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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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精选4篇)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 篇1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虎跃山川万木荣,建设凯歌颂”。阳春三月,乍寒渐暖、万物复苏,在我们刚刚欢度了新春佳节和热烈祝贺全国“两会”胜利闭幕之时,又迎来了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今天这个广大消费者自己的节日里,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工商局向基地的广大消费者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祝福,向关心和支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首刚刚过去的20xx年,是基地经济发展非常困难的一年。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工商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责。围绕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和谐”年主题,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在辖区广泛开展12315消费维权“五进”和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的工作,在辖区23个单位全面建立12315四级网站,尤其是已在7所学校(含一所大学)全部建立了12315消费维权站,实现了在xx大、中、小学的全覆盖。达到了在中小学解决投诉率100%,进校园进课堂覆盖率100%,学生知晓率100%的工作目标。同时,我局加大执法力度,着力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和各项职能工作。全年共开展各类专项检查25次,出动执法人员318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500余人次,组织抽检5大类、7个批次产品,下架退市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食品6个品种,260余公斤,没收过期食品170余公斤,受理各类消费者申诉和举报62起,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万多元,咨询服务400多次。有效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基地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步入崭新的20xx年,中消协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题确定为“消费与服务”。其基本涵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点,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

实现“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工作目标,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就是要督促和推动社会各界进一步认真履行国家法律规定的责任,加强消费维权的社会保护力度。特别是经营者作为市场主体,在保增长扩内需促发展方面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优质服务,改善消费环境,满足消费需求。同时要在全社会倡导新的维权理念,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加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加强各方面的信息交流与整合,发挥好消协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消费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同志们、朋友们,为了做好今年的消费维权工作,我局将积极组织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消费责任意识、诚信意识、环保意识和可持续消费意识,营造良好的“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氛围。着力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通过各种形式提高经营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责任意识,推动广大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切实承担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希望今天被命名和表彰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先进个体工商户”带头执行各项法律规定,切实履行经营者应尽的职责,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严格保证服务和产品的质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和更好的放心产品和服务。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深化维权体系,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努力做到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我局将始终如一的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围绕与广大消费者吃、住、行、用等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商标侵权、虚假广告、无照经营、打击非法传销、反不正当竞争等执法行动,切实改善和维护健康、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尊严,为开创基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和促进基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不懈地努力!

祝各位领导、同志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祝基地的广大消费者朋友们幸福、安康!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 篇2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省工商局和省消委会对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来宾、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在此,我就20xx年全省消费维权工作情况、20xx年工作重点向大家作个通报。

一、20xx年工作情况

20xx年,全省工商系统以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引领,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围绕实施工商“257”战略,深入贯彻落实新《消法》,严格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强化侵权案件查处等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一是狠抓新《消法》宣传培训,营造舆论氛围。分层次分片区开展了工商系统、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品牌经销商、大型商业企业、通信运营商、主流新闻媒体等群体的集中培训。传统媒体与网络宣传结合,编印宣传资料、发布消费提示、曝光侵权典型案例、制作公益广告、解读情景剧和微电影等,在电视、网络媒体、大型户外广告屏、公交车、出租车等滚动播出。在4329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和11990个“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和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及消费集中,人流量大的商场、客运站、码头等张贴新《消法》宣传画,发送法律手册。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夯实监管基础。制定了《xx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xx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管理办法》、《xx省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工作规则》、《xx省工商局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相关标准》、《xx省工商系统“诉转案”对接机制指导意见》,引入了承检机构竞争和评价机制,统一设计制作了12315形象识别规范手册。三是强化质量抽检,加大案件查处。以电器、服装、皮鞋、儿童用品、燃气用具、妇女护理用品等为重点,开展了“红盾春雷行动20xx查处不合格商品专项行动”。专项开展了雅安地震周边建材市场、服装市场等专项整治。全年抽检流通领域商品9919个批次,查处不合格案件件,下柜不合格商品货值万余元,不合格商品退市率100%,省本级向社会发布27种xx个批次重点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信息。通过“诉转案”机制发现案源,运用新《消法》查处侵害消费者侵权案件3393件。四是延伸维权网络,切实调解纠纷。加大“一会两站”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深入开展12315“五进”活动。“一会两站”调解投诉件,“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调解投诉6907件。全省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件,调解成功 件,调解成功率98%,同比增长近1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xx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的投诉488件,加倍赔偿金额53.41万元。五是突出服务行业整治,保障消费环境。加大相关服务领域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相关服务领域欺诈消费者或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经营者法定义务等各类违法行为。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取缔无照经营xx户,立案件,案值万余元。

20xx年,全省消委会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积极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各项公益性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消费宣传指导和消费咨询投诉调解工作。省消委会先后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20xx-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20xx年度消费维权新闻宣传省级先进单位、全国消费者协会系统投诉与咨询信息化建设工作三等奖。一是大力开展新《消法》宣传普及和培训。采用培训班、电视报纸开设专栏、开设选修课、讲座等方式大力开展新《消法》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联合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省内外参加竞赛的共达22万余人。二是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全省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8552件,解决28122件,投诉解决率98.4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69万元。三是引导健康文明消费。围绕新《消法》倡导的消费方式,着重引导消费者自觉养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观念,并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省消委会先后开展了成人用单皮鞋比较试验、沐浴剂比较试验、家装材料比较试验。联合市州消委会开展了反对食品浪费消费体察活动,社会良好反响。四是搭建便捷维权平台。充分运用社会资源、社会力量参与消费维权工作,为消费者搭建了更加便捷的消费教育和维权平台。省消委会针对近年来家用汽车消费热点问题,聘请了涉及汽车专业知识和消费维权等方面的专家21名,成立了省消委会家用汽车专业委员会。在移动通信集团xx公司、电信分公司等9家单位分别建立了省消委会直属消费纠纷调解服务站,初步实现了“投诉不出消费场所、将纠纷化解在企业”的目的。五是开展了贯彻落实新《消法》的调研工作。认真开展了贯彻落实新《消法》的调研工作,省消委联合相关单位分赴省内各地基层一线,调研总结宣传各地贯彻实施新《消法》的好经验好做法,起草了《关于贯彻实施新〈消法〉调研情况的报告》,重点梳理了基层消委会实施新《消法》所面临的疑难问题和建议,分别上报中国消费者协会、省政府领导,并得到中消协领导的充分肯定,省政府领导作了肯定性批示。

二、20xx年工作重点

20xx年,既是新《消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也是《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实施第一年。全省工商系统将认真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新《消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努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消费维权法治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消费维权制度机制,大力推进12315投诉平台建设和“五进”活动,加大商品质量违法案件和有关服务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和水平,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省工商局将重点抓好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新《消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深入贯彻落实<<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开展有重点、有声势、有影响的《消法》主题宣传和“五进”宣传活动。加大对《处罚办法》的教育培训和宣传力度,在组织系统专题培训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处罚办法》,提升运用能力,督促经营者完善自律制度。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12315平台数据的分析利用。继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探索建立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机制和承检机构综合评定制度。重点推进“诉转案”对接机制和协同共治社会化维权模式。加大12315数据利用的深度,大力推进“诉转案”对接机制,严格依法查办消费侵权案件。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对消费者诉求相对集中的重点行业或者企业,组织行政约谈,督促经营者及时整改。三是强化流通领域商品抽检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组织对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建材等重点商品和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总代理、经销商等重点场所的抽检。组织开展农村商品质量、儿童用品质量、电动自行车、建材市场、服装市场等专项整治。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有关服务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今年中消协确定的年主题是:“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全省消委会将紧紧围绕党的xx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方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各项公益性职责,以进一步宣传普及新《消法》为目标,以引导广大消费者转变消费理念、逐步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抓手,加强消费宣传、消费指导和消费咨询投诉调解工作,进一步促进我省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将着重抓好七项工作:一是积极推动并参与《xx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消委会将把贯彻实施新《消法》以来调研发现的问题,进行细化并建议纳入《消条》修订内容。二是推动并建立我省消费维权公益诉讼案件审查和保障机制。探索建立省消委会履行公益诉讼法定职责的工作程序;建立公益诉讼启动审核和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案件专项保障资金帐户、接受社会捐赠和社会监督等系列制度;适时召开消委会公益诉讼研讨会,邀请省法制办、省高院及相关专家、学者和顾问团律师进行专题研讨。 三是进一步做好消费咨询投诉调解工作。指导各市(州)消委会依据省消委会、省工商局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方制定的《工商行政调解、消费争议调解司法确认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诉调、仲调对接机制,提升消费调解文书的法律地位,提高调解结果的执行率。省消委会将继续加快官方微博、微信及网站的建设,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网上咨询投诉服务;四是开展相关项目的比较试验,加强消费教育指导工作。计划商请宣传部门和记协等联合开展“xx省消费维权好新闻”及“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增强消委组织的社会影响力;继续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积极参与“质量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并发挥其作用;突出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组织开展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商品和服务的消费比较试验、消费调查、体验等活动;向消费者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向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五是进一步完善xx省消费者(或消费环境)满意度指数编制方案。以餐饮行业、家电服务、保险、金融服务等行业满意度为切入点,进一步论证和完善方案,联合各市(州)消委会,适时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为编制xx省消费者(或消费环境)满意度指数工作打下基础,并适时向社会发布。六是调整优化“3.15”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拓展社会化消费维权工作。在金融、保险等行业和大型电商企业建立行业消费咨询专家委员会,面向社会聘请新一批“3.15”志愿者、消费咨询专家,进一步拓展消费维权社会化程度。七是组织开展全国消费者协会第三届投诉技能大赛赛区的选拔工作。

谢谢大家!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 篇3

同志们、朋友们:

在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致以节日的问候!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确定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年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

新消费是引领消费结构升级,促进经济模式转型的新动力,是改善民生、推动发展、完善机制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新消费需要新理念和新举措。20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新消费我做主”,是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是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

“新消费我做主”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为做好此次年主题宣传活动,县消保委将专门召开“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新闻发布会,公布20xx年度消费维权十件大事、维护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举办主题为“婚纱摄影服务”的消费者论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推进百场讲座进学校、百场电影进农村、百场咨询进社区“三百三进”等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引导企业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证物价平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与信心;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和引导,使三个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消协组织要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履行好各自应尽的责任,为我县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而努力奋斗!

谢谢!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 篇4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促进我市市场经济发展,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在3.15期间组织各有关部门,围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这一主题,开展大规模的宣传纪念活动,下面我就这次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活动由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牵头,成员单位有经贸委、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农牧、药品监督、卫生、城建、电信、防疫、公安、农机等部门,各部门要联合开展这次活动,执法单位要抽调精兵强将,协同作战,也希望全社会的广大消费者都行动起来,形成合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配合做好现场咨询,座谈会,集中拉网检查、宣传等各环节的工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在活动期间,以参加宣传活动的名义搞变相推销和展销商品,各单位也不得以拉赞助等形式,向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进行集资,宣传企业、个人商品,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宣传报道3.15活动,在3.15前后,集中时间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内容,主动采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打假维权、企业自律等有关消费者方面的信息,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是全力出击,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方案,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全力出击,严厉打击市场中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同时要配合好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电视台XX年3.15专题晚会的宣传和值班工作,对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要亲自挂帅坐镇指挥,安排一定数量的执勤人员,以便及时处理晚会现场转办的申诉举报案件。

四是突出主题搞好活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就要保证我们每个人的消费利益不受损害。各部门各行业要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同时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

同志们,消费涉及千家万户,涉及每个人,事关各行各业能否有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事关影响我们的生命安全的大事。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打击欺诈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为建立我市良好的经济秩序,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做出应有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