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监控系统管理制度(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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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监控系统管理制度(通用3篇)

学校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篇1

一、 网络中心是校园网的中心控制室,承担全校网络系统的数据交换,提供全校的信息服务,管理监控全校的网络情况,所有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 网络中心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维护计算机网络设备,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每台设备应有指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维护,并按照授权进行管理,不得擅自交由他人管理。

三、未经许可,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网络中心。

四、做好网络中心设备建帐,网络中心一切设备设施的调入调出应有明确记载,每学期至少核对一次。

五、 网络中心相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拓扑结构、布线结构图、竣工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完备,并分类存档,以便待查。

六、管理人员应认真记录网络运行情况登记(包括服务器运行日志、上网日志、数据库运行日志等)。

七、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洁和运行检查;定期对网络中心的供电电源、防火、防雷设备进行检查,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定期对相关软件进行升级;定期对有害信息进行查杀。

八、 网络发生故障,管理人员应做好记录、及时维修,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转。

九、 网络出现紧急事件时,管理人员应按照《网络事故紧急预案》处理。

十、所有人员均应爱护网络中心的设备,非管理人员严禁打开机箱,严禁改动任何连接线和设备位置,未经主管部门讨论同意,不得随意自行更改网络拓扑结构。

一、校园网络设施系学校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学校师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校园网络要有完备的防火、防潮、防盗、防磁、防雷、防触电、防病毒和防黑客侵入等设备和措施。中心机房应安装空调,保持室温、温度稳定。

三、学校应制定《网络事故安全预案》,全校师生应掌握其相关内容。当发生紧急事件时按照《网络事故安全预案》进行处理。

四、校园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校园网络的运行状态,随时了解网络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管理正常进行。

五、校园网络管理人员应随时查看网络日志,屏蔽含有有害数据的网页。

六、全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有害信息(包括计算机病毒、反动信息等)、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禁止访问不明网站。

七、学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八、学校师生在发现有害信息或数据时,应及时向校园网络管理人员报告,并保护现场及相关资料。

九、全校教职工应对所使用的数据做好定期备份,在紧急时刻应立即备份。

学生上机实习规则

一、应有序依次进入网络教室,并按照指定的位置入座。

二、上机前对计算机进行检查。练习时按指导教师的要求进行,不做与之无关的操作。

三、爱护机房设备,使用中不得随意关、开计算机。

四、严禁擅自开启机箱和更动连接线或设备位置。

五、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准在机房随意走动、喧哗,不得携带无关物品进入,严禁带入食品、饮料。

六、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携带存储设备(软盘、便携硬盘、U盘等)进入教室。

七、注意用机安全,发现机器运行异常,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情况紧急时,应立即关闭机器电源。

八、上机完毕后,应按指导教师要求关好机器,盖好防尘罩,整理好桌椅,方可离开。

学校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健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二、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销毁和利用等管理工作。

三、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要以纸质和电子档案形式及时归档保存。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并由档案室集中保存。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严格按《福建省学生资助档案整理方法》规定和程序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学生资助业务材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安全,不得伪造、篡改。

六、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和鉴定后归档保存,存放要做到排列有序,便于查找。纸质档案要做好防潮、防尘和防虫等保护工作,电子档案要做好备份。

七、学生资助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

八、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依法为教育部门、相关学校、金融机构、受助学生和家长等提供档案信息查询服务。

九、纸质档案外借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借出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为保证校区内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长室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校长对监控室进行日常检查监督。

第三条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安全治安劳动纪律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监控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通报并协调处理。

第四条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第五条保障监控使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六条校安监控室操作人员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第七条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第八条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九条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如需查看相关资料必须经校负责人同意,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方可查阅。

第十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第十一条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第十二条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按照相关制度不定期进行突发事件的演习,其中包括监控系统突发情况的操作演练,提高教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的熟练程度。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经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后即刻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