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退伙办法及协议书(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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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退伙办法协议书(精选3篇)

第五条 管理费及福利政策 

5.1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1.2万元/年城市授权合作管理费,自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完毕。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城市授权合作管理费专用收款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卡号:

5.2 乙方所管辖城市区域内的装修工、设计师、监理上线有效入驻人数,县城总数量达288人或地级市总数量达388人时,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城市合作管理费的40%返还给乙方作为福利。 

5.3 根据甲方执行的入驻人员活跃度考核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店铺装修标准、积极转发推荐量、顾客咨询回复、在线接单等多项考核内容),乙方整合的有效入驻人员活跃度达40%以上的,即为年终考核达标,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城市合作管理费的60%返还给乙方作为福利。 

5.4 乙方所负责城市上线入驻的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人员数量超过第4.3条约定的基本量,每超员100人,给予奖励500元,依次类推。

5.5 乙方整合有效入驻人员数量达到基本量以上且活跃度超过40%的,活跃度每增加10%,年终考核达标后甲方给予交纳的合作管理费的30%进行奖励。

5.6 乙方对所管辖城市首次上线有效入驻的人员,合作期间不限地域享受提成。具体提成方案为:

(1)乙方整合入驻的人员,通过平台产生的设计师、装修工、监理订单,累计200万以内(不含200万)一律按交易额的3.5%返点;200-500万(不含500万)一律按交易额的5.5%提成,超过500万及以上的交易额一律按交易量的8.5%提成;

(2)乙方整合入驻的人员,通过设计师、装修工、监理推荐产生的商品销售,按2.5%提成,特价商品及促销套餐商品、秒杀商品不提成。

5.7为鼓励各城市合伙人努力达成合作条件,甲方制定如下星级城市合伙人奖励政策:

(1)乙方所管辖城市有效入驻装修工、设计师、监理数量达到    人以上,且参与甲方全部城市合伙人整合入驻人员排名为全年入驻数量最高,甲方给予5万元奖励;

(2)乙方所管辖城市有效入驻装修工、设计师、监理全年商品交易额达到    万元以上,且参与甲方全部城市合伙人整合入驻人员排名为全年商品交易额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5.8 乙方达成享受第五条相关规定的福利条件的,所有奖励实行年度考核,在年终大会现场兑现。

第六条 违约事项

6.1 乙方如自动放弃合作权或违约被甲方终止合作权,乙方不再享受任何福利政策。乙方利用甲方平台资源或利用有效入驻甲方平台的 装修工、设计师、监理对外谋取私利的,属于严重违约行为,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6.2 乙方任何违反本合同及甲方制定的有关城市合伙人管理规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取消乙方所有福利政策。

第七条 宣传、技术支持

7.1 如涉及线下宣传资料的,按乙方提货比例配送,并可提供宣传资料光盘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传使用。 

7.2 根据合作任务开展情况,甲方可提供合作授权书,免费提供宣传喷画和培训手册等物料。

7.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入驻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时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乙方可请求甲方指派人员进行协助,甲方指派人员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城市合伙人从事的业务范围 

3.1 区域内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的整合并对接甲方运营网络平台。

3.2 区域内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整合建议,并结合实际调整或制定相关政策。

3.3 密切与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联系并维护好合作关系,并有针对性地刺激该等人员的活跃度。

3.4 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管理培训、营销方案落地实施。

合伙人退伙办法及协议书 篇5

为规范合伙人退伙、核心员工退股,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及退伙、退股流程:

第一条 本协议退伙是指公司合伙人之间的退伙,退股是指核心员工因突出贡献、担任职务或配送,享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退出公司的行为。

第二条 退伙或退股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公司财务部,并提出退伙书面申请。

第三条 财务部在2个工作日内将退伙合伙人的书面申请提交给财务总监审核。

第四条 财务总监审核后,将退伙书面申请交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第五条 财务总监、总经理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拒绝审核批准,正当理由以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为标准。

第六条 总经理对退伙合伙人的书面申请审批后,财务部在当月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第七条 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但是,合伙人在5年内退出的,不论公司盈亏,退还本金,不计算溢价部分和未分红部分;期满后退出,公司将溢价回购。

第七条 退伙人在财务部结算后,需要总经理进行批准。

第八条 合伙人退伙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九条 核心员工因突出贡献、担任职务或配送,享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的,任职期内因员工自身原因(含业绩不合格)的退出,执行以上审批操作流程,不再享受任何股份收益、财务不进行结算;任职期满退出或公司原因的退出,公司均需溢价回购。

第十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处理。

第十二条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合伙人退伙办法及协议书 篇6

________________(以下统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或项目),需甲方支持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万元,并委托____________(开户行)与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具体内容按借贷合同执行。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产业、产品发展方向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技术和经济效益,安全有效地使用贷款。

三、乙方按季分别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进度等有关资料,并接受甲方委托人的监督检查。

四、甲乙双方应同努力,加强协作,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力争早出效益(或促进资金及早到位,加速周转)。

五、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由各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并各执一份。

甲方:中国xx银行总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

第四条 合作条件

4.1 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网络。 

4.2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如企业营业执照等,乙方须满足甲方对城市合伙人的基本合作要求及承担的相应的职能。

4.3 乙方必须完成合作区域内装修工、设计师、监理上线有效入驻基本量,县级至少达到288人、地级市至少达到388人。 

4.4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入驻人员的平台管理账号,乙方对入驻人员的资质、个人信息、作品等入驻条件进行审查,按照甲方要求规范入驻人员店铺装饰行为及装饰风格。对不符合入驻条件的入驻人员应及时通报甲方,甲方有权通过技术手段限制该入驻人员的平台使用权限。 对店铺装饰不符合标准的入驻人员及时提出指导和改进建议,督促其改正完善。

4.5 监督入驻人员对甲方系列活动政策的转发推广,以及对顾客咨询回复及售后服务的的执行情况。 

4.6 乙方必须接受并贯彻甲方营销政策及营销思路,并协助甲方完成入驻人员队伍建设。 

合伙人退伙办法及协议书 篇8

城市合伙人专用合同书

甲方(平台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资源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为使甲方产品及服务全面推向市场,整合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前或签订后制定的有关城市合伙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和福利政策,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9.2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9.3 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8.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成都市的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甲方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的城市合伙人,如非乙方违约等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等原因,甲方不得在乙方合作区域内另设城市合伙人。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约定管理乙方合作区域的营销活动及相关合同义务的执行,协助乙方做好区域内资源整合、营销推广、营销方案落实实施等工作。

(3)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文件资料等。

(4)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对乙方整合的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业务技能培训。

(5)甲方授予乙方“合作授权书”,并按照第3.2条或甲方要求享受调整并制定合作区域内针对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管理政策以及涉及该等人员的营销活动方案等,但乙方指定的管理政策、营销活动方案应报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6)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经营战略和业务布局,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则或城市合伙人政策,一经甲方公布后乙方应当配合执行。

2.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根据合作区域实际情况自行完善整合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的各项手续。

(2)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合作事项,做好资源整合、人员培训、方案实施落地等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合作协议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贯彻,融会甲方运营及管理理念,接受甲方的业务培训,服从甲方的营销指导及考核。

(4)乙方必须具备一批高素质的资源整合人才网络,在所属区域内,有大量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资源,并有针对性对甲方的政策及活动开展一系列培训、宣传或营销活动。 

(5)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以甲方城市合伙人的名义对外宣传并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第一条 合作内容、区域及期限

1.1 合作内容: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城市合伙人,整合该城市辖区范围内的装修工、设计师、监理等人力资源入驻甲方运营的    平台(包括但不限于    官方网站 、官方客户端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以及基于第三方网络平台运行的网页程序)。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合作条件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相关政策给予乙方相应价值回报。

1.2 合作区域:        辖区范围内

1.3 合作期限:    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合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