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建筑合同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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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建筑合同书(通用3篇)

农村房屋建筑合同书 篇1

甲方(以下称业主):乙方(以下称承包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称本合同工程)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完工、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本房屋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基坑开挖清理、基础及墙身砌筑、混凝土浇筑、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价

1、本合同价费用为完成本合同工程项目的不含材料费用的其他

全部费用。经双方确认,为人民币元(大写:

2、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明确和隐含的全部责任,以及为工

程的正确施工、试验、检验、维护、保养、完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和物品(不含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费)。

3、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劳务、制造、运输、安装、试验、调试、测试、维护、管理、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权利、义务等所应有的费用。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提出的任何建议、方案、要求,不管承包商是否采纳,承包商不得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除非因业主要求而引起规模、标准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变化可由双方协商进行合同费用调整外,其余一切情况合同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

5、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以外,合同价适用于合同文件中规定或包括的任何项目的任何实施方法,承包商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变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

6、承包商采用的任何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均应得到业主的批准和认可。如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未得到业主批准,由此引起的费用、后果均由承包商负责。

四、支付

工程结算以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计算,第一层完工后支付35%,第二层完工后支付35%,工程竣工以后支付25%,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五、误期赔偿费

1、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承包商必须向业主支付误期赔偿费,业主可从应向或即将向承包商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但不排除用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商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2、本合同误期赔偿费每天按合同价的5%计算,由承包商向业主支付。

六、税费

1、本合同价包含承包商在工程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

2、承包商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和理解政府对相关税费的规定,合同一旦签订,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再作调整。

七、合同工期

1、本合同承包商进场时间暂定为年月日,整个工程在年月日之前完成。

2、本条款所规定的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内的工程实体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

3、了达到工期目标,承包商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如期达到,不允许延误。如业主认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进度太慢,不能满足确保关键工期的要求,业主可指示承包商加快进度或修改原施工计划。承包商不得因此而向业主提出任何的补偿。

4、承包商必须按业主要求,在开工前作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报业主审批。经过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将作为本合同书的一部分。

5、业主保留对工程暂时停工的权利,承包商不应拒绝。

八、工程移交后保修服务期

1、根据即将出台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明确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本合同约定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30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5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未明事项,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进行。

九、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和保管

1、业主负责本合同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供应,承包商有义务为业主的材料、设备的采购提供协助、指导和搬运。

2、承包商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给出业主采购的材料、设备供货计划外,还应在施工过程中提前提出材料、设备的采购的通知

3、工地交货的材料、设备由承包商负责保管。业主无论何时均不对承包商的施工机具、设备、临时设施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满足武汉市的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2、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武汉市关于安全的有关规定,并对自身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3、若由于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而造成业主被他人索赔,业主保留向承包商索赔的权利。

十一、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本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2、无论业主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商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业主的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商须及时通知业主。

3、无论工程材料是由否有业主供应,均不解除承包商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承包商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

十二、本合同技术条款

十三、其他事项

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本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承包商在此与业主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补缺陷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考虑到承包商将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补缺陷、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包修责任,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承包商。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农村房屋建筑合同书 篇2

甲方(以下称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称本合同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完工、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本房屋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基坑开挖清理、基础及墙身砌筑、混凝土浇筑、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价

1、本合同价费用为完成本合同工程项目的不含材料费用的其他全部费用。经双方确认,为_______人民币元.

2、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明确和隐含的全部责任,以及为工程的正确施工、试验、检验、维护、保养、完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和物品(不含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费)。

3、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劳务、制造、运输、安装、试验、调试、测试、维护、管理、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权利、义务等所应有的费用。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提出的任何建议、方案、要求,不管承包商是否采纳,承包商不得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除非因业主要求而引起规模、标准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变化可由双方协商进行合同费用调整外,其余一切情况合同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

5、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以外,合同价适用于合同文件中规定或包括的任何项目的任何实施方法,承包商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变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

6、承包商采用的任何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均应得到业主的批准和认可。如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未得到业主批准,由此引起的费用、后果均由承包商负责。

四、支付

工程结算以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计算,第一层完工后支付_______%,第二层完工后支付_______%,工程竣工以后支付____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_______年。

五、误期赔偿费

1、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承包商必须向业主支付误期赔偿费,业主可从应向或即将向承包商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但不排除用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商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2、本合同误期赔偿费每天按合同价的_______%计算,由承包商向业主支付。

六、税费

1、本合同价包含承包商在工程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

2、承包商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和理解政府对相关税费的规定,合同一旦签订,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再作调整。

七、合同工期

1、本合同承包商进场时间暂定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整个工程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

2、本条款所规定的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内的工程实体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

3、了达到工期目标,承包商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如期达到,不允许延误。如业主认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进度太慢,不能满足确保关键工期的要求,业主可指示承包商加快进度或修改原施工计划。承包商不得因此而向业主提出任何的补偿。

4、承包商必须按业主要求,在开工前作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报业主审批。经过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将作为本合同书的一部分。

5、业主保留对工程暂时停工的权利,承包商不应拒绝。

八、工程移交后保修服务期

1、根据即将出台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明确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本合同约定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_______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_______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未明事项,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进行。

九、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和保管

1、业主负责本合同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供应,承包商有义务为业主的材料、设备的采购提供协助、指导和搬运。

2、承包商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给出业主采购的材料、设备供货计划外,还应在施工过程中提前提出材料、设备的采购的通知。

3、工地交货的材料、设备由承包商负责保管。业主无论何时均不对承包商的施工机具、设备、临时设施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满足武汉市的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2、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武汉市关于安全的有关规定,并对自身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3、若由于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而造成业主被他人索赔,业主保留向承包商索赔的权利。

十一、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本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2、无论业主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商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业主的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商须及时通知业主。

3、无论工程材料是由否有业主供应,均不解除承包商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承包商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

十二、本合同技术条款

十三、其他事项

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本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承包商在此与业主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补缺陷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考虑到承包商将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补缺陷、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包修责任,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承包商。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手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手印)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农村房屋建筑合同书 篇3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测绘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项目

测绘项目内容:房屋建筑面积测绘

测绘项目名称:

测绘项目地址:

第二条 项目的类别

□预测绘 □实测绘(在□内打√选择)。

第三条 测绘资质

乙方测绘资质证书等级及编号: 。

第四条 测绘项目执行技术标准

《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__)、《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__)、《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等。

除上述标准外,由设区的市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上述标准制定的相关规定也可作为依据(与上述标准抵触的规定除外)。

第五条 测绘项目费用

(一)测绘费用执行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

(二)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类别、估算面积及预算价款表。

号测绘

类别单价估算

面积预算价款合计(元)备注

1预测绘住宅用房 元/㎡

非住宅用房 元/㎡

2实测绘住宅用房 元/㎡

非住宅用房 元/㎡

预算总价款 元。

注:测绘项目价款按照实际测绘总建筑面积据实结算。

(三)结算方式。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预算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测绘项目成果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预付款后据实结算的全部价款。

2.其他付款方式:

第六条 测绘期限

双方约定本测绘项目工期开始日为 年 月 日,工期 日历天,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成果书后 日内出具签收凭证。

第七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于工期开始日前,向乙方提供与测绘项目有关的下列资料(在□内打√选择),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测绘要求,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于 日内补齐或改正:

□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土地使用证明;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经审查批准的人防红线图;

□经审查批准的建筑施工图纸;

□公用部位设计说明;

□地名证明;

□其他:

(二)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准确。

(三)甲方应当密切配合乙方的测绘工作,为乙方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和支持。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一)审查甲方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测绘要求,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测绘要求,应于收到资料起 日内通知甲方。

(二)乙方应独立完成测绘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该项目委托给第三方测绘。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四)消费者对乙方测绘的房屋建筑面积有异议时,乙方有解释的义务。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提供约定的测绘项目资料、文件或资料、文件不齐全或有错误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测绘项目的,测绘项目完成期限顺延。造成乙方无法进行测绘的,乙方也可选择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二)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付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

甲方超过合同约定 日仍未交付有关款项,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前款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合同签订后,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尚未实施测绘作业的,应支付乙方合同约定测绘预算总价款的 %的违约金;乙方已开始实施测绘作业,完成了测绘项目工作量在50%以内的(含50%),应支付乙方测绘项目预算总价款的50%;乙方已完成测绘项目工作总量50%以上的,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测绘项目工作量支付价款。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或擅自中途停止测绘,如未造成损失,按合同预算总价款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测绘项目部分或全部转委托给第三方测绘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如未造成损失,按合同预算总价款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三)非因甲方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测绘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按预算总价款的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日期 日,仍未交付测绘成果,甲方可选择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合同预算总价款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测绘成果的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预算总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

(四)非甲方提供资料不实原因,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有关法定测绘质量检验机构鉴定不合格的,乙方应限期改正,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以下方式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

委托人(甲方)(章): 受托人(乙方)(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