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连接接头标准协议(合集三篇)
钢筋连接接头标准协议(精选3篇)
钢筋连接接头标准协议 篇1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龙冈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授权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2、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3、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标志标识。
4、分理处承包利润分配方式采取保证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原则。
二、优惠条款
1、甲方批准给乙方_________元每月的专业物流交易网会员资格(在甲方与物流交易网合作期内)。
2、乙方分理处一年内完成业务量达成_________万以上并且安全无事故或纠纷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宣传资料。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分理处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分理处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合同章。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分理处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内分理处的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为经营者也是_________分理处的负责人。
9、乙方有权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设置分理处的内部机构。
10、乙方有权按规定任免分理处中层干部。
11、乙方有权决定企业工人工资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名义。
13、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4、分理处办公场地的先期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资金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2、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7%上交利润给甲方。
3、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3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甲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3、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10%赔偿。
4。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10倍赔偿。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洽业务总额的5%的罚款。
6、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第一年的业务基数为_________万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的当年基数的,甲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8、乙方必须对甲的各种资料及数据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偿乙主的损失。
9、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或变象以分理处员工以外的身份承接业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约定期限而终止后,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同样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10、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1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2、乙方必须因乙方原因导致
六、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筋连接接头标准协议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 )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 )项目位于(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 年 月 日。
二、 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 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 甲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 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 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 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 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 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 乙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 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 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 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 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 产品质量要求: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的规定。
2、 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的规定。
3、 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 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 )元/吨。
(3) 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 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 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 )吨,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 验货地点:
2、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 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 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 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钢筋连接接头标准协议 篇3
需 方:____________供 方:____________
供货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需供双方就本钢筋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和价款
本合同标的物为:____________ ,标的物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合价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钢材供货清单》。
标的物单价为:____________ 元/吨,数量为:____________ 吨,
合同总价款暂定为:____________ 元。 本合同所称数量和总价款均为暂定,最终数额根据进场量,据实结算。 本合同所称价格均为落地价,包含按本合同文件要求完成标的物的生产加工、运输、装卸、验收、试验、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工作及其他为达到需方使用要求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若本合同中无特殊说明,则各项价款均以人民币定价和结算。
钢材生产厂家要求:应是_______________钢厂的产品。
第二条 质量条款
1、质量标准:供方向需方所供产品必须满足设计及使用要求,并符合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行业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要求验收合格。 以上标准均指供货时的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
2、供方保证其提供的标的是全新的、优质的、无损的、未曾经使用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和法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标的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在寿命周期内使用良好。
3、具体技术指标要求:____________
(1)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GB1499.1-20xx;
(2)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1-20xx;
(3)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2-20xx。
第三条 交货条款
1、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 。
2、交货方式:____________ 。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
4、供方应随货提供以下文件,作为供、需方以及需方相关工程承包单位进行检验、验收的依据(不仅限于以下文件):
(1)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货物出厂合格证明书;
(2) 货物出厂检验报告、检测报告;
(3) 其它相关的资料。
5、需方在交货地点签收前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供方承担,需方签收标的物后风险由需方承担。
第四条 验收条款(包括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
1、验收方式:由需方、监理公司、需方相关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检验并书面确认。
2、验收期限:标的物运到需方指定的地点卸货后 个工作日内。若需方无正当理由不在上述期限内组织验收的,视为合格。
3、验收结果确认方式:根据国家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最终以国家法定部门检验结果为准;
4、需方就验收结果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检验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形式提出异议。
5、标的物内在质量不符合约定或相关标准,以及只有经使用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需方应在发现质量问题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
第五条 计量方法
1、计量办法:线材、盘螺钢过磅;螺纹钢理论重量。
2、是否允许标的物有合理损耗: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原厂包装、带标汇牌、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
2、包装物回收:不回收 。
3、包装应保证标的物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时间
1、本合同以转账/电汇/现金/支票形式结算。
2、本合同附件所列仅为供需双方本次供货或采购计划,双方结算时以实际进场量为准(结算单价按合同附件所列单价)。
3、货款支付:(按照批次)货到需方指定现场,经三方(甲方、监理、总包)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至本批次货款总价的 %;剩余 %货款为质保金待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 日内无息付清。
第八条 双方义务
1、供方义务
(1) 供方负责根据的需方的订单,按时按量的将标的运输到需方指定的地 点卸货;若标的物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本合同规定时,需方同意利用的, 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利用的,供方负责在 10 日内包退(包换、包修);供方应对所供标的的产品质量负责,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因运输、包装不当及其他原因造成标的受损的,供方免费换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供方应对所供标的的产品质量负责;初检合格,招标方承担相应检测费用;如初检不合格,中标方应指派有关人员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会同招标方、监理、施工方共同重新取样复检并负担有关费用。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中标方未派人处理的,招标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处理,其费用在尾款中直接扣除;复检仍不合格,中标方除无偿应更换合格的产品外,并负担由此可能给招标方、施工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连续两次产品检验不合格,招标方有权退货、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方承担因此给招标方带来的损失。
(2) 供方须按本合同的要求完成货物的生产加工、运输、装卸、验收、试验、售后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及要求提交所需的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合同和相关招标文件的要求,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
(4)标的物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 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
2、需方义务
(1) 因需方原因中途退货的,需方应提前与供方协商,供方同意退货的,需方无需偿付供方退货部分的运费;供方不同意退货的,需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2) 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及时向供方支付合同款。
3、双方义务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合同文本以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文件、往来信函等转给与执行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士,否则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供方的违约责任
(1) 因供方原因在合同工期内无法完成或因质量问题延误工期,每逾期一天,供方应支付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万分之二 的违约金。交货时间逾期5天,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 如果需方发出索赔的书面通知(或传真)之日起 天内供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需方有权从未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超出部分有权追偿,同时需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2、需方的违约责任
(1) 需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供方支付货款。需方延期付款的,应向供 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每逾期一日需方应支付延期金额的万分之二;
(2) 需方若无正当理由拒收供方运送的货物或代运的产品,需方应承担因 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运输费用。
第十条 质量保证
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____________ 。 标的物的正常使用年限:____________ 。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供方自身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安排不周等情形,均不视为不可抗力。
2、供需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不能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原因。在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税费承担
法定费用、税项如法律规定由需方代缴,需方代缴后有权向供方追偿或直接从货款中扣除,相关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文本的组成和解释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中,需供双方有关材料采购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合同或文件;
2、本合同书;
3、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本合同依据招标订立)或合同条件约谈记录(如果本合同依据议标订立);
4、质量保修书;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和(或)样品。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需方_____份,供方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可由供需双方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章):____________
供方(章):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