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读书笔记1500字【优秀9篇】
大学读书笔记 篇1
其实,笔者真正的在对哲学有概念上正确的认知,已经是很晚的时候了。并且相信我身边的很多同龄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哲学就和宗教一般“虚无缥缈”和“不知所云”,虽然事实并非如此。在初次意识到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之于当今自然科学的发展有着深远意义的时候,我决定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建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做进一步了解,所以我找到了恩格斯在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所攥写的《自然辩证法》,打开这本书后,我阅读了其中的第一篇论文,也是整本《自然辩证法》的导言。这篇文章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涵盖众多学科,其资料涉及领域浩繁广阔。同时,也令我从新认识了这位对当今世界影响深远的德国大思想家——弗里德里希·冯·恩格斯。
总体而言,《自然辩证法》是想要揭示自然界的内在规律和联系,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然观和自然科学观。毕竟,这本书中的资料是建立在百年间无数自然科学家对自然界的观察,探索,研究和实验过后所得出的一系列结论之上的。正如恩格斯在书中写到,“自然界本身的辩证法是经过自然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日益被揭示出来的,两个方面的研究密切相联,不可分割的”,这在“导言”里就表现得淋漓尽致了,博学的恩格斯给读者展示了众多学科领域的巨大发现,涉及了天文学、生物学、地理学、数学、物理学、化学以及一些宗教文化领域;星云假说,牛顿的三大力学定律,也有被称之为“十九世纪自然科学三大发现”的细胞理论、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就是在这样繁杂的学科发现成果里,恩格斯用联系与发展的眼光将之整合为一个整体,建立了一套自然哲学理论体系。经过自然辩证法理论中的对立与统一,一般与特殊,联系与发展等关系,指导科学工作者们地横向思考问题,将自然哲学当作从“自然科学”通向“大自然”之间的灯塔航标。
从星云假说到能量守恒,再到生物进化论,恩格斯看到了世界的本源是物质的有力佐证。文中反复提到的太阳系和所谓的“宇宙岛”——也就是今日我们所说的恒星系,其产生与消亡的始终,也让恩格斯更进一步理解了什么是永恒的运动。
从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中了解人类与猿的区别,即直立行走、有准确音节的语言、手的特定分化和工具使用与制造等等,阐明了人对自然界的具有改造作用的反作用,即道出了生产的终极意义;并且指出了仅有人类能够利用自我的大脑与双手在自然界打下自我的印记。这一切其实都揭露了一个问题,事物的普遍联系,自然科学的发展虽然是在不断的往精细化的方向进发,可是其相互间的固有联系是永远也抹杀不了的。这一辩证的思维正是指导一切自然科学研究的法宝。正如恩格斯在“导言”中说到的,“用思想的彻底性去补救有缺陷的知识”。
在进入到二十一世纪后,自然科学领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这得益于人类所制造的工具在不断地革新改善,而结果就是,人类所获得的知识也是呈现爆炸式增长。而一个个惊人的发现与理论成果正不断地检验着自然辩证法,证明着后者的科学性。
也许我们现今的普通学生所掌握的知识量都远超两个世纪前的科学家们,可是因为我们所欠缺的是拥有站在哲学高度的辩证统一的思维,所以科学发现的灵光总与我们失之交臂。而一些诸如诺贝尔奖得主一样的科学家,他们往往也是优秀的哲学家、思想家。他们拥有着卓越的思辨本事,以及运用自然辩证法理论来审视整个自然界的普遍联系,能够把握永恒运动的真谛所在。
人类社会因分工得以提高繁荣,自然科学也因不断分支细化的深入研究而高速发展,然而当一切走向瓶颈的时候,我们应当在此时停下埋头摸索的脚步,直起腰杆,抬起头展望一下整个大自然,领略感悟她的伟大与非凡,跳出自我熟悉的小领域,拨云见日,一览众山小!也许就会闪现出柳暗花明的感悟。这就是自然哲学的价值所在,就是哲学的魅力!
大学生读书笔记 篇2
在大四临走的时候淘了许多书,不为别的,只为看到他在地摊上时心里的一念,加之能用两折买到正版的几乎全新的书,何乐而不为。
收拾着大三的疲倦,于今日踏上回家的火车,拾起当时在梧桐树下淘的余秋雨的《山居笔记》。记得初始余秋雨是高三的时候,班里许多人喜欢他文字的厚重,《文化苦旅》在同学中甚为流传。许多人在作文时也会适时引用他对于废墟的感慨,来增加自己文章的深度,虽然无法驾驭,但是至少让我们从一个更深的角度来审视中国的文化。
一直很感激我的高中,在高三甚是紧张的时候,我们班主任(化学老师),语文老师还鼓励我们多看杂志,多看新闻,在我们高三的时候,出现过对《画皮》的深度探讨,对《东京审判》的理性辩论,有过同学之间为宝玉与众多红颜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争得不亦乐乎。甚至在高一的时候,我们语文老师用了好几节的时间带领我们去慢慢赏析《东风破》。如今忆起当初之教学,我虽未选择了文科,然时不地想念起高中这种看似离经的都学,其实才是语文的真谛。
本期望着大学是一个让我们更加广阔的天地,然事实远非如此,经过三年的流放,逐渐意识到天天喊着构建综合性大学的人们,正把我们培养着一个个机器,有时我更想回到高中,回到那种我们整个班级56个一起看《红楼梦》的日子,一起眺望大海畅聊抱负的日子。只是一切都无法回退。大学三年,我们一学期最多只有一门有关中国文化的课,俗称文华素质课,是将近两百人一起上的,还是安排在晚上,其地位可想而知。
在这些课中,我惟一还显年少轻狂的,应该就是逃了一学期自己不想上的课,跟着当代中国历史的老师去感受那场只过去几十年,却令我们显得那么陌生的浩劫。我只是一个听讲者,没有资格作过多感慨,只是震撼于人性的泯灭竟可以达到如此之地步。
似乎扯得有点远,不过在火车上,我也是一直瞎想的,捧着《山居笔记》看一会儿,心绪万千,就毫无目的地将目光投向窗外,任思绪飘飞。我也不知道作为一个已经被工科磨了三年的我,会于今天焕发如此之多的感想,并有记之于文字的冲动。
似乎《山居笔记》是继《文化苦旅》之后的又一力作,就这么边看边胡思乱想,一天下来,我还把这本书看完了,还萌生了如此之多不相关的想法。
笔记中有大量关于科举的论述,只是我无心去关注他,我关注的是当今大学评价人才的标准。有时候评什么社会骂我们急功近利,真的你有什么资格??
虽说现在大学普及化,但是应该说绝大多数优秀的人才还是在大学中,作为教育者,你们就应该有一套适合的培养体系,并有合适的评价体系来评价一个人才的成长。而现在的大学呢?所有的评价单一化,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举我自己的例子,例如实践课,本来是最能体现过程的价值,可是到了最后评价,老师看的是你的一纸报告,绝非看你实际操作了没,对过程熟悉了没。记得大二,课程设计,需要搭建一个电路,功能实现电子计时。我们是两人一组,我们组是最早完成任务的,并且答辩的时候,老师的问题我们也对答如流。可以说我们的电路设计出来后,我们班有一半的电话是我帮忙调试出来的。可以说老师是应该看到的,可是最终的成绩我们是良好,其他人是优秀。其实如果是一次的话,我决对不会今天拿出来说事,可是这种事一面再,再而三地发生。如这学期的实验课,应该说老师要对每次学生的实验情况要了解的,我记得每次实验基本上也是我最早完成程序的编写,调试,有时还会发现老师给的例子的小错误。程序更是最容易被拷贝的,老师难道不知道吗?可是最终成绩出来,我又是良好,平时拷贝的程序的同学有的得了优秀。再比如这次的画图,关于图,我之前也发过两篇文章,有的同学一开始不设计,等着别人发现错误,擦了重画,直到人家基本成型了,没有错误了,于是他拿着尺子量着拷贝过去。到了答辩的时候,“干净”的图纸反而博得了老师的欢心,这算什么玩意??
大学生读书笔记 篇3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大学读书笔记 篇4
在晴朗的夜空,漏下的星光就像从针孔里照进来的光线,爱,就像那漫散的星光在黑夜中游走,给人以安慰。孩子们都在酣睡,而爱德华也穿上一身用红色的丝绸做成的漂亮衣服,踏上了回家的路。
这是关于一只名叫爱德华的小兔子的故事。他——是用瓷做的,集所有高贵气质于一身,是个自命不凡的小家伙,因而在人称代词的选用中,从不会选择“它”。
可是后来有一天,他被丢失在大海里,开始了一段不可思议、异乎寻常的旅程。
不断的受伤,被抛弃,被拥有,被放弃,被爱,命运多舛,始终在天国与地狱之间的爱恨情仇中苦苦徘徊。
心,一次又一次破碎,生命在破碎中继续。年轻的心总是被残酷的现实折磨得千疮百孔,曾在温室里想要以傲慢的态度尽情的享受着宠溺,把一切的爱全都当成理所当然,待到甜美的梦全都破碎后,失去以后才会懂得珍惜。融化的冰激淋拥有甜味,但却没有了从前的晶莹,爱德华在旅途中被击散成21块碎片,虽然被玩具商复原,但由支离破碎到原先高贵面貌的恢复,又能给心带来怎样的旅程?只能是爱到无力,陷入墨水一般浓稠的黑暗中去。
心脏传来深刻的跳动了,可是却不敢再爱了。在玩具店的橱窗上,一只已经100岁的老娃娃对爱德华说:“你必须充满希望。你必须知道谁会爱你,你下一个会爱谁。”于是,爱德华便开始了漫无休止的等待,等待下一个爱他的,他爱的人。
生活就是因为有了期待,才会美好。
我们无法像可以爱德华一样在破碎以后重新粘贴,然后换上一身华丽的礼服,开始新的。人生,但是我们也可以勇敢的去爱,不是吗?因为不安而沮丧,因为离别而伤感,在沉闷的空气里保持沉默只能让心更加受伤,在悲伤的河流里淌着泪水只能使心脏更加压抑,我们无法左右未来,但却可以改变现在,生活给我们一个哭的理由,我们就应该给它一百个笑的理由,微风带着清香飘来,我们谈论着野花、阳光和落叶,那么,我们的内心或许真的能够像秋天的天空一般明朗了。
从海底深处到渔夫劳伦斯和内莉的家,爱德华变成苏珊娜,在那里,有各种拥有甜美名的星座,还有内莉的甜美歌声;从渔夫的家到垃圾堆的顶部,爱德华还是爱德华,在那里,有一个被世事的残酷折磨到失去理智的欧内斯特,还有像黄油似的温暖阳光;从垃圾堆到流浪汉的营地,爱德华变成马隆,在那里,有布尔深沉悲伤的歌声,还有流浪汉们对家人孩子牵挂的思绪情苦。一个个不同的身份,一段段不一样的故事。在那里有世上最尖酸刻薄的嘴脸,有天真孩童最无辜纯洁的眼神,还有从一间潮湿黑暗的小屋中挥着翅膀升向天堂的萨拉·鲁斯。
命运年轮的不断流转,瓷胸膛深处传来一阵阵刻骨铭心的疼痛,经历过生命中无数突如其来的繁华和苍凉后,他对爱有了更深刻的诠释和领悟。而逝去过后才想要抓紧,一切都会显得太迟太迟。
珍惜眼前的人,珍惜所拥有的美好吧。好好爱那些爱着你的人,不要犯不懂爱的错误了,因为在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爱是理所当然的。心又在奏响旋律,阳光还是如从前般温暖明亮,让我们学会感恩每一份小小的爱,让它点亮生命,生命就是在爱与被爱之中不断转换出角度然后变成一个汇聚真情的多面体,在湛蓝明净的天空之下闪耀出不同角度的光辉梦魇。
懂得爱、学会爱、感恩爱。
爱德华最后也在无限漫长的等待后踏上了回家的路,回到了已为人母的阿比林的怀抱。
凯特·迪卡米洛那不到10万的篇幅打造出《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是温馨动人的童话,这是打动人心的优美小诗。新奇的冒险牵动着孩童的心,而房间里的玩偶拥有了生命,带给了童年无限的想象。它又或若甘香芳美的浓茶,随着时光岁月慢慢没入口齿间——正在慢慢长大,接受历练的人,会对爱有新的诠释,更努力的去爱——已日渐年迈的父母、无话不谈的朋友、德高望重的师长、或是草野中并不起眼的花、健康的身体、能看变万千风景的眼睛……微小就是美好,点滴就是光芒。
这是一个关于一只瓷兔子的温暖故事——心一次又一次破碎,生命在破碎中继续。一定要穿越那黑暗,愈益深重的黑暗,勇往直前。
大学生读书笔记 篇5
每当看到杰克·凯鲁亚克所著的这本《在路上》,我就会想起书中迪安问萨尔的那段话:“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乖孩子的路,疯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荡子的路,任何的路。到底在什么地方、给什么人,怎么走呢?”
假如,把这段话放到现在去问手里擎着iPhone正全神贯注的青年人,我想,能回答上来的没有几个。当然,我不赞同就认定他们就是垮掉或即将垮掉的一代。
如果说,《在路上》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嬉皮士运动的经典,这一点都不为过。它不仅影响了当时一代美国人的生活和意识,而且已成为青年人追逐精神自由的代表语。这本书穿越了几代人,在每一代人身上都会留下印痕,并显示了它的普遍影响力。
《在路上》,以迪安为主导的萨尔、玛丽卢等几个青年人,以追求自我,追求张狂,追求不可预知的目标,谱写着他们的放纵、亢奋、麻木甚至孤独和扭曲,并为此横越美国大陆的追求而筋疲力尽。
《在路上》这部作品里,凯鲁亚克笔下的萨尔他们,在美洲大陆上的疯狂自虐和无休止地往返奔波,意在寻求本能的心理释放,寻取自我精神的自由。他们肆无忌惮地在爵士乐里性放纵,甚至吸毒,表现着渴望灵魂解放的极端,也正是凯鲁亚克想要表述的“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世界”,想要表现这些青年人在癫狂了的快乐里,其实是在痛苦着内心,祈求得到一个新的生活方式,仰望树立一个新的信仰。
萨尔《在路上》十分空虚的感叹:“啊,美好、温暖的夜晚,月光如水,搂着你的姑娘,喝喝酒,说说话,啐啐唾沫,简直是天上人间!”这正是被称为垮掉的一代的悲伤曲,他们用精神的麻痹去追求本真,失去了道德底线。他们在每一座城市都希望能到达梦想的终端,但每一座城都带给他们失望,又是他们颓废的一个新开始。他们更加疯狂,更加萎靡,就那么一路的走着。这一条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能让任何人看见,又可以让任何人去走的路,究竟在什么地方?又怎么去走?没人给他们回答,也没人能够回答得了。
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描述的是迪安他们极端的生活体验,他们的反叛与追求,他们的仿涅与痛苦,其实是包括他本人对垮掉一代纵深的思考。
《在路上》这篇作品里,生活在内外矛盾无限扩大中的青年人,他们用青春选择了反叛,坚韧的要与现实决裂,十分偏执地踏上无归的探索之路。因为,他们想抛开对他们束缚着的枷锁。迪安们找出路的心是疯狂的,追寻着他们所需要的生存价值和他们生理上所需要的爱情,以及所有的其它。
如果说,《在路上》的青年人们,在颓唐荒诞里上路,在自我麻醉里行走,内心世界在空虚着,那么,这种空虚就是忏悔,对道德的忏悔,对做人责任的忏悔,对人生价值的忏悔。这些忏悔,在杰克·凯鲁亚克的笔下彰显的十分浓郁。
之所以迪安他们能堕落到如此地步,与美国当时社会现实的混乱与没落分不开,也与西方历史文化的因素相关联。其中,也有迪安他们无法摆脱的阶级矛盾的心理原因。
《在路上》这部作品里,主要讲述萨尔?帕拉代斯与迪安?莫里亚蒂在相互的支持与鼓励下,决定切断自己与现实的一切关联,收拾行囊,与玛丽露一起展开了一场公路之旅,去追求极致的自由。在他们这些青年人对这个世界进行探索的过程中,一路上遇到各种各样形态不一的人,作出了各种各样无稽疯狂的举动。而书中的主人翁迪安?莫里亚蒂,是一个很典型的主题人物,他狂妄的离经叛道,有着强烈的反权威反传统激情,思想里游动着平民最大意识化,是书外很有争议的人。《在路上》,似乎就是在他的意志下浑浑噩噩着,让这部书也成为了有争议的巨著。
这些青年人的一路所行,应该说,就是杰克·凯鲁亚克内心世界的整体反映。这大概是杰克·凯鲁亚克的自我解白,也是对当时时政环境的真实写照。
因为我未曾在那个国度的那个社会阶层出现过,不清楚那种歇斯底里的时代过程,只能从这部小说里了解这些被褒贬的敢于蔑视政治权威,勇于挑战世俗观念和传统道德以及将法规法纪置之度外的青年人。也只能被杰克·凯鲁亚克所感染,无法不认同这个国度里的这一代,的确是垮掉的一代。
读书笔记大学 篇6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寒假里读了简爱这本书,我感触颇多。
简爱父母双亡,生活在一个对她的尊严无情践踏的环境里,而这磨练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然。在一个寄宿学校中,简爱从她的好朋友海伦那里学到一种内在力量——忍耐。后来简爱来到了男主人公罗切斯身边,她的正直,高尚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而他的真心,让简爱感动。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
当裴多菲说“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我懂得了作为人的价值;当鲁迅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懂得了人应具有反抗精神;当简爱说“我们是平等的,我不是无感情的机器”,我懂得了作为女性的自尊。我很欣赏简爱的独特个性、思想和顽强的自尊心。虽然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但是她拥有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外在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顿时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她勇敢的坚信:“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的疼爱,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却能如此顽强独立地生活着。而我呢,爸爸妈妈把我捧在手里疼爱,养成了我的任性,不知足。每次父母说我两句我就不高兴,虽然我知道她们是为我好,可我总觉得他们很讨厌。读着简爱悲惨的童年生活,再联想到自己对父母的态度,我便会想也许简爱经常会独自一人在想:“如果我有父母该多好呀!”所以,我以后一定要加倍珍惜这份父母的爱。
《简爱》这本书,塑造了一位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不向命运低头的女性。这本书深深的进入我的灵魂,影响着我的精神世界。它告诉我,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我们依靠自己的能力,作出的努力,就会冲破重重困难,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也让我更加珍惜父母的爱。
大学读书笔记1700字 篇7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生活是一个大《骆驼祥子》这本书后,我深深体会到了生活与社会残酷,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差距。
《骆驼祥子》这本书主要写了:祥子是一个二十来岁的车夫,祥子来自农村,为人纯朴上进,他一心想靠自己的努力买一辆洋车。他拼命的赚钱,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省吃俭用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他只牵会了三只骆驼;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当他又一次拉上车,是以与虎妞畸形的婚姻为代价。但好景不长,虎妞死于难产,祥子人财两空,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他吃喝嫖赌、不求上进、出卖朋友……最后,他已彻底沦为社会的井底泥、败类。“他的身量与筋肉都发展到年岁前边去;二十来的岁,他已经很大很高,虽然肢体还没被年月铸成一定的格局,可是已经象个成人了——个脸上身上都带出天真淘气的样子的大人。看着那高等的车夫,他计划着怎样杀进他的腰去,好更显出他的铁扇面似的胸,与直硬的背;扭头看看自己的肩,多么宽,多么威严!
杀好了腰,再穿上肥腿的白裤,裤脚用鸡肠子带儿系住,露出那对“出号”的大脚!
是的,他无疑的可以成为最出色的车夫;傻子似的他自己笑了。他没有什么模样,使他可爱的是脸上的精神。头不很大,圆眼,肉鼻子,两条眉很短很粗,头上永远剃得发亮。腮上没有多余的肉,脖子可是几乎与头一边儿粗;脸上永远红扑扑的,特别亮的是颧骨与右耳之间一块不小的疤——小时候在树下睡觉,被驴啃了一口。他不甚注意他的模样,他爱自己的脸正如同他爱自己的身体,都那么结实硬棒;他把脸仿佛算在四肢之内,只要硬棒就好。是的,到城里以后,他还能头朝下,倒着立半天。这样立着,他觉得,他就很象一棵树,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挺脱的。”看到这儿,我情不自禁地笑了,祥子的形象出现在我眼前:一个质朴、善良、上进的傻大个儿,讨人喜欢,脸上还嘿嘿直笑呢!这样的祥子真是可爱极了,一个刚从乡下来到城里的人,身上的纯朴直逗人喜爱。车夫是一份没有未来的工作,从老舍的笔下,我们可以看见车夫凄凉的晚景,祥子只信靠着努力就一定能买到车,车就是幸福。但没过多久,现实给他泼了一盆盆冷水。“入了秋,祥子的病已不允许他再拉车,祥子的信用已丧失得赁不出车来。他作了小店的照顾主儿。夜间,有两个铜板,便可以在店中躺下。白天,他去作些只能使他喝碗粥的劳作。他不能在街上去乞讨,那么大的个子,没有人肯对他发善心。他不会在身上作些彩,去到庙会上乞钱,因为没受过传授,不晓得怎么把他身上的疮化装成动人的不幸。作贼,他也没那套本事,贼人也有团体与门路啊。只有他自己会给自己挣饭吃,没有任何别的依赖与援助。他为自己努力,也为自己完成了死亡。他等着吸那最后的一口气,他是个还有口气的死鬼,个人主义是他的灵魂。这个灵魂将随着他的身体一齐烂化在泥土中。”这时候的祥子,就像行尸走肉,与一开始那个朴实上进的祥子简直就是两个人但现实却又那么残酷的将这一切交汇在一起,对与祥子,这个充分反映出生活残酷的人物,我不得不感到无限惋惜……小说,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如果不是他们的迫害,祥子也不会从充满希望走向堕落,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这不就是可悲的人生吗?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
《骆驼祥子》真实的还原了生活的本色—残酷、悲哀,我们也不得不感叹老舍的写作功力,他以真实的视角还原了真实的东西。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
大学生读书笔记 篇8
一个很随意的时间里,坐在屋里十分郁闷的我,顺手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来,计划消磨这个阴雨绵绵的无聊的夏时周日。
这是一本我珍藏的《张爱玲散文集》。
大概是看过不止一次了吧,我的手不自禁地直接翻到了《秋雨》这一篇。
看这标题《秋雨》,我突然感觉自己有点可悲,夏雨天里看《秋雨》,好讽刺,自然指的是我的心情。
我喜欢看张爱玲的作品,大概我和她有着一些共同点吧,也比较喜欢追求有些阴雳的凉凄完美,甚至把目光盯上意识上的完美极致。我常常会把自己和她作品里的孤戚相融,在伤感里读着荒漠的失落。虽然,她的作品本意并不是想让读者在荒凉里去寻找刺激精神的那种冷美感。
在《秋雨》里,张爱玲大加浓墨着秋的烟雨朦胧,用简短的语言将秋雨抒写的淋漓尽致,让我的整个情绪都被一种忧郁紧紧地束缚着。
云山一体的天,在《秋雨》里阴沉着。那些破落颓废的古老宅子隐现着曾经的繁华和现在的没落,寂静且又寂寞。如果能听到“一点细细的淅沥沥的声音”,那就是“灰色的癞蛤蟆”在发霉潮湿的泥地里跳跃的响动,这大概就是《秋雨》里唯一的一个活着的让人厌恶的东西了,当一切都处在黯然里,污秽却充满了生机。虽然,还有那株桂花尚存一丝希望,可这也无法掩饰《秋雨》里的冷寂。原本因《秋雨》带来的润意大地,被一只无形却又庞大的“网”,网在了阴暗中。
《秋雨》里,首段“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和尾段“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紧紧地相扣着,把“一切都是异常的沉闷”裹在了所有看《秋雨》者的心底。“娇嫩的洋水仙,垂了头,含着满眼的泪珠,在那里叹息它们的薄命”,无尽的伤感笔墨把天色染得愈加沉闷。
《秋雨》能够做到对人情绪的感染之处,就在于文字里的用景、形和情,将秋雨下的有生气或无生气的气氛做了一番浑然一体的刻画:“在这古旧的屋顶的笼罩下”一切都成了过去,而今这里已成为“沉闷”的世界。“草色已经转入忧郁的苍黄,地下找不出一点新鲜的花朵”,这里的所有,都被“凄凉”所笼罩。
如果说《秋雨》是一首悲伤的音乐,令人听来心底黯淡,满腹惆怅,满目的哀愁,那么,《秋雨》更像一幅画,一副黑白相间的`素描画。画上面,一笔一个泪痕的绘满了悲怆、凄惨、痛楚。
时值豆蔻的才女张爱玲,在写这篇《秋雨》时的所处环境和当时的心情,我自然不得而知,仅就这一篇《秋雨》的着笔点,便让我不由自主地进入了她那迷蒙文字里。我不知道,张爱玲在写《秋雨》时,是否含着泪,可能她还小,只是一位少女。但我看完后,却是泪涌满眶。因为,我已进入到了中年,尚无成就。
如果,很机械地去理解张爱玲所写的《秋雨》,就是在以景抒情,是在宣泄内心的“幽怨”,似乎有失偏颇。曾经红极上海直至后来与世隔绝的张爱玲,在人们的视野里总是那么寡情和冷漠,时刻与人群拉长着距离,让人无法揣测她的内心世界。这就是张爱玲自小时就形成的孤寡性格的一面,也是她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待事物的一个面。《秋雨》,是她把情景与自己的心境揉合在了一起。
由此可以看出,张爱玲在十五岁时所写的《秋雨》里的繁华和落魄,成为了张爱玲成名之后的张爱玲的自身心理预言。
虽然,在张爱玲这篇字符短小的《秋雨》文字里,写满了忧郁,色调灰黯,情感寥落,但仍然借助那株低矮的无人问津的桂花树,萌芽着一束希望之光。这大概就是张爱玲当时心情展现吧。
说起来,我也比较喜爱文字,犹独钟散文,时常写出一两篇来,但出文多为枯燥干涩,无有一点建树,对张爱玲的作品怀着膜拜的心态去学习,就自然而然了。反复研读张爱玲的这篇《秋雨》,非常钦佩她的文字风格,是那样的细腻温婉。特别是张爱玲以后的许多诗作中,用笔之间,都能够自如地掌控文字的语言象形,用雍智的思维写意,达到对人物心理的微妙刻划。这些,当是我辈所无法能比肩的。
我慢慢地合上了这本《张爱玲散文集》,望着窗外依然夹着风的雨,陷入了对自己检讨的深思中……
大学生读书笔记 篇9
我过去不喜欢《边城》,现在依旧不喜欢。
忘记最早知道这本书的确切年纪,大概总不会晚于高中。
生平买的第一本书是冰心的《繁星春水》,是在小学。抱着宝贝书,好像收藏家抱着珍贵古玩,贴心窝儿放着,格外珍惜。后来就迷上了看书,初中算是主动有意识像猛禽出击狩猎似的寻找各种可以阅读的纸质读物,杂志也好,小说也好,一点也不挑食。
听闻沈从文的大名也大抵是在那个阶段。据说他给张兆和写过许多情书,却被张兆和告到了校长胡适那边。小道消息似乎比沈的文字更有魅力。
再来就是应试教育规定必须背的那些玩意,课本还节选了《边城》的一部分。那是我第一次读《边城》,节选的部分如果记忆不刻意作怪的话,我记得是翠翠去镇上看船,被傩送送回家,还有傩送和天保在崖上给翠翠唱情歌,翠翠说好像在梦里采了一把虎耳草的部分。
很多人告诉我喜欢《边城》,我也每每郑重其事地说我不喜欢《边城》。原因呢,那时也说不太清,仅仅看了几章节选,就堂而皇之地告诉人家我不喜欢《边城》是不是有点草率呢?现在我看完了《边城》,我依旧还是那个态度,我不喜欢《边城》。
我承认这部小说相当完美,像手工艺匠人经久打磨出来的艺术品,细节丰满,人物立体,情节也完整,可是因为所用的材质我并不钟意的缘故,所以到底是不爱的。我讨厌那些人物弯弯曲曲的性格,缺少些北方人的直爽。你若说那是边城人民特有的地方性格,我也不好辩驳什么。倘若遇见这样的人呢,我肯定会刻意保持距离,不愿多么交心。
要我说,整个《边城》的悲剧完全是人物性格引起的。翠翠喜欢傩送偏偏不说,羞答答的;老头子也是怪,非对天保说,车路马路任你选;傩送喜欢翠翠却不去问翠翠的心意,而和自家兄弟一起去崖上唱歌,最后闹成了一场天大误会,葬送了天保,也在翠翠和自己之间划了一道天堑。
除了天保明言自己喜欢翠翠以外还有什么人是干脆的?老头子虽然爱翠翠,但他在这一悲剧上要负一半责任,在和傩送发生误会前后几乎没有一次明确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每次都七拐八绕,让人摸不清究竟。
我尤其不喜欢翠翠小女人的作态,喜欢就是喜欢,你不好意思告诉意中人,哪怕告诉亲近的爷爷,也不至于让老头子去和天保说走什么车路马路。老头子之所以对天保说这句话,也是因为对翠翠的心意那时还不了然。倘若翠翠一早就让爷爷清楚,可能老头子就会果断地拒绝天保,也不会有后来两兄弟斗歌发生,天保也不至于下茨滩丧命。
你说翠翠这样是因为中国传统女子都是这样,一定要含蓄委婉,即使喜欢也不能说出来,一定要让男人来先对自己表达,这样才算矜持,才算得体合乎礼节,我也就呵呵。那我倒让你去算算中国古典戏剧和生活中多少女子为爱私奔呢?我就欣赏卓文君,为了爱和司马相如私奔,敢当垆卖酒,在司马相如移情别恋时,也敢以一首《白头吟》申饬。不管男人女人都是人,你为什么不敢主动表达你的情感呢?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何必让别人去揣度你的心意呢?如果说翠翠的个性是时代使然,是环境使然,那我也因为唾弃这时代和环境的畸形,而一并不喜欢这部小说。
我喜欢童话,童话中的世界全是纯粹的善和纯粹的恶,善与恶对比分明,善永远会打败恶,所以王子和公主一定白头偕老。可《边城》算什么呢?沈从文将他纯粹的美的幻想都熔铸在这部小说里了——一个没有恶人的纯粹的乌托邦的世界。小说中的人全是守望相助,全是舍己为人,老头撑渡船不肯要船钱,为渡客提供烟丝;顺顺对老头子也好,送东西;傩送和天保也是好人,人格上简直完美无缺。可《边城》能当作童话来看吗?《边城》并不是童话啊,这是一部乌托邦的小说。哪怕是乌托邦中刻画的人也总得是个复杂的人性吧,有善的同时也应该有人之所以为人的自私、狭隘等等脾性吧。这在《边城》中一概没有。
但我承认除了我不喜欢的部分以外,《边城》在艺术性上几乎无可指摘,里面的风俗人情,乃至一些生活环境的描写都很真实,读的时候,就好像这个四川和湖南交界的临水边城真的存在于眼前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