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立大会讲话(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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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大会讲话(精选3篇)

业主委员会成立大会讲话 篇1

各位来宾、各位业主: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相聚一堂,在这里召开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们小区物业管理的完善和成熟;标志着各位业主参与、监督物业管理工作、维护自身和共同合法权益有了合法的途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进入了规范化、组织化的一个崭新局面。从今以后,广大小区业主有了困难,有了矛盾,有了纠纷,甚至有了委屈,就有了调解、诉求、解困的地方,有了可依赖的。组织,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将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小区的业主们不再是孤立无援的个体了,有了维护自身物业权益的自治组织,这是全体业主共同努力的硕果。

作为渡口社区主任,应邀参加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大会,与大家一起共同见证小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我的心情非常激动,让我们首先以热烈的掌声预祝本次业主代表大会取得圆满成功,选出小区好的`当家人,选出合格的业主委员会。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在此我向参与筹备业主委员会的热心人真诚地道一声:你们辛苦了!还要向为促成这次大会的顺利召开,给予支持、帮助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借今天这个机会,我也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几点建议:

1、坚持依法办事,切实做到“学法、懂法、用法”,推动业委会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不同的业主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给业委会的各项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每位业委会成员都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和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参与物业管理的水平,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使业主委员会成为真正代表小区全体业主利益的组织!

2、签订《业主公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小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业主公约》对每一位小区业主具有法定的约束作用,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全体业主遵守有关要求,真正把小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举止文明、治安良好、人居和谐”的高品质住宅小区。

3、坚持“合作共赢”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与社区居委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本小区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配合社区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协助社区做好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社区的监督和指导团结协作促和谐。

4、廉洁奉公,勤俭办事,切实履行好业委会的职责。业委会的工作具有浓厚的公益事业特点,要时刻牢记广大业主的信任和嘱托,坚持干干净净为业主服务,不搞特权,不留污名,模范带头履行普通业主应担负的所有义务,及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高效使用好有限的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做到帐目清楚、支出合理。

5、积极支持开展小区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小区文化氛围,建设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

业主委员会成立大会讲话 篇2

各位业主、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大家好:

在这春暖花开的美好季节,我们小区430多户业主期盼已久的大喜之日,沙沟北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啦!值此大喜之日,请允许我代表小区管委会、小区全体业主向今天前来参加大会的万柏林区房管局领导、街道办事处领导、社区领导表示衷心感谢,感谢他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亲临现场指导工作,对华龙泰房地产开发公司领导、小区物业部领导以及所有为本小区的建设做出辛勤劳动的各单位表示感谢,同时要感谢筹备组全体新老同志对本次大会顺利召开所做出的不懈努力。

业主同志们:回顾两年来小区所走过的艰辛历程,至今历历在目,先是改善小区的治安、卫生;后又督促完善供暖系统、努力提高供暖温度;而后又进行调整电费、开通煤气等一序列的事情,筹备组成员及小区业主都全力以赴,不计个人得失,这其中凝聚了大家无数的辛苦和汗水。虽然到目前为止,很多事情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或改善,但是大家也看到了:只要大家努力,只要大家齐心,没有办不成的事情,今天管委会的成立,也正是小区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管委会的成立,使业主参与监督管理有了合法化的途径,也标志着小区的管理将走上正规化的道路,对于未来我们满怀憧憬。

下面我将本小区管委会工作的基本思路在这里给大家作一下介绍:

一、 指导思想:以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为指导原则,本着实事求事的精神,落实物管政策,实现权利义务,建设和谐小区。

二、 任务和目标:针对小区存在的安全、卫生、供暖、收费、煤气、房产证、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要逐步解决,争取创造文明化、规范化小区、消除不合理现象。

三、 政策:在制定符合小区实际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在落实政策上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支持物业规范化服务、尊重开发商合理化建议,联系业主,反映民意,排忧解难。

四、 管委会具体工作:执行业主大会决定、制定业主公约、业主议事规则、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督实施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的规章制度以及其它有关物业管理的工作职责。

五、 管委会职责: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代表业主大会与物业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规范物业管理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小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决定发生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的处理、监督业主公共设施,业主大会赋予其它职责。

六、 管委会人员工作考核

1) 是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事

2) 是否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

3) 是否履行业主义务

4) 是否热心公益事业、有无责任心

5) 是否公正廉洁具备社会公信力

6) 是否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

七、 公示管委会财务收支状况

各位领导、各位业主同志们:虽然管委会将要面临的的问题很多、困难重重,但我们已经吹响了号角、拉起了弓弦,任重而道远,可我们坚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小区业主同志们共同支持下,我们就一定能建设好自己的家园。

谢谢大家 !

业主委员会成立大会讲话 篇3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使各社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以积极的姿态、扎实有效推进该项工作。当前,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组建率低,直接影响了广大业主共同管理权的行使,影响到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和小区和谐稳定。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市场中的主体作用,保障物业管理活动健康有序发展,各社区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现就加强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职责,加快推进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进程

各社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实现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全覆盖。

(一)落实责任,理顺体制。依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城乡办事处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会参照指导和支持社区居委会建设的工作要求,将其作为社会治理和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部门和专人具体指导、协助本辖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负责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日常运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区民政部门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社区居委会负责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召开业主大会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摸清底数,有序推进。各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房管部门、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的数量、规模(面积、户数等)、实施物业管理情况、业主入住情况、业主委员会组建状态以及期满未换届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每个住宅小区的具体情况,结合社会治理和社区建设工作,研究制订辖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整体推进方案。方案要明确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分工,落实措施。

(三)完善程序,依法指导。各街道办事处会同房管部门、社区居委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辖区各住宅小区业主大会筹备、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选举)方案和工作程序,确保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组建的各项工作符合法定程序。在对有关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时,要充分尊重业主意愿,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法定程序进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在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上,注重引导、鼓励具有业主身份的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委会委员参选所在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和担任负责人,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律师以及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和丰富管理经验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和担任负责人。

(四)加强监管,规范运作。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各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备案管理,及时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培训,提高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保证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强化措施,保障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加强领导。各区人民政府要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住房保障房管部门、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辖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同时,指导、督促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沟通联系,形成组织领导体系,为构建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住房保障房管部门指导监督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和谐互动的物业管理模式奠定基础。

(二)强化考核。各区人民政府要充分整合行政资源,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奖惩措施;要建立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监督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20xx年年底,将对各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在全市予以通报。

(三)加强宣传。各区人民政府及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社区广告栏等载体,大力宣传加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等,不断提高广大业主参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及社会各界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从而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的重要性。各有关单位应充分认识业主委员会在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反映业主意愿,维护小区环境整洁,构建和谐社区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部门的工作要求,依照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认真组织开展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

2、要切实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的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保证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顺利完成。各筹备组成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全面熟悉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有关程序,做到程序合法、各项工作开展有据。

3、要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步骤,抓好时间节点,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加大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法律法规、法定程序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宣传力度,强化业主意识,引导其主动支持、参与业主自治管理活动,为业主委员会成立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