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联盟合作协议【三篇】
产业联盟合作协议(通用3篇)
产业联盟合作协议 篇1
甲方: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日后相关房地产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拟订如下合作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1、双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与规章制度
2、合作事项:
(A)甲方同意在其项目涉及乙方的服务范围时,优先推荐乙方给项目开发商;
(B)乙方同意在其推广项目涉及房地产策划及代理时,优先推荐甲方给项目开发商。
3、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项目中积极配合,互相提供宣传资料。
4、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及协议中任何条款与条件均属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该等条款与条件。对在本协议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掌握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料、价格政策、各类宣传、培训与技术资料、市场策略、洽谈内容、沟通渠道,双方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之要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双方进一步保证其员工或关联公司不得将上述信息披露与任何第三方。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在本条款下的保密义务仍然持续有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任何一方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一保密信息,被披露方有权要求披露方赔偿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甲乙双方同意在彼此推荐之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并于每收到该合同每一笔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收款方向对方支付该项目的顾问费,对方同时提供该笔顾问费收据。顾问费具体比例如下:
甲方向乙方推荐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项目到帐收入金额的10%的顾问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顾问费总额最高上限不超过人民币万元)。
乙方向甲方推荐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目到账收入金额的5%--10%的顾问费。具体比例视项目实际情况而定,必要时另行拟定协议。
若双方与对方所介绍的项目的合同提前终止,则合同签订方只需承担已确认收入并且核实到账之支付责任,对方除此之外不得要求其他任何赔偿,已付的顾问费不需退还。若双方需退服务费给项目签订方,则退款方有权扣除对方相应的顾问费用。
双方收款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甲方账户: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账户:
开户银行:
帐号:
6、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本协议。
7、甲乙双方的通知方式和送达:
(1)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送至本协议列明的收件方的下列通讯地址(或由收件方以书面通知指定的其它地址):
甲方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号码:
乙方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号码:
(2)一方发出的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应依照以下规定视作已经送达对方:
(A)如直接交付,在交付时视为收讫;
(B)如以快递发送,在发出三日视为收讫。
任何一方之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因任何一方疏忽通知而导致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发件方应在该速递文书回执(回执上有速递机构的印章或签字)上写明该文书的主题词(或其标题、文号)。
(3)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两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协议可以递延。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现行法律。
(5)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产业联盟合作协议 篇2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核心,构造EDA设计、验证、MPW服务体系,提供设计咨询、设计服务、IP服务等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多元化的专业孵化器和人才培训基地,引进风险投资,孵小扶强、多出产品、多出人才,以提高旅游文化产业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水平,实现对国民经济增长的实际贡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签订本服务协议。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_生源,可在学院宣传招收职业资格培训学员__________。第二条甲方可以将乙方纳入行业统计的范围。第三条乙方有义务遵守中心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乙方可以免费享受甲方提供的各种________________设施(包括EDA平台、验证平台、公共实验室等),以及各项技术服务(MPW投片服务、IP服务、设计服务等)。第五条乙方可以免费参加甲方举办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技术展览等活动。第六条本协议未经甲方和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修改。
第七条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双方应协商解决分歧,并且努力达成友好解决方案。任何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未解决争议、权利请求、违约、协议终止和有效性等,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年。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业联盟合作协议 篇3
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日后相关房地产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拟订如下合作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1、双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合作事项:(A)甲方同意在其项目涉及乙方的服务范围时,优先推荐乙方给项目开发商;(B)乙方同意在其推广项目涉及房地产策划及代理时,优先推荐甲方给项目开发商。
3、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项目中积极配合,互相提供宣传资料。【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4、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及协议中任何条款与条件均属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该等条款与条件。对在本协议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掌握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料、价格政策、各类宣传、培训与技术资料、市场策略、洽谈内容、沟通渠道,双方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之要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双方进一步保证其员工或关联公司不得将上述信息披露与任何第三方。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在本条款下的保密义务仍然持续有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任何一方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一保密信息,被披露方有权要求披露方赔偿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风险提示】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5、甲乙双方同意在彼此推荐之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并于每收到该合同每一笔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收款方向对方支付该项目的顾问费,对方同时提供该笔顾问费收据。顾问费具体比例如下:甲方向乙方推荐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项目到帐收入金额的10%的顾问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顾问费总额最高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乙方向甲方推荐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目到账收入金额的5%--10%的顾问费。具体比例视项目实际情况而定,必要时另行拟定协议。若双方与对方所介绍的项目的合同提前终止,则合同签订方只需承担已确认收入并且核实到账之支付责任,对方除此之外不得要求其他任何赔偿,已付的顾问费不需退还。若双方需退服务费给项目签订方,则退款方有权扣除对方相应的顾问费用。双方收款指定收款账户如下:甲方账户:开户银行:帐号:乙方账户:开户银行:帐号:
6、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本协议。
7、甲乙双方的通知方式和送达:
(1)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送至本协议列明的收件方的下列通讯地址(或由收件方以书面通知指定的其它地址):甲方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乙方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
(2)一方发出的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应依照以下规定视作已经送达对方:(A)如直接交付,在交付时视为收讫;(B)如以快递发送,在快递签收之日视为一方收讫。任何一方之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因任何一方疏忽通知而导致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发件方应在该速递文书回执(回执上有速递机构的印章或签字)上写明该文书的主题词(或其标题、文号)。
(3)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两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协议可以顺延。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5)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