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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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优秀6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篇1

一、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实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

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护公物,谁损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因情况特殊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意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招待,要本着“节约、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内)。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以内,住宿费控制在60元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十、各级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班,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报销,车船费报销往返一次。

十一、对外使用的收支凭证一律由财务科负责,其它任何科室无权收支现金。严禁借支、挪用公款。因工作需要临时借款的,必须填写借款凭证、注明结帐还款日期,经局长审批签字后,财会人员方可借付。对私自挪借公款的,除限期追回外,给予财会人员纪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财会人员坚持日清月结,每月报表必须于下月5日前向局长提供。

十三、群众监督。财务人员应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现金收付准确无误,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干部职工对一切不明白的收支事项可以通过正当渠道提出,经领导批准,由财务科解释,保证经费的正确使用。

条、库房管理 篇2

1、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账卡。

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货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3、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账卡。

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5、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6、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7、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篇3

一礼仪纪律

1、行政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全体员工的礼仪、办公纪律、出勤、外出等事项的全面监督;

2、行政部主管发现不当现象,可签发“提示单”以提示警告,并报备有关部门主管;

3、行政部确认奖惩事实,可提请有关主管研究提出奖惩申请;

4、对公司礼仪纪律现象,行政部与各部门主管均可直接向总经理提出提出。

工作计划与报告

没有计划的行为是无效率的行为。公司强调对公司、部门、员工行为的计划性要求,用以明确和把握我们的工作方向,同时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效益。因此,通过对计划体系的规定,并通过相关计划流程和计划表格的制作,实现工作计划的确立、执行和评估。

(一)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

1公司总经理、部门主管于每一会计年度底应该制定下一会计年度的发展计划。

2公司年度发展计划经公司主要高层领导人讨论制作,公司董事会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3部门年度发展计划经部门主要领导人员讨论制作,公司总经理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4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是部门、人员月度工作计划的基础和依据。

5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是对公司、部门经营发展的评价基矗

(二)部门、员工月度工作计划

1部门主管、公司员工在每月度底分别进行部门、员工下月度工作计划安排。

2月度工作计划通过对《月度工作计划表》的制作来完成,在该表格中应该相应地填写部门、员工下月工作内容安排和时间控制。

3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交部门主管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4部门月度工作计划交总经理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5月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将作为部门、员工工作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员工日工作时间控制计划

1公司员工通过《日工作时间控制表》进行日工作时间计划与安排控制。

2公司员工应该按照“《日工作时间控制表》填写规定”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规定的项目如实填写并上交公司行政管理部。

3在《日工作时间控制表》中体现出员工对每日工作安排的合理性与计划性,反映员工每日工作的效益性与非效益性,因此,该表格将作为对员工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同时也是员工用于控制时间、提高效率、自我评估的依据。

4《日工作时间控制表》是公司对外服务的重要计费依据。

(四)专项市尝业务规划

1在公司进行新市场的开拓和新业务的推广时,该市场和业务的主要负责人应该进行专项市尝业务规划。

2专项市尝业务规划建立对该市尝业务的全面了解,公司主要经营人员的深入研究、探讨的基础上,同时该规划应该结合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和市场需求与竞争变化的基础上。

3专项市尝业务规划通过制作《市场规划表》和《业务规划表》来完成,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市场拓展与业务推广。

三会议管理

会议是公司决议产生、工作明确、意见交流的正式方式与场合。公司会议区分为定期例会与非定期会议,规定的人员必须准时参与,指定人员作好会议记录,与会人员遵守会议秩序安排同时提高会议效率。

(一)定期例会

会议名称时间安排参加人员会议内容召集/主持人员

业务诊断会议每工作日上午xx:30-xx:00各部门人员对外服务中相关问题讨论、日计划各部主管

月度总结、规划会议每月度第一天下午总经理各部门主管、工作人员上月度工作总结月度工作规划报告各部主管

主管例会每月第一天下午总经理、各部主管月度工作计划协调总经理

员工大会每月中旬一次总经理全体员工经营总结、工作安排、其他相关内容行政管理部/总经理

董事会会议每年度一次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公司重大事项决议总经理/董事长

(二)非定期会议

会议名称时间安排参加人员会议内容召集/主持人员

公司发展研讨会不定时总经理、部门主管、主要经营业务人员就市场拓展、业务推广、公司经营等相关事项的讨论行政管理部主任/总经理

临时会议不定时总经理、部门主管、其他有关人员特殊事宜行政管理部主任/总经理

董事会临时会议不定时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公司经营特殊重大事宜总经理/董事长

(三)会议安排

1、公司内会议由行政部秘书安排,部门内会议由各部自行安排

2、主会人会前一天需向秘书告知会议安排、会议内容

3、秘书须提前四小时以上书面通知与会人地址、时间、内容

4、秘书负责会场安排与整理

5、开会期中,秘书负责记录;并于会后将会议摘要决定整理、打英转发给有关人员及总经理备案

四办公设备管理

1、电脑

1.1行政部根据公司文件类别建立完整清晰的目录及子目录系统;

1.2根据保密原则需要,由行政部对行政、业务文件目录设定统一管理的电脑密码

1.3员工在所属部门目录下设立个人子目录

1.4员工不得私设电脑密码

2、传真机、复印机:

2.1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与使用

2.2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制度

2.3未经许可,个人不得自行操作使用

3、可运用状态维护

3.1行政部负责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的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设备的可运用状态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实施公共管理的组织(以下统称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采购合同劳动合同以及科技、课题合同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机关合同,包括下列类型:

(一)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的投资、建设、租赁、出让、转让、承包、托管合同。

(二)土地、森林、荒地、水流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依法出让、转让、出租、承包合同

(三)城市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合同

(四)招商引资合同

(五)合作开发合同

(六)拆迁改造合同

(七)政府投融资合同

(八)政府借款合同

(九)其他行政机关合同

第四条:行政机关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公平、诚信的原则,保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

第五条: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履行行政机关合同的相应监管职责。

第六条: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和本部门的实际,制定部门内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订立和履行合同的管理。

第七条: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明确具体承办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单位合同的调查、谈判、起草、报送和履行等事宜。

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由市政府指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合同的调查、谈判、起草、报送和履行等事宜。

第八条:行政机关订立合同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调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充分考虑自身的履约能力。

(二)谈判。合同标的额较大或法律关系较复杂的合同,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三)起草。根据谈判结果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拟定合同文本,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

(四)审查。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应当由本单位承担法制职能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事项重大的,应当经本单位集体讨论研究。

(五)签订。合同文本应当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员签订,并加盖行政机关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第九条: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十条: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协商达成协议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国家已印制格式合同文本的,应当按照格式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不得对主要条:款进行修改、调整。

第十一条:订立行政机关合同,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出现以下内容:

(一)超越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承诺或者义务性规定

(二)违反规定以行政机关名义提供担保或参与经商办企业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约定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合同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就有关保密条:款作出约定,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的,应当优先选择杭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涉外合同应当优先约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明确约定中文合同文本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不得订立。

以市政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由部门法制机构负责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负责合同具体事项的市政府部门应当将合同报送市政府,由市政府领导签批至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五条:市政府部门向市政府报送合同时,应当随附以下材料:

(一)合同文本草拟稿

(二)与合同有关的情况说明和背景材料,包括草拟的过程、风险论证的情况、合同相对方的资信调查情况、会议研究情况以及其他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等

(三)部门法制机构提出的审查意见

报送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市政府可以要求市政府部门在指定期限内补充有关材料;市政府法制机构在审查中认为需要补充提供其他材料的,可以要求市政府部门在指定期限内补充。未在指定期限内补充的,可以将材料退回。

第十六条:法制机构应当重点从以下方面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合同主体资格及权限

(二)合同签订方式

(三)合同变更问题

(四)合同违约责任

(四)合同违约责任;

(五)争议处理条:款;

(六)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十七条:法制机构在审查合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有关专家参与审查论证,提供论证意见。

第十八条: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反馈书面审查意见。

合同经各方正式签订后,负责合同具体事项的市政府部门应当于7个工作日内将正式文本抄送市政府法制机构。

第十九条:合同签订后,市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约定诚实、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并及时对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合同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需要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合同的,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政府各部门应当及时主张权利,采取措施应对合同风险的发生:

(一)出现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二)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三)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四)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恶化导致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

(五)合同对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

(六)其他可能存在合同风险的情形。

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上情况的,负责合同具体事项的市政府部门应当及时向市政府提交预警报告,并抄送市政府法制机构。

第二十二条:市政府各部门应当将合同文本草拟稿、生效合同文本、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会议研究情况等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取或形成的相关材料立案归档,并建立健全合同档案保管、借取、查阅等工作制度,实行合同档案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三条:市政府部门签订的重大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一)备案报告;

(二)备案说明;

(三)合同文本或意向书文本复制件;

(四)合同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复制件;

(五)会议纪要等与合同有关文件材料复制件。

重大合同的具体标准,由市政府法制机构另行确定。

第二十四条: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每年将本部门生效合同目录,以及合同的订立、履行、争议处理等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政府,并抄送市政府法制机构。

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每2年对签订的合同组织一次清理,并将合同清理结果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及时汇总清理情况并报送市政府。

第二十五条:市政府各部门合同的签订、审核、备案、清理、报告以及部门内部合同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

第二十六条: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合同订立、履行、争议处理中,因违反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区、县(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

企业行政管理制度 篇5

为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办公环境,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日常管理制度,作为对员工工作行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各员工应自觉遵守维护。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一、考勤管理制度

(一)出勤

1、工作时间:每周工作______天。

2、每天8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______到______,下午上班时间为______到______。

3、迟到、早退和旷工

(1)上班时间开始至30分钟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2)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事先经直接领导批准,事后补办登记手续,不办理批准登记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需登记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早退或旷工处理。

4、处罚规定

(1)迟到:扣罚当日工资20元;超过3次,双倍处罚。

(2)早退:扣罚当日工资20元;超过3次,双倍处罚。

(3)旷工:当月旷工1次,扣除全月岗位工资,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当月旷工2次及以上的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5、打卡:

(1)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员工应亲自打卡。

(2)忘记打卡的员工,需要其把漏掉打卡的时间以出面形式递交直接领导给予补签、。每月每名员工仅可有二次补签情况。

(二)外出、出差、事假、病假、婚假、伤假和产假

1、外出:因公外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外出前需填写《外出申请单》并通过审批流程,提交行政部备案。时紧急外出,需电话告知相关主管,并在外出后2日内补填《外出申请单》。

2、出差:一个工作日以上的公出为出差。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通过审批流程,表单提交公司行政部备案。

3、事假:一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需取得公司相关领导的批准。需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通过审批流程,到行政部登记备案。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同上述流程,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时应提前一周发起申请,事后补报视为旷工。

4、病假:二个工作日以内(含2天)的病假,需凭三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填写《请假申请单》,由直接上级领导及主管副总审核批准。二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需凭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有效证明,填写《请假申请单》,由直接上级领导初审,报总经理审批。

5、婚假:员工需凭结婚证,提前30日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由直接上级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提交行政部存档备案。婚假为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晚婚假为3+7天;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6、丧假:员工直系亲属(一代以内)亡故,丧假3天(如外地员工回原地办丧事可增加来回时间);员工旁系亲属亡故,丧假1天;丧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由上级直接领导审批。

7、产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女性分娩期间,可向所在部门申请3个月假期,如遇难产另加15天。休假前需填写《请假申请单》,由直接上级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

8、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直接领上级导或级别以上的领导的事前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备案。

(三)加班管理细则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员工加班,若员工因自身原因未能在合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应自觉加班完成。

2、由于设计行业的特殊性,确实因工作需要被安排加班的员工,应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合理安排加班。

(1)加班者须填写加班证明单,加班时间以下班打卡为依据。

由部门领导签字,按月统计备查(合理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而造成的。加班无须填写加班证明单)。

(2)由公司领导安排的加班,加班费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计算加班费用。

3、由于个人原因未完成工作或不听从安排而造成项目损失的,部门领导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四)考勤统计

1、员工日常考勤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统计,各部门于次月3日前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整理上报,提交表单。

2、每月考勤由行政部整理后,于次月5日前提交总经理审核。

3、财务部按照由总经理审批后的考勤支付薪金。

4、本制度自发布日期始执行。

二、员工日常工作行为规范及办公现场管理规范

1、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进入房间随手关门。

2、办公大厅、各独立办公室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打闹。

3、不准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信息电话,不准占用公司电话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除业务有关人员需上网外,其余正常上班时间不得利用公司电脑上网聊天、打游戏。

4、个人外套、大衣应尽量悬挂于指定地点,请勿随意摆放。

5、工作中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工作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6、办公桌上应素雅、整齐、清洁,重要文件存放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

7、办公室墙面除了张贴必要的文件或图表外,应保证墙面清洁。

8、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要将座椅在桌前摆正。保证所属办公区域的设备设施完好,做到人走关停所有设备电源。

9、要节约用电,下班后及时关闭计算机;开启空调时按国家相关要求调整温度,人员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空调。

10、办公室会议桌、沙发、茶几上不允许存放杂志和报纸。

11、未经行政部同意,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或挪动工作台、文件柜等办公家具、办公设备。

12、工作时间内,非工作需要无关人员不得无故在他人办公室/财务室逗留。

13、公共卫生由后勤安排打扫,整洁的办公环境。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整齐。

14、员工应自觉维护办公场所清洁卫生,禁止在办公区域内、公司平台吸烟,严禁堆放杂物、随意丢弃废弃物,严禁随地吐痰、倾倒污水和茶渣,保持地面、门窗、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清洁整齐。

15、在使用传真机或复印机后,所产生的错误报告或废纸等,须及时处理,重要文件应予以粉碎,非重要文件应回收再利用。传真后的稿件,应立即拿走,禁止堆放在传真机或复印机上。

16、每位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产,如有损坏,照价维修或赔偿。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员工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自行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登记应由专人负责并填写《出库单》(办公用品的使用应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

17、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的管理与清洁及一般的维护由行政内勤负责。

三、关于劝退与离职

1、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2、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3、员工不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不认真,不能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屡犯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4、因各种原因需辞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呈交辞职报告,并在离职前把个人未完成的工作移交给其他在职人员,事先未说明而擅自离职者扣发工资和奖金。

5、员工在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未给公司带来不良后果和损失的,可以结清个人工资及奖金。员工若在离职后对公司造成损失,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金额的处罚;情节严重且给公司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后果,扣除所有奖金外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蔬,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务管理由集团副总领导,行政办公室执行管理(下文称总办),各企业司设分管职能人员。

第二章关于文件收发管理

第三条:总部各部门和所属各公司的所有报告呈文及外送文件,都必须通过总办登记办理、呈报,不得积压迟误。属于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处理。

第四条:公司的文件由总办负责起草和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发:集团各部门的文件由部门负责起草和审核,部门总监签发。

第五条:文件签发后,送总办秘书处统一安排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后方能复印、盖章、发送。

第六条:文件的原稿应送总办保存备查。

第七条:属于机密的文件,核稿人应注明"机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八条:文件统一由总办负责发送。送件人应将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收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向文件签发人报告报送结果,机密文什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第三章关于印章管理

第九条:集团和所属各公司的印章(含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和业务专用章)必须按规范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第十条:印章实施使用前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领导审批和使用登记制度。

第十一条:集团的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由总办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专人保管。所属各企业的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由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第十二条:使用公章,凡会令本公司、企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必须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不会令本公司、企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但涉及的事项较重要,必须经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各企业总经理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集团或下属公司使用合同专用章,必须凭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同意的《经济合同审批表》(见《合同管理制度》附件)才能使用,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使用业务专用章,必须经主管业务部门经理以上的领导批准才能使用,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及所属企业的财务专用章和银行帐户印鉴的保管和使用,按《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均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印章使用制度。

第十七条: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具者,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公司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和合同书一律交回。隐瞒不交回者,一经查实,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十八条:严禁将印章随意扔放,无人看管;严禁任何员工随身携带各种印章外出办事,遇特殊情况需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常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带出。

第十九条:对外地销售中心或长期派驻外地之机构的合同专用章,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按集团关于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公司规定的,应报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切后果由主办人员承担。

第二十条: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印章丢失、被盗和被盗用。如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一条:违反印章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触犯刑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第二十二条:所谓重大事项系指:

1、公司增加固定资产;

2、重大的经济合同签订;

3、涉及大额(一般指5000元以上)的对外礼仪行为;

4、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外地出差达两天(含)以上或请假两天(含)以上;

5、公司发生重大事故,如:法律诉讼、人员工伤、经济损失等;

6、涉及对外投资项目:对内新产品开发和较大新工艺设计改革事项;

7、与合作方或合资方有意见矛盾;

8、其他对公司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各类事项。

第二十三条: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集团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口头汇报,事后将详细处理情况用文字报告形式送总办,依文件收发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出差或请假应填写《员工因公出差(郊县、外省市)审核表》(见本《须知》P144表二),并于前两天送总办,依文件收发程序办理。

第五章关于办公用品、低耗品领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关于办公用品开支原则按集团《关于费用开支的规定》第三章条:款执行。

第二十六条:凡职工进出公司涉及领或交还办公用品的,需凭人才资源部调令到总务处办理有关的必要手续。

第六章关于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务车辆是为服务客户、公司领导和接送员工上下班使用,所以公务车辆的管理甚为重要。使用公务车辆必须依照规定办理,严禁公车私用及无效益使用。

第二十八条:有关公务车辆申请使用规定如下:

1、除交通车早晚各开一班外,其余时间所有公务车辆的使用均需填(车辆使用申请表》(见附件一)申请,经总办秘书处排定后才能用车。

2、(车辆使用申请表》应于使用前一日中午十二时以前送达总办秘书处,以利安排及协调公务车辆。

3、有关安排的顺序以客户使用为先、总公司领导其次、其他子公司领导再其次。如有特殊情况由主管副总经理协调处理。一般管理人员,在无特急事宜的一般情况下,目的地在本市区内的,不派专车。

第二十九条:有关公务车辆的行车记录规定如下:

1、有关公务车辆的行车需填写(行车记录表,(见附件二)。

2、《行车记录表》由司机填写,使用者签认,每月汇总呈送总办,以利统计分析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并向各使用单位结算费用。

3、集团内实行有价有偿使用车辆结算制。有关收费标准请参照《公务车辆使用收费标准表》(见附件三)。

第三十条:有关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与违章事项规定如下:

1、公务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驾驶,使用者负有监督的责任,严禁为赶时间而违反交通法规。

2、遇有交通事故或违章行为,必须立即回报总办,并依照法规处理,切勿私下解决。

3、因交通事故或违章行为而造成的金钱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因此而使公务车辆安排产生困扰者,依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的处罚。

4、发生交通事故,公务车辆驾驶员经裁定无违章行为,其任何损失均由公司负责。

第三十一条:有关公务车辆的保养与维修规定如下:

1、保养均需在一定里程数内进行,严禁超过规定里程数而未做保养工作。

2、驾驶员每日早晨发车前应检查车况,并随时保持车内与车身的清洁、光亮,如发现车况有问题应及时回报总办并速修复。若强行行驶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3、保养及自然磨损的维修费用由公司负责,发生事故或碰撞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4、每辆公务车辆的保养及维修均需填写(保养维修记录表》(如附件四),每月汇总送总办,由主管行政副总审批。

5、驾驶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检工作,若因时间延误所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三十二条:有关公务车辆的停放与驾驶员休息的规定如下:

1、公务车辆进入公司,下客(货)完成时,应立即停放在专属车位上,严禁任意停放。

2、驾驶员没有派车任务时,应及时保养或清洁车辆或在驾驶员休息室休息,严禁串岗或外出。

3、驾驶员是以服务客户与公司领导为原则,因此其上下班时间应以任务完成为标准。

第三十三条:有关公务车辆交接的规定如下:

1、驾驶员平时应保管好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卡、年检证、车辆维修手册等证件。

2、驾驶员因故离职或调换行驶车辆,应将所有的证件如数清点无误移交给新的驾驶员,若有遗失或破损的情形,公司有权追诉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