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承包合同(汇编4篇)
弱电承包合同(精选4篇)
弱电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宜春市名爵服饰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江西欧格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宜春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宜春市名爵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决定将贵工厂所有弱电系统工程项目承包给江西欧格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完成,双方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一、对施工地点、施工内容的关键性描述
1. 施工地点为: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工业园银岭大道
2. 施工内容概述:包括工厂的防盗报警系统、闭路监控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集团电话系统、背景音乐系统、门禁考勤系统、LED显示屏系统、网络综合设备以及有线电视系统等弱电系统集成的工程整体施工,(包括工程所有设备、所需管材、线材及配件材料的购买,管线铺设、信息网点终端卡接、机柜安装,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维护工作等)。
3.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根据本合同中要求的安装、调试工作内容委派合格的技术人员和施工员,初步定为3~7人,有技术领班一人,负责与其它施工单位进行协调。
2. 合同费用已经包含了通信费(与工作内容有关),主要施工人员必须配带手机,并在早上7点-晚上12点之间保持开机状态,场区内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对讲机等通讯设备由施工人员自配。
3. 乙方须把工作安排、现场情况、及时向甲方项目管理人员汇报,以便与和其它相关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协调,避免纠纷产生。
三、甲方责任
1.作为建设单位,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用水用电等一切与之有关的施工条件,以确保乙方按时完工。
2. 甲方需派相关人员专门负责本工程,及时协调和其他各个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对于技术性的问题,及时跟乙方技术领班沟通,确保工程质量,避免返工。
3.甲方应及时付款给乙方,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四、施工工期及施工安全
1. 施工工期为20xx年06月10日前完工,因现场原因导致延期的,根据现场实际情
2况再确定日期顺延。
2.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单位现场施工要求。因违反以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产生的后果由相应的责任方负责。
3. 乙方必须指导、督促施工人员遵守相关行业的施工安全规范,因违反施工安全规范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同款和支付
1. 经双方协商,就整个工程实施中各种因素的考虑,商定实施合同内容所需的费用金额为: 的费用和赶工费用或可能的窝工费。
2. 施工费用支付:双方签定协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中的30%,即人民币 ;待整套弱电综合系统工程的管线铺设完成,所有信息网点终端卡接到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中的45%,即人民币待所有工程完成工,包括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可以正常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中的20%,即人民币5%,即人民币 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合同期满一年后付清。
3. 甲方凭乙方开出的有效收款收据付清以上各项款项.
六、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附加报价文件《弱电总预算》清单,共同组成合同文件。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之规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 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争议协商未果,可提请当地仲裁机构裁决。
发包单位(甲方):代表(签字):时 间: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承包单位(乙方):江西欧格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时 间: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弱电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简称甲方):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院张屹工作室 承包方(简称乙方): 杭州科器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弱电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20号楼2H
2、工程款结算方式:工程总额(不含税价)计13710元(壹万叁仟柒佰壹拾元整),具体详见清单。付费流程如下:
备注:如需开具发票,另加6个税点,即823元(计算方式13710元*6%=823元)。
二、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 建筑与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的其它同类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3.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企业办公人员的安全,防止企业办公设备的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三、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杭州科器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年 月日 日
弱电承包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澄迈酒店、公寓项目的水电、弱电、消防工程委托给乙方劳务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经济责任,结合本项目实际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澄迈酒店、公寓项目
工程地点:澄迈县文化广场旁
工程情况:本工程位于澄迈县文化广场右侧,酒店为12层、公寓为17层,框架结构;
二、承包内容及方式
1 本项目按包清工的方式发包,乙方包现场施工工具,包现场施工机械,包机械和工具的常规耗材及铁钉,铁丝和焊条除甲方供的材料以外的附材。
2 甲方提供该项目所需的施工材料、一切垂直运输工具,生产、生活用水、仓库及宿舍等。
3 承包内容:双方商定,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均在工程的包干范围内。工程量以施工图标定的图纸建筑面积计算,工程承包形式为清包工,即乙方负责所有设计图纸中的水(两米以内的给水、排水、消防等安装工程)、电(两米以内的动力、照明、消防电、电视、电话、可视、对讲、数字有线、弱电等)和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维护;每天完工后剩余材料要及时清理及保管,且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按规格码跺堆放整齐等全部工作内容。
4、 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包治安保卫、包辅材及工具。
5.无论本工程的现场条件的如何变化、施工难易如何,本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6.合同单价包括甲方、业主、监理的各种技术要求、规范和各种现场指示。属乙方承包范围内但乙方未施工项,甲方将扣除相应款项,价格同上述承包价格。
7.除甲方原因引起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给予增补外,其它将按实计算。 8、室内强弱电,给排水的预埋和安装工程,按施工图纸和甲方土建承包合同施工同步完成。
9、消防系统的预埋和安装工程,按施工规范和安装要求施工,但不负责竣工验收。
10、强弱电,给排水和消防系统工程施工至建筑物外二米内。
11. 负责本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用电的安装和现场维护。
12 负责施工图纸的各类技术性的问题处理,负责与甲方进行必要性的技术接洽和施工图纸的各种技术性变更工作。
13. 在不影响原定施工承包单价的前提下,因施工图纸的技术性变更,施工路线和施工措施的调整和更改而减少的工作量,均忽略不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原定施工承包单价提出异议或更改。
14. 超出施工图纸范围(室内以外)变更产生的工作量,以签证或按双方商水电(弱电消防等安装)承包合同定的计价的方式另行结算。
三、组织领导:
1) 甲、乙双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动、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等工作。
2)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当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4、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商妥并正式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因此而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停顿、延误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冻结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5、乙方不能按合同完成计划,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或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直至清退出场。
6、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如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 施工工期及工人进场时间:
1、本工程工人自20xx年4月26日进场施工,确保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完成。
2、在工种衔接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乙方必须按要求满足工程实际形象进度,现场如出现水电配合施工跟不上要求,每次扣罚5000元。乙方无特殊原因造成工种衔接上的脱节,要赔偿一切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3、乙方没有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停工,甲方将按每天10000元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没有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停工累计天数超过三天,甲方有权另安排施工班组施工,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项目部,双方协议自动解除,并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五、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六、 承包单价:
七、合同价款及支付:
1. 本工程采用综合包干价,综合基价为每平方米36元。综合包干总工价按施工图纸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土建以外全部安装内容)。
2. 乙方进场后自带一个月的生活费用。
3. 工程施工至第二层顶板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次进度款,以后每月定期支付。
4. 基础预埋至主体封顶,工程进度款按施工进度总面积*承包单价*45%的常规比例支付。
5. 主体封顶后,进入安装阶段的工程进度款,按施工进度总面积*承包单价*50%的常规比例支付。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办理总结算,款到甲方帐后一个月内付清98%工程款,2%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竣工验收后甲方二次装修已改动和使用部分,主干道除外)。
2、每月按要求完成的工作量经项目部及安全员验收合格后,由技术负责人签发结算书,报送项目部会计做工资发放。
3、以上已说明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均在工程的包干范围内。包括乙方管理费、人工费、各类补贴、进退场车旅费、劳动保护费、小型工具费。各种证件(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证)的管理费、手续费用、福利、补贴、车旅费、医药费以及个人调节税等。
4、承包单价总额中含合同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一切费用。
5、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等保险费均包含在乙方单价中,不得向甲方另行计算。
6、安全达到甲方要求,否则罚款 2元/㎡;
7、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为乙方承包范围内所必须达到的要求,即必须达到甲方、监理和业主的认可(验收通过)。如其中一条达不到此要求乙方须无条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或提出任何条件的,则需强令其退场,按所完成实际工作量结帐、单价按合同价及扣除甲方另择施工班组的费用(即按乙方完成总量28元/平方米80%计算所得给予结算,余下部分工资不再支付);
8、如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必须要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工资按完成总量的60%计算所得给予结算,其余部分不再结算。
9、 脚手架工程量按图纸标示的面积计算,每次结算按形象进度要求完成的层数80%;
10、非施工图的承包范围内甲方需安排的杂工、点工乙应无条件安排,所增加的费用的单价均同本合同单价,按日工作时间10小时计,80元/普工工日、120元/技工工日。此零星点工乙方必须每月与甲方决算完毕且加入每月的任务单内,对于隔月的零星点工甲方项目及公司将不予受理。
七、 双方职责、义务及权利:
(一) 甲 方 甲方委托了 为甲方驻现场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的指令以书面形式送达乙方,经乙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与执行。
2、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生产设施及生活设施。
3、负责各工种之间的协调工作。
4、控制乙方按有关操作程序进行工作。
5、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
6、对乙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安全、质量交底进行监督。
7、 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的月、季生产计划和劳动力计划的编制,安排工作,保证该任务能连续、合理均衡的施工。
8、提供图纸轴线、标高等技术数据,负责现场施工技术问题的指导和质量监督,及时用书面形式传达作业指导书、安全交底书、施工图纸等技术有关资料。
9、项目部现场安全员及质量员负责对各班组进行安全及质量检查,协调与其它工种关系,协助乙方做好各项工作。
10、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及施工规范的施工人员进行处罚每次不少于50元,直接在乙方每月结算单中抵扣,对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开除并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1、甲方有权勒令违法、违章经教育无效的乙方作业人员在24小时内离开本施工现场。
12、因乙方不服从管理,造成严重损失时,甲方有权让乙方限期退场,并赔偿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13、如果上级单位需要统一制作工作服,甲方负责班组所有职工工作服的购买,其费用甲、乙方各负责50%。其它所有的工具、雨衣、雨鞋、劳保用品均由乙方自理。
(二) 乙 方
1、乙方承诺其承包的水电等安装工程、临水临电的维护必须对甲方负完全责任。
2、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
3、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4、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文明”“标化”施工。
5、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省、市级的有关进行施工洞口临边等安全设施的搭设必须按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海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建立有关管理制度,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7、组织工人年龄在20~50岁之间,身强体壮,具有法制观念及专业技术,素质好的成建制的职工进场,严禁50岁以上、体弱多病的成年人及目无法制意识的人进场。
8、经批准进场的工人须持有效证件。进场时,每人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并附花名册一式二份。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人员,以保证本组技术实力和队伍的稳定性。
9、乙方必须正确及时办理务工作业人员的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证、务工合同手续,并随时接受上级机关、地方政府部门、甲方的检查,且应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部位迅速整改。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负责作业人员的思想、技术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负责对进场施工的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三级教育和考核工作,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责任。将该工作的书面资料及时报送公司质量安全技术监督部门。
1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服从安全员及有关职能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和指导,坚持班前教育,安全第一,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12、按照合同精神及时向甲方书面申报劳务结算书和各项考核报表。
13、爱惜甲方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承担本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的保管。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机械、机具、工具的维护与保养、维修工作,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和工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严格履行材物领(借)用手续,工完退回;严格按甲方要求实行限额领料。
14、乙方应委派代表人驻点现场,负责管理劳务作业人员,并协调和检查、考核各劳务作业班组的各项工作和完成情况。
15、由于该工程工期紧,每晚都需要加班,应及时配合,不得找理由推迟。
16、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须在操作作业现场,未经项目主管人员同意不准离开工地。应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负责组织工人进退场,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17、所有劳保用品必须符合甲方及当地政府的要求,由乙方自行采购或甲方代购,若委托甲方代购,此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扣除金额为采购价105%。
18、必须文明施工,严禁材料乱放,施工地段中必须日做日清,控制定量,工完料尽。
19、水电等材料的施工及管理均由乙方负责,本班组人员拆动水电等设备,不经本班组同意乙方有权制止,因由水电(含临时用电)等施工造成的安全和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并按要求处理。
20、严格按照甲方规定合理控制用料,不能造成人为的浪费。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尽量用完,做到工完场清,不准从楼层上往下扔建筑垃圾、脚手架材料或工具等。
21、 负责水电等施工前、后的班组自检、验收;达到规定要求标准,积极配合工序验收和整改工作,质量要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22、水电等施工质量要求,应以质监站、监理单位及甲方工程师签证达合格等级为准,绝对不能出现返工和安全事故。凡因水电等(含临时水电)质量问题每出现的每一次安全事故,视情节扣除班组5000元至10000元罚款外,还要对外公开批评暴光。
23、水电每天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将工作面的垃圾、材料清理干净,把所有料具堆回指定位置,避免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
24、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逐项予以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在结算款中一次扣除,情节严重者则予清除离畅
25、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接受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
26、每道工序的施工要做到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
27、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返工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
28、出现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时,乙方退出现场,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29、做好班前安全活动,排除不安全隐患,维护安全防护设施。
30、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听指挥,野蛮工作、打架斗殴、酒后作业者、除按要求罚款外,责令退场。
31、严禁打牌赌博、酗酒闹事和打架斗殴。
32、严禁偷盗、抢劫或滞留在逃犯人员。
33、严禁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34、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机械和电气设备。
35、严禁在施工区和生活区乱拉乱接电气、电线。
(二)、工程质量违规处理办法
1、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期限改正。
2、经检查不合格,返工重做,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3、对重复累犯三次施工质量问题者,清退出场。
4、对不听指挥和协调,我行我素野蛮施工者,清退出场。
5、不执行班组自检、互检制度,经甲方、监理验收不合格,按100元/处。
6、不按图施工或不按方案和交底施工,擅自操作者,按1000元/人.处。
(三)进度管理
1、故意制造障碍,阻止其他班组正常施工,按情节轻重,按100元~1000元/次罚款。
2、合同一经签定,乙方要有始至终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不得中途停工、不得要求增加合同价格,不得出现工人罢工、或到甲方办公室闹工资。如出现此类情况,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合同,有权清除该队伍出场,队伍退场后以完的工程款按50%结算。由甲方正常安排的停工除外。
八、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一).质量要求及处罚措施:
1、乙方对水电等范围内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2、项目部与乙方签订的质量奖罚措施和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3、项目部在对施工班组进行处罚时,处罚单必须签字,如乙方拒绝签字,项目部将对其进行双倍罚款,无须施工班组签字同样有效。
4、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施工规范、质量交底及甲方、监理、业主的要求施工。达不到标准或出现质量事故引起的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承包的施工项目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6、乙方必须达到文明工地的管理标准。 7、 质量考核分阶段,同时由项目部实行不定期抽查。如遇有哪个分项工程不能实现阶段优质目标,或整改不到位,甲方将随时终止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四款第三条结帐。
8.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及组织调配,接受甲方检查监督,严格按照施工图的要求和施工规范、检查验收;按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内容认真组织精心施工,确保分包工程达到优良工程等级。
9.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工程进展情况及工期要求完成作业量,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顺延;若因乙方人员不足而影响其工程进度或达不到工程质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5000元的处罚,并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该合同施工,另行分包他人施工。
(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处罚措施: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杜绝赤膊施工, 严禁酒后作业,工作期间严禁穿拖鞋、易滑鞋,严禁赤脚作业,发如现一人违章,罚款100元。
2、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机械和电气设备,按50元/人.次
3、故意破坏安全设施,按500元/人.次,并赔偿经济损失
4、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按1000元/人.次 5、酒后上班,按200元/人.次
6、使用童工、弱智、残疾及精神病患者,按1000元/人.次
7、在工作面和脚手架上戏闹、奔跑者,按100元/人.次
8、随意向下或向室外乱扔物品,按200元/人.次
9、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前部门进行勘察、鉴定。
10、乙方按工程需求钢管、卡具、要随时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若不遵守,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1、 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2、 雨季及大风五级以上天气严禁高空作业。
13、 脚手架拆卸时,要设警戒区,要有专人看守、专人指挥,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4、乙方按甲方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现场文明施工规定,每日完工后,工完场清,现场垃圾、施工废料堆放到指定位置,如不按此执行,项目部将对施工班组进行处罚。
15、在日常文明施工检查中,因乙方责任而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等对工地及生活区的罚款,将由乙方承担此项经济支出。
九.其它事项:
1.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架工证,不准带家属进入施工现场。
2. 宿舍要讲究卫生,不准在宿舍内大声喧哗,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
3. 严禁偷、抢、打架,每出现一次罚款500元。
4、严禁聚众闹事等现象发生,工地中发生任何事情必须及时向甲方项目经理汇报,共同协商,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5、出现上述行为,无论有何种理由,每一次罚责任班组1000元~5000元,工程结算时扣除。
6、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作息时间,不遵守者,每次罚款200元。
7、代班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协调会,以便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事提前向甲方项目主管人员请假,无故不参加或不请假者,每次罚款50元。
8、未经甲方同意,严禁私自开灶,严禁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9、安全、技术交底是合同的一部分。
10、根据项目部现场所安排的总体目标和各周的施工计划的时间、期限,保证按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工种的施工任务。
十、材料节约及工具使用: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谁施工谁清理的原则。同时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导,若遇有场地工完不清,甲方有权责令其班组清理后施工,如果不履行好此项工作,甲方将做出强制手段,指令他人清理,到时其费用支出由责任班组承担。
十一、 安全生产与宿舍区文明:
1、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单位、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如乙方人员在本项目部工作期间发生违法违纪事件,(重点是不得发生赌博、嫖娼、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斗殴等),甲方除有权清退责任人退场外,另外视轻重罚班组500—5000元的罚款 ,并承担一切责任。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生活区宿舍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每天派专人打扫卫生,如宿舍脏乱,不按规定整理,项目部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3、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
4、凡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和工地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伤害,其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十二、付款方式:
1.乙方自带一个月生活费,地面以上二层顶板、十二层顶板、主体完成后分别结算工资,按完成量80%工程款;工程款的17%在全部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一年后的一个月内返还。
2.乙方不得因甲方工程款不到位而停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对于未按本合同条款所增加的任务单金额均给予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种有关务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要视业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工作;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5、乙方因完不成甲方要求的工期,甲方有权指派其它队伍施工,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领取工资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工资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资款。
6、乙方不得因甲方工程款不到位而停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7、对于未按本合同条款所增加的任务单金额均给予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8、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种有关务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为确保工程有组织有计划、正常有序的进行,特别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1、严禁乙方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二次分包。
2、乙方应配备该专业工种的管理负责人员,管理人员名单报甲方,以便监督与配合该班组的工作。
3、乙方主要负责人要纳入项目部管理班子,参与工程质量验收,安全检查及各种协调会议。
4、乙方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有事外出要向项目部请假,待项目部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
5、工资款要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6、每次发放工程款时,由项目部派人监督首先满工资发放到工人。
7、乙方自备饮食餐具,并负责生活区域的治安和卫生工作。
8、乙方自备工具,机械,负责自身常用机械、水电的专职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
9、乙方负责本工种材料和周转材料的进出场验收及装卸、入库、堆放保管。
十四、其它:
1.甲方付给乙方承包单价收入总额中含合同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福利、补贴、车旅费、医药费等一切费用。 2.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等保险费均包含在乙方单价中,不得向甲方另行计算。
3 凡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和工地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伤害,其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4.如果在合同执行期间施工范围增加内容,乙方应主动提出签证并补充合同,如没有相应的补充说明结帐按本合同计算.
十五、其它:
1.甲方付给乙方承包单价收入总额中含合同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保险、福利、补贴、车旅费、医药费等一切费用。
2.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等保险费均包含在乙方单价中,不得向甲方另行计算。
3、如乙方人员在本项目部工作期间发生违法违纪事件,甲方有权给予作业班组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重点是不得发生赌博、嫖娼、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斗殴等)。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 4 、由甲方违章指挥或强命工人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造成终身致残的,视程度予以赔偿,但最高幅度赔偿为一次性五万元封顶。
5、 凡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和工地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伤害,其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6、.未尽事宜,双方洽商解决,本合同解释权属甲方。
7、.如果在合同执行期间施工范围增加内容,乙方应主动提出签证并补充合同,如没有相应的补充说明结帐按本合同计算.
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后自动失效。
9.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完工后自动失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4月 日 20xx年4月
弱电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达成意见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
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由乙方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
装和调试,包括:
第三条承包方式
乙方采用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配置方案,以包工程设计、包材料与设备的供货与运输、包安装、包调试、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验收通过的方式承接本工程。
第四条工期
1、乙方应在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甲方的验收。按以下的(打√)方式确定安装工程的开工日期: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进场开始工程安装;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开工指令单确定的开工日进场开始工程安装;
2、安装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工期延误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后工期可调整,并据此重新确定竣工日期。
第五条材料、设备明细及单价
1、甲方作为合同的见证单位。
2、材料、设备的实际数量以双方的工程签单为准,并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造价:
本合同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工程完工按甲方确认的工程量结算。
(二)付款方式:
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履行情况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本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造价的%。
(3)弱电工程布线完工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等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报验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初验,并于初验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暂定工程款的%。
(4)弱电工程系统安装完成及调试后,甲方及其委托的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为个工作日)及评定质量等级,双方办理完所有的竣工手续后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工程款的95%。
(5)余款5%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在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无息向乙方结清。
2、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并缴纳有关的费用和税金。
3、以上款项的支付,甲方均以期限为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若甲方或乙方要求以支票方式支付的,则需扣除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4、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且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第七条质量要求及验收
(一)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依据:
2、乙方承诺: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备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证书和质量合格证书,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并具有满足整个系统要求的功能,是该产品的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二)验收
1明书、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后应立即知会甲方,由甲方对照订货单与有关设计文件对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开箱验收,核对无误后设备方可进场安装。在开箱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单、产品试验报告单、操作维护手册、技术说明书、“三包”保修卡、产品及相关材料的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定书和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整机或配件为进口产品的,还应出具产品的生产厂家资料、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文件、海关完税证明、进口关税证明,保证达到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中的功能。进口产品的外文资料乙方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资料。
3、工程验收以工程施工图纸及设备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自接通知之日起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甲方逾期不到场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并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结果合格则复查费用由甲方负责,若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费用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工期内完成工程安装并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工程经甲方及其委托的单位验收达到标准后双方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图)一式份向甲方移交。
6、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
第八条保修条款
1、本合同设备、系统、工程的保修期为年,自安装工程通过甲方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小时内派员到场维修,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否则,乙方可适当向甲方收取更换的材料、部件的成本费。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员维修,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请人员修理,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在保修期内,乙方至少每月1次派员前往设备、系统、工程现场对设备、系统、工程
3、保修期届满之日起,设备、系统的保养维护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有关事宜由乙方与甲方或其属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维护或服务协议。
4、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属产品质量问题以成本价维修更换
第九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补充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委派现场代表监督、检查产品、工程的质量,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产品、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工作。如现场代表变更须通知乙方。
5、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产品、工程进行验收,否则视为认可,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6、如有隐蔽工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认可。
(二)、乙方义务
1、按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好所有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
2、在施工前的天必须把有关的设计、施工方案送甲方审查。在不降低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按限定造价安装。
3、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
4、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须按约定工期施工。
5、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如在施工期间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6、保护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等。如在施工中对甲方或其他住户的财产造成损害,应负责赔偿。
7、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生故障的系统器材免费进行更换或维修。
8、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9、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10、工程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堆积物、临时设施拆除等),做好成品保护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通过甲方验收的,每逾期一天,按本工程造价的1‰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4、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因此解除合同。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更换,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若乙方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售后服务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或验收不合格、或进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进行更换、维修、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此而延误工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6、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非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甲方可拒绝验收。若甲方已使用乙方提供产品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非原厂产品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据此解除合同。
7、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验收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的,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因此引发的各种损害赔偿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
9、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和甲方交予乙方使用的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
第十一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工程造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工程造价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其他
1、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2、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