2023关于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合集3篇)
2023关于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精选3篇)
2023关于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 篇1
各市、自治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20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就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当地的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开展祭奠烈士、缅怀英烈活动,引导各族群众积极参与瞻仰烈士纪念设施、献花植树等纪念活动。纪念活动要坚持务实节俭,避免铺张浪费,注重实际效果。
二、各级宣传部门要集中一段时间,深入挖掘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烈士精神,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烈士事迹,大力弘扬烈士精神。各级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课外参观、主题教育以及组织老红军、老八路、老战士、老党员和烈士后人为青少年讲授烈士生平和英雄事迹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青少年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深入宣传《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8号)精神,在全社会营造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要以清明节纪念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xx]23号)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3月29日
2023关于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 篇2
各院部团总支: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缅怀在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伟大进程中壮烈牺牲的革命先烈,加强全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发扬“三平”精神,校团委决定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清明纪念活动。现将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缅怀先烈 发扬三平精神
二、活动时间
4月1日--4月xx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缅怀先烈活动
组织学生到当地烈士陵园、革命先烈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向革命先烈敬献花圈、默哀、宣誓、重温入团誓词的活动。
2、开展一次网上祭奠活动
广泛动员学生通过登陆专门的祭奠网站,通过网上祭祀先烈、网上献花、网上留言等文明祭奠形式。
3、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组织学生通过座谈、演讲等主题团日活动,以“我的清明节”为主题,交流大家对爱国、爱党的认识,探讨对人生的态度,增强学生加勤奋学习的动力。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
各院部团总支要充分利用清明节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有力契机,充分认识开展清明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各种祭奠活动,接受一次爱国主义教育。
2、突出主题
要注重引导广大学生,突出“文明缅怀先烈,发扬三平精神”的主题,宣扬革命先烈的光荣事迹和新时期河南人的“三平”精神。
3、确保安全
清明期间恰逢天气干燥,加上与双休日相连,集中祭奠场所人员众多,做好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倡导文明安全祭奠新理念
校团委
20xx年4月1日
2023关于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 篇3
各镇中心小学、县直各教育单位:
为深入实施文明交通建设工程,组织开展好我县教育系统“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良好秩序、携手保障交通安全”的社会氛围,根据上级部门部署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使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三、活动时间:
持续做好“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宣传发动,11月上旬到中旬为预热期,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期,形成宣传热点;12月2日至4日为后续宣传期,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
四、工作措施:
(一)多形式开展交通法治宣传。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推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要组织召开“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动员会,发放一封《致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公开信》,出一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同时以“我身边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为主题,上一节交通安全主题团(队)会,组织师生参加一次“警营开放日”活动。
(二)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状况。各学校要主动与辖区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联系,对学校周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人行道等设施,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相关交通安全设施。对农村“村村通”公路的通行状况进行摸底,对道路过窄、缺少减速带、桥梁隐患等,要协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改进措施,彻底消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三)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戴楼、闵桥、涂沟、金北、前锋等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要组织召开一次乘坐校车学生家长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一次校车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校车行驶道路两边的标识、警示标牌、隔离护栏、车辆减速设施等建设情况,校车“六定”管理模式落实情况以及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等,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四)组建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城区所有学校,要迅速组建由教师和学生组成的志愿者队伍。上下学期间,在校园周边主要路口,引导学生有序通过马路,及时制止学生不文明行为,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严厉问责。县教育局将对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到岗情况、学生上下学遵守交通秩序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予以通报。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交通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学校要加强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中的成绩、经验做法、存在问题要及时形成总结,于12月6日前书面报局安监办。
xx县教育局
x年十一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