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社会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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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活动是现代教育中的个性内容、体验内容和反思内容,与传统教育片面追求教育个体的发展、共性和知识有所不同,综合实践活动提供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学习生态化空间,学生是这个空间的主导者,学生具有整个活动绝对的支配权和主导权,能够以自我和团队为中心,推动活动的进行。

综合实践活动

在这个过程中,学生更谋求独立完成整个活动,而不是聆听教诲和听取指导。教师在综合实践活动这个生态化空间里,只是一个绝对的引导者、指导者和旁观者。

基本定义

与传统实践活动强烈的目标性不同,综合实践活动更强调多种主题,多种任务模式,多种研究方法的综合,这种复合不是来自教师的人为复杂化,而是来自于学生个体对实践活动主题的更深入认识和挖掘过程。

在国外,教育的综合实践活动被童子军组织、民间公益组织、社区管理组织所分解,学校只是起到了辅助和输送的作用。在中国小学,综合实践活动通过课程改革被推动,附加在课程体系上的课标教材、封闭实践基地、素质报告承担了更多的实际责任。

课程

内涵

☆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了解必要的通用技术和职业分工,形成初步技术能力。(教育部文件:教基[2001]17号)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包括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教育、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四部分内容。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旨在让学生联系社会实际,通过亲身体验进行学习,积累和丰富直接经验,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具体安排、确定综合实践活动各部分内容和组织形式。

研究性学习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索性的学习为基础,从学生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要以个人或小组合作的方式进行。通过亲身实践获取直接经验,养成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研究性学习中,教师是组织者、参与者和指导者。

劳动技术教育主要对学生进行劳动观念和一般劳动技术能力的教育,进行现代职业意识、职业技能的培养和就业选择的指导。

社区服务主要通过学生在本社区以集体或个人形式参加各种公益活动,进行社会责任意识、助人为乐精神的教育,为社区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社会实践主要通过军训和工农业生产劳动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生产劳动教育,培养组织纪律性、集体观念和吃苦耐劳精神。学校可以结合实际,为学生走出学校,深入社会创造条件。”(教育部文件:教基[2000]3号)

性质

从性质上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属于国家规定的中小学必须开设的“必修课程”;本质上属于活动课程的范畴,强调学生从活动中学习、从经验中学习、从行动中学习,有时也被称作“经验课程”;是一种独立于“学科课程”之外的课程形态,它不是其他课程的辅助或附庸,而是与其他课程具有等价与互补性、有着自己独特教育功能的课程形态,它代表着我国基础教育领域课程体系结构性的突破。

特点

(1)综合性:对任何主题的探究都必须体现个人、社会、自然的内在整合,体现科学、艺术、道德的内在整合。

(2)实践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展开往往以各种活动为载体,强调学生通过活动或亲身体验来进行学习,但不是为“活动”而“活动”。

综合实践活动,顾名思义,它要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通过“行动”来学习。但这里所讲的“活动”或“实践”,不能仅仅从字面上、从直观上去理解,把它理解为让学生“动”起来,或者让学生去“操作”。而是要把它理解为“知与行”、“动手与动脑”的结合与统一。那些不需要学生动脑思考、对学生的情感态度没有触动的“活动”,不是“综合实践活动”中所讲的活动。真正具有“育人”价值的综合实践活动,应当让学生在活动结束时“有所知”、“有所得”、“有所悟”。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来讲,“活动只是一种教学的手段与方法”,它本身不是目的。

(3)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面向学生整个的生活世界,其内容与学生个人的生活或现实社会紧密相联系,往往表现为一个没有固定答案的开放性问题,要解决这样的开放性问题,学生不可能到书本上去找现成的答案,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探索、去发现,才能找到可能的答案。

(4)生成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展开很少从预定的课程目标入手,它常常围绕某个开放性的主题或问题来展开。随着活动的不断展开,新的目标、新的问题、新的主题不断生成,学生的认识和体验不断加深,创造性的火花不断迸发,这便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具有“生成性”的集中体现。

(5)自主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十分注重从学生现有的兴趣与经验出发,强调学生的自主选择与探究。学生不仅可以选择学习的内容、进度与方式,还可以自己对自己的学习过程或结果进行评价与反思。

意义

☆综合实践活动是教师引导下,学生自主进行的综合性学习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实际,体现对知识的综合应用的实践性课程。 它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等领域,并渗透信息技术教育。

作为一种独立形态的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超越具有严密的知识体系和技能体系的学科界限,强调以学生的经验、社会实际和社会需要和问题为核心,以主题的形式对课程资源进行整合的课程,以有效地培养和发展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究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因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种经验性课程。

作为一种独立形态的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尤其注重学生多样化的实践性学习方式,转变学生那种单一的以知识授受为基本方式、以知识结果的获得为直接目的的学习活动,强调多样化的实践性学习,如探究、调查、访问、考察、操作、服务、劳动实践和技术实践等。因而,综合实践活动注重学生对实际的活动过程的亲历和体验,它是一种实践性课程。

作为一种独立的课程形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强调超越教材、课堂和学校的局限,在活动时空上向自然环境、学生的生活领域和社会活动领域延伸,密切学生与自然、与社会、与生活的联系。因而,综合实践活动是一种向学生生活领域延伸的综合性课程。

作为一种独立的课程形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集中体现了新的课程管理和发展制度。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由国家统一制定课程标准和指导纲要,地方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地方差异加以指导,学校根据相应的课程资源,进行校本开发和实施。因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仅仅是哪一级的课程,它体现了三级课程管理制度的特征和功能。因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最能体现学校特色、满足学生个性差异的发展性课程。

综上所述可见,综合实践活动不是教学层面的一种教学活动方式,而是课程层面的一种具有独立形态的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是一种实践性的综合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是着眼于发展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探究能力的发展性课程。(郭元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理念与实践》)

☆定义:综合实践课程是一门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的,以学生自主选择的、直接体验的、研究探索的学习为课程基本方式,以贴近学生现实的生活实践、社会实践、科学实践的主题为课程基本内容,以学生个性养成为课程基本任务的非学科性课程。(北京市21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综合实践课程标准)

☆“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信息技术教育”、 “劳动与技术教育”是国家为了帮助学校更好地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而特别指定的几个领域,而非综合实践活动内容的全部。四大指定领域在逻辑上不是并列的关系,更不是相互割裂的关系。“研究性学习”作为综合实践活动的基础,倡导探究的学习方式,这一方式渗透于综合实践活动的全部内容之中。另一方面,“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 则是“研究性学习”探究的重要内容。所以,在实践过程中,四大指定领域是以融合的形态呈现的。

除上述指定领域以外,综合实践活动还包括大量非指定领域,如:班团队活动、校传统活动(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学生同伴间的交往活动、学生个人或群体的心理健康活动等等,这些活动在开展过程中可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定领域相结合,也可以单独开设,但课程目标的指向是一致的。

总之,指定领域与非指定领域互为补充,共同构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钟启泉、张华等:《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 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

☆综合实践活动是由国家设置,地方和学校根据实际开发的课程领域。因此,国家着眼于宏观指导而研制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地方和学校要根据纲要所设定的基本框架规划中小学活动的基本类型和具体活动方案。(张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理念与框架》)

☆综合实践活动是新课程理念的生长点。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我国课程体系中的确立,不仅意味着一种新的课程形态的.诞生,更主要地是标志着一系列体现时代精神的新的课程理念的生成:

1.课程是生活世界的有机构成,而不是孤立于生活世界的抽象存在;

2.学习者是自己课程的主体,而不是别人提供的课程(哪怕这种课程是无可挑剔的)的被动接受者;

3.每一个人的学习方式都是其独特个性的体现,课程应尊重每一个人的学习方式的独特性;

4.分等划类的考试等量化评价方式不是课程评价的唯一形式或最好形式,质性评价更能体现人的发展的特殊性;

5.个性健全发展是课程的根本目标;

……

这些课程理念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可到充分展现,也必将会向其他课程领域逐步渗透。渗透了这些课程理念的课程,就是真正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就是21世纪中国的理想课程。(张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理念与框架》)

1.实践活动的组织线索:

综合实践活动内容的选择和组织要围绕四条线索进行:

⑴学习者与自然的关系;

⑵学习者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

⑶学习者与文化的关系;

⑷学习者与自我的关系。

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垦站与实施应以学习者为核心,实现上述四种关系的均衡与整合,最终指向于学习者个性健全发展。

重要性

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纲要的提出,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被提到前所未有重要程度。保障教育公平发展的基本手段,从纲要中,我们可以解读出有如下手段:教育资源重新分配;管办评分离;提高教育评价信息化。这些手段具有非常强势的行政含义,我们在破除教育行政色彩的同时,又在持续加强教育的行政背景。

实际上,破解教育公平难题的核心,还是在于综合实践活动。从本世纪初开始,综合实践活动逐步在各层面推广,走过的弯路有:综合实践活动开课难,缺乏详细的开课流程;各层部门缺乏对综合实践活动的一致认识;相关的实践基地使实践活动逐渐变味;综合实践活动逐渐沦为走形式,走过场。

实际上,综合实践活动难以有效推广,在于我们没有把这种教育形式提高到足够高的层次上,没有把综合实践当成基础教育的半壁江山去思考。

作为学生个体的学习基础,三维学习需求模型包含了群体-个性、知识-体验、发展-反思,从这个模型我们可以看出,群体、知识与发展是国内当前教育模式的基础,它们代表了教育的外在表现。可是如果没有有效的实践过程,我们就无法推动教育走向个性、体验和反思的内涵层面。

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看出,绑缚在综合实践上的社会责任非常多,可是从2001年以后,我们对于这种活动给予的关注又越来越少。

因此,综合实践活动在新纲要中,应当拥有足够的关注。具体推动的几个举措如下:

1、继续推动综合实践活动过程化管理的深化,从国家层面,对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职业教育、大学等各阶段的实践活动流程模板进行确认。

2、建设实践活动标准评价与档案体系,强化过程评价和过程档案,把素质报告逐渐提升为包含学业评价和实践评价的综合标准电子档案。

3、加强教育部门与共青团组织的联系,推动开放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以开放、有序、安全的模式,建立开放社会实践基地,逐渐取消当前封闭实践基地的设立和经营。推动青少年荣誉体系的建设。提高综合实践活动与社会各部门的关联。

4、深化基础教育学分制, 改进分数评价,逐渐使用素质模型、荣誉体系、招生改革等模式,提高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