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合同汇编3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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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买卖合同(通用34篇)

汽车买卖合同 篇1

汽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明细

1.1经乙方挑选,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明细如下:

车辆的详细配置另附“配置表”(如有)并以该表为准,该配置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前款约定车价不含乙方需要另行承担的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1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2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符合公安交管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

2.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2.4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如为特殊车辆,请注明:

2.5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并已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经发现的故障或瑕疵。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3.1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付款、提车等),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3.2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3.2.1一次性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2.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余款计 元,大写: ,由乙方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予以支付(支付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若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并实际发放贷款的,乙方应当将余款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2.3分期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剩余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3乙方可以通过现金、汇款、支票等方式支付车款,通过汇款方式的,甲方指定的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4.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4.2交车地点: 。

4.3提车方式:〇乙方到甲方营业地自提

〇甲方送车至乙方指定地点:

4.4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 公里。

4.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〇销售发票

〇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商品一致性证书

〇车辆合格证

〇三包凭证、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〇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〇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〇其他: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5.1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前述内容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外观检查符合约定,乙方不得再以前述内容存在瑕疵而向甲方主张索赔。

5.2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5.3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和退货

6.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总经销商)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6.1.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限,为______年或者行驶里程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如适用)自甲方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6.1.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6.1.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6.2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特约维修站(地址: 联系电话: )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6.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经本合同的约定特约维修站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保养或修理的,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及其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乙方或第三方人为损坏车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及操作流程执行。

6.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迟延交车的,每日支付车款的 %作为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定金双倍返还。

7.2乙方迟延付款或迟延提车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车辆另行销售,并要求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定金不予退还。

7.3 。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

8.1经双方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

〇代办保险

〇代办按揭

〇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8.2 。

第九条 免责条款

9.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

9.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4 。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因本合同所发生之纠纷,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或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诉讼费用、差旅费等。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1.1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电话、邮箱等作为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若一方联系方式有改变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仍可以按照原有联系方式进行送达。

11.2以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的,被送达方签收时视为送达。以电子数据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内容到达对方服务器或接收载体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交邮后第3日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签订后,将代替此前双方所有达成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或类似文件,本合同的变更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方为有效。

(以下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201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2

签约地点: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

供车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企业

购车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同意将__________汽车壹辆;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计价人民币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____),销售给乙方。

第二条 因资金短缺原因,乙方需向银行申请汽车消费信贷专项资金贷款,并请求甲方为其贷款的担保人。

第三条 乙方在签订此合同时,首先在银行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申办信用卡,并安不低于所购车辆总价的__%的款项,计入民币____万元存入该账户。剩余款项____元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按期向该银行归还贷款本息。

第四条 作为乙方贷款担保人,甲方接受银行委托,对乙方进行贷款购车的资信审查,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详实证明资料配合甲方工作,并在贷款未偿清之前,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所购车辆信用或保证保险以及贷款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资抢险、不计免赔险及其相关的附加险。在此前提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场所对所购车辆进行交接验收,并签署《车辆验收交接单》。

第五条 乙方在未付清车款及相关款项前,同意将所购车辆作为欠款的抵押担保物,此抵押物在乙方发生意外且无力偿还时,按最长不超过三折旧比例作价给甲方。并将购车发票、合各证及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交甲方保存,期间不得将所购车辆转让、变卖、出租、重复抵押或做出其他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 在乙方提供停车泊位证明及其他入户所需证明条件下,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车辆的牌、证、保险手续,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在三保期限内,乙方所购车辆如出现质量问题,自行到厂家特约维修服务中心进行交涉处理。此期间,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应向银行偿还的人款。

第八条 如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处理:

1.乙方逾期还款,乙方经甲方二次书面催讨,在第二次催讨期限截止日仍不还款的(逾期5天后,即发出书面催讨,二次催讨间隔为7天,第二次催讨期限截止日为文书发出日第7天);

2.乙方借口车辆质量问题,拒不按期偿还欠款;

3.发生乙方财产被申请执行,诉讼保全,被申请破产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还款的。贷款未偿清之前,不在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第四条所指各类车辆保险;

4.其他情况乙方不能按期向银行还款;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变卖、抵押。

第九条 乙方承诺,不论任何原因发生第八条的事由之一时: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及利息,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持合同就乙方未偿还的全部欠款,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2.甲方有权按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拍卖变卖乙方所购车辆,拍卖所得价款偿还全部债款和其他欠款。如果出售所得的价值(扣作必要费用外)不足偿还全部欠款和费用总和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如果出售所得超过欠款和费用总和的,甲方应将超过部分的钱款返还给乙方。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支付逾期款额的利息外,并按逾期总额的5‰/日计付滞纳金。

第十条 在分期还款过程中,乙方所购车辆发生机动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使车辆报废、灭失,保险公司赔款应保证首先偿还尚欠银行的贷款及利息部分。

第十一条 除车款外,乙方尚须向甲方交纳担保费,金额以借款额为基数,随贷款年限一次性交付(一年1%;二年2%;三年3%)。乙方如提前还清车款,从还清日起,甲方自动终止担保人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配偶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购车人,须就此合同内容签署同意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乙方担保人自愿为乙方分期付款购置汽车担保,须就此合同的内容签署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按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合同即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需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贷款银行、保险公司、公让处各执一份。

附件1:同意书

附件2:担保书

供车方:__________企业 购车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附件1:

同意书

致:__________企业

鉴于____(购车人)与贵单位于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购车合同书》购买壹辆______型号汽车一事,本人做为______(购车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对春关系存续期间财产享有共同所有权,对债务亦共同承担义务。为此,特向贵单位确认如下:

一、本人同意_____(购车人)将所购汽车低押给贵单位,作为先款购车所欠款的抵押担保物。

二、本人愿同购车人共同参与对银行欠款的偿环,直到对银行的欠款本息全中偿还完毕。

三、(若共同购车人与购车人系夫妻关系)倘若购车人与本人解除夫妻关系,除非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经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协议书中专门注明该车辆所有权和债务的归属为购车人,否则不解除本人还款义务。

四、本人已详细阅读过了《购车合同书》,充分理解合同经过公证后上有强制执行效力。我同意放弃起诉权和抗辩权。

五、本同意书一经本人签字或盖章后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同意人(即购车人配偶)__________(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年__月__日

附件2:

担保书

________自愿作为汽车消费贷款购车人________的担保人,承认并遵守以下条款:

一、当购车人未按期偿付欠款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对由于购车人未按期偿付欠款而引起的一切相关损失及经济赔偿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三、在购车人所签署《购车合同书》终止前,不得自行退出担保人地位,或解除担保条款。

四、本人已详细阅读过了《购车合同书》,充分理解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我同意放弃起诉权和抗辩权。

五、本担保书一经本人签字盖章后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汽车买卖合同 篇3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___;行使公里数:____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乙方应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___元,剩余车款双方按照约定用乙方的建筑材料折抵。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乙方应按照约定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5、由于该车辆以较低的价位卖给乙方,该车自_____年_____月到现在的所有交通违章由乙方自己处理。

6、由于该车辆乙方需要保留车号,该车辆暂不过户,如需过户卖方应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的手续。该车辆自交付给乙方即日,所有权即发生转移,交付后因该车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折抵剩余车款,其建筑材料价格不得高于同行业价格。

8、因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过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交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库尔勒分会仲裁;

第五条其他

1.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 篇4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

生产厂商

产地

发动机号

合格证号

车架号

海关单号

商检单号

配置(标准配置/

选用配置)

数量

车身颜色

首选:次选:

单价(人民币)

内饰颜色

首选:次选:

总价(人民币)

大写

备注

第二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_____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

车辆交接书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甲、乙双方在_______________对_______________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的约定(发动机号: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

(9)其他:_____________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略)

4.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视为车辆正式交付,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附件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______________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______________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险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______________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______________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______________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_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_____________元,车船税_____________元,购置税_____________元,注册费:_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元,合计约______________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__元。

6.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__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账。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或工商登记注册号:

电话号码:

乙方(买受人):

住所:法定代表人: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或工商登记注册号: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或姓名:;

厂牌型号:;

车架号/VIN码:。

2.车辆(是或否)因为质量问题而进行过更换、退货或主要零部件的维修、更换,原因是。

3.二手车技术状况表见附件一。

4.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元)。过户手续费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车款;

合同签订之日,交付订金元(大写:元),

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元(大写:元);

其它支付方式,如使用汽车消费贷款等支付方式以补充合同形式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过户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即元(大写:元);甲方承担%,即元(大写:元)。

车辆过户时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过户手续办理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过户、转籍手续。

甲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在(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甲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甲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属地的车辆,乙方确认已经了解注册地对于迁入机动车限制性规定,确认该车辆符合当地注册登记标准。如果因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当地注册登记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条车辆质量与质量保证

1.甲方为法人的或通过法人机构委托销售、拍卖的,应按照附件一提供二手车技术状况表,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2.车辆完成交易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个月的质保,质保范围为。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或甲方故意隐瞒相关车辆信息,包括三包记录、维修记录、改装记录等,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乙方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本车价款的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相应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车辆并承担相应损失。

5.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委托第三方调解解

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他约定

附件一:二手车技术状况表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甲方开户银行:乙方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户名:户名: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6

(按揭版)

甲方(卖方):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

车价:__________。

二、购车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 )

2、乙方向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再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____元。

2、分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_____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____银行____分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___年,按揭____%,金额(大写)_______元。

五、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乙方负有审查所购车辆证件,发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若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协助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给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

8、乙方若变更住址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甲方及贷款银行,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义务的,除按按揭贷款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息、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八、送达地址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九、附则

1、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乙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

2、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银行备案一份。

3、本合同及其附属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方(签章):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明细

1.1经乙方挑选,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明细如下:

品牌名称

型号

颜色

数量

生产厂家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基本配置

单价

总价

车辆的详细配置另附“配置表”(如有)并以该表为准,该配置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前款约定车价不含乙方需要另行承担的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1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2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符合公安交管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

2.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2.4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如为特殊车辆,请注明:

2.5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并已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经发现的故障或瑕疵。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3.1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___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付款、提车等),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3.2乙方选择下述第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3.2.1一次性付款方式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

3.2.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余款计___元,大写:___,由乙方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予以支付(支付时间最迟不得超过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若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并实际发放贷款的,乙方应当将余款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2.3分期付款方式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剩余车款,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

3.3乙方可以通过现金、汇款、支票等方式支付车款,通过汇款方式的,甲方指定的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4.1交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4.2交车地点:_____。

4.3提车方式:〇乙方到甲方营业地自提

〇甲方送车至乙方指定地点:

4.4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____公里。

4.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〇销售发票

〇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商品一致性证书

〇车辆合格证

〇三包凭证、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〇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〇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〇其他: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5.1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前述内容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外观检查符合约定,乙方不得再以前述内容存在瑕疵而向甲方主张索赔。

5.2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5.3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和退货

6.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总经销商)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6.1.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限,为______年或者行驶里程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如适用)自甲方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6.1.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6.1.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6.2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特约维修站(地址:___联系电话:___)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6.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经本合同的约定特约维修站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保养或修理的,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及其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乙方或第三方人为损坏车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及操作流程执行。

6.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迟延交车的,每日支付车款的___%作为违约金,迟延超过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___元违约金,定金双倍返还。

7.2乙方迟延付款或迟延提车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车辆另行销售,并要求乙方支付___元违约金,定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

8.1经双方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

〇代办保险

〇代办按揭

〇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第九条 免责条款

9.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

9.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因本合同所发生之纠纷,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或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诉讼费用、差旅费等。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1.1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电话、邮箱等作为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若一方联系方式有改变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仍可以按照原有联系方式进行送达。

11.2以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的,被送达方签收时视为送达。以电子数据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内容到达对方服务器或接收载体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交邮后第3日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签订后,将代替此前双方所有达成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或类似文件,本合同的变更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方为有效。

(以下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汽车买卖合同 篇8

出卖方:王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张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属于本人所有的“陕汽”牌__________________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出售给乙方。车号为陕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_,车辆识别代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现双方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标的车辆为“陕汽”牌__________________重型自卸货车。车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见上。价款:标的车辆售价为贰拾壹万伍仟元整(¥215000元)。

二、付款方式

车款由乙方于20____年4月17日付款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其余35000元由乙方为甲方拉砂抵顶。

三、证照手续的过户与办理

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为王______________。现双方同意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不变,车辆不办任何过户手续。日后乙方如果需过户,甲方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标的车辆的交付使用和相关费用的承担车辆及其手续(行车证、车辆的户口手续、车辆附加费购置发票、保险费发票等)的交付期限为20____年4月17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购车现金时交付。车辆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违章罚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所有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因为和他人的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被保全或扣留,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车辆停运损失和驾驶员的误工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二〇____年__月__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9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认可,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自愿将一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出售给乙方。

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交价(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乙方预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该车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以前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大小交通责任事故均由甲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10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声明:在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已向买受人介绍了合同项下车辆的基本情况。买受人已对合同项下的车辆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和性能等充分了解,并且对合同条款及其含义清楚。

二、标的物、数量及价款:

车辆品牌\车辆名称车辆型号单位单价(元) /台数量

本合同项下车辆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底盘参数采购方式及底盘采购号

底盘型号 车型代码

发动机 变速箱

驾驶室型号 驾驶室颜色

轴 距 车 桥

轮 胎 大梁宽度

其他标配

选装配置

专用部分参数

厢体内部尺寸长宽高mm厢体结构

厢体板厚要求mm附梁结构

油缸厂家直径 举升型式

后门样式 厢体颜色前立柱喷“柳州运力”字样。

其他配置

三、质量要求:本合同项下车辆质量执行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无企业标准的执行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

四、产品三包服务规定:出卖人对车辆质量及售后服务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照随车交付买受人的《产品保修卡》的规定执行。其中三包服务规定:1、底盘部份按底盘生产厂服务手册规定执行,并由底盘生产厂服务站负责。2、专用部份按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规定执行。

五.交付

1、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省(自治区) 市 区 路(街)

3、交付方式:

①、□出卖人送车。

②、□底盘生产厂送车。

③、□自提。

4、送车费用:

5、接车单位(全称)

6、接车联系人及电话:

买受人应在交付时当场对车辆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于当日书面提出。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付手续;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六、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当日买受人应向出卖人预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出卖人交车后,保证金抵作车款。

七、结算方式:

a □买受人在车辆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现汇(现金,电汇,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支付剩余货款。

b □买受人在车辆验收合格一次性现汇(现金,电汇,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支付剩余货款后提车。

C □买受人在车辆验收合格后 7 日内一次性现汇(现金,电汇,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支付剩余货款。

d □甲方将监控车送达乙方指定地点后,自送达之日起90天期满,乙方必须无条件付款买断。

e、□按年度协议执行。

f □其他:以三个月或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车款的按同期银行利率加收贴息费用。

八、解除合同约定: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不得解除合同,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解除合同,需在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三日内提出,经出卖人同意后可以解除《汽车买卖合同》,但买受人应当赔偿因解除《汽车买卖合同》给出卖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合同变更: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对《汽车买卖合同》中所订购的底盘配置和专用部分做局部变更时,需在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三日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合同变更申请,经出卖人同意后可以进行合同变更。但对已下单排产的《汽车买卖合同》和经过特殊订单评审的《汽车买卖合同》不允许变更。对因买受人提出合同变更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由于变更造成出卖人延期交货则出卖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十、客户信息反馈:为向终端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买受人须在车辆实现销售后(即卖给最终客户后)2日内,向出卖人提供真实有效的档案资料(包括:销售发票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客户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需在行驶证发证之日起15日内提供。如逾期提供、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无效的客户档案资料的 ,出卖人将取消买受人所享受的相关价格返点政策。

十一、违约责任:

1、买受人所订购的车辆因底盘资源出现一度紧张(非出卖人所掌控)而造成出卖人出现延迟交货不长于15个工作日时,买受人表示理解,不追究出卖人的相关责任。如果再逾期超过15日,则买受人有权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就未履行的部分解除合同。买受人对再次逾期期满后仍未履行部分提出解除合同时,出卖人应将买受人预先支付的保证金退还买受人且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已付保证金的利息用以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利息的计算方法为:自买受人因出卖人再次逾期期满而向出卖人提交解除合同书面申请次日起至合同正式解除之日止。(如买受人提交书面解除合同申请的次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休日则不在计算之日。)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货款基准利率为准计算。

2、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出卖人货款,逾期超过7日的则出卖人有权于逾期次日起向买受人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外,同时按照未付合同价款收取买受人0.5‰/日的违约金。

3、买受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通知买受人,不向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出卖人有权扣除买受人的预付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买受人承担因此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a、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货款的;b、车辆送达买受方指定地点后超过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期限15日不进行验收提车的;c、车辆入库后因买受人原因超过30天未提车的;d、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十二、所有权保留:在买受人全额支付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总价款之前,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十三、免责条款: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出卖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出卖人不负有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生效条款: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且出卖人收到预付保证金之日起生。

十六、其它约定:对于采用柳汽底盘的整车,买受人应遵守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区域销售和专销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之规定,否则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盖章)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科迪亚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买受人(盖章)

地址柳州市新兴工业园乐业路12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汽车买卖合同 篇11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_____车____辆,车号为____;产地:______;型号:_______;发动机号码为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颜色为______;卖给乙方,价格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

二、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无盗抢,无诈骗、无经济纠纷,无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如有盗抢、诈骗、经济纠纷、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甲方给退车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购车款_____元整,剩余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购车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将车收回。更名、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该车所出现的欠费、手续不全、违章、违法、交通事故、闯红灯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负责承担;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后该车所出现欠款、违章、违法、交通事故、闯红灯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给乙方该车以及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甲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六、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出现事故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后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甲方违反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时起生效,事后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12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遵循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指定,提供牌, 车型,发动机号为:,底盘号为: 的汽车壹辆。

二、汽车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

1.首期付款:乙方提车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汽车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2.后续付款:余款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分 个月分期支付,即于每月28日前交 元至甲方。

3.由于乙方所占资金,系借贷而来,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余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利息。

三、车辆的保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强制险,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其他险种由乙方根据需要决定。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车辆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

四、车辆营运手续

分期付款期间所购车辆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由于现行的车辆管理体制和车辆营运体制,各种营运手续只能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在此期间车辆的营运、保险、年检等手续,均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无须通知乙方,直接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汽车及有关证件,并要求乙方结清所有欠款,赔偿损失。在收回车辆满十五 1

天后乙方还不能支付所欠车款和各种税费时,甲方有权按评估价出售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拍卖汽车,所得价款用于偿付乙方所欠甲方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车辆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含律师代理费)。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2)拖欠款项(含车款和其他应付税费)累计达二万元或累计达二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的;

(4)败坏甲方声誉,情节严重的;

(5)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拆除或以任何形式改变、破坏GPS装置的;

(6)未经甲方许可,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手机卡号,致使甲方无法正常联系的;

(7)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8)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

(9)车辆被运输管理部门取消营运资格或乙方被车辆管理部门取消驾驶资格;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汽车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乙方依法及按本合同规定经营、使用汽车、不受甲方的'干预。

4、汽车营运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使用汽车期间,车辆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5、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辆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 2

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纠纷、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7、车辆交付乙方后,车辆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的各种手续及甲方应当提供的服务,甲方应当派员积极办理,如因甲方延迟代办,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在分期付款期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车款的,除应及时补交外,还应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违约金,同时还须承担甲方因追索债务而支出的费用,如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平等、友好、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它

1、本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电话: 手 机:

签订时间:二○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证:

邮编:

电话:

手机:

保证人:

住址:

身份证:

邮编:

电话: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法》之规定,甲、乙主保证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保证将质量合同、手续齐全的车辆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乙方所购车辆品牌、规格、数量、总价如下表:

第三条付款方式

1、首期付款金额:乙方首次支付甲方款项总金额:合计(大写)____________(不低于总车价的____%)。

2、分期付款金额合计: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3、规定在180天内付清剩余分期款20万元,如有违约扣违约金1万元。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一份,三方签字按印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_年_月_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1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国产/进口: 。

自排/手排: 。

车辆类型: 。

品牌型号: 。

产地: 。

生产者名称: 。

车身颜色: 。

内饰颜色: 。

出厂时间: 。

排量: 。

尾气排放标准: 。

外廓尺寸: 。

核定载客: 。

核定载重: 。

其他: 。

第二条关于车辆配置的约定

第三条质量标准

车辆的质量要求应当符合出厂时的国家标准且不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并能依法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机动车注册登记。

第四条价款

车辆价格每台 元,大写 。

数量 台,总计 元,大写 。

乙方如委托甲方代为拍牌、代办保险、代付购置税及车船税、代为验车与办理上牌手续等服务,双方应在补充协议中予以约定。

第五条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车辆价款: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 元,大写 。

2.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 %,即 元,大写 ;余款 元,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其他: 。

乙方应当将价款付至甲方的财务部门或甲方指定的账号,不得将价款直接付给甲方的销售人员。

第六条交付与验收

1.□甲方送车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车地点: 。

3.交车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车时里程表显示数应当小于 公里。

5.车辆交付时应当场查验,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型号规格、外观、轮胎、内饰、配置、备件、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确认,双方应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详见本合同附件)。如发现表面瑕疵,乙方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并在《车辆验收交接书》上作详细记录。

6.甲方向乙方交付车辆且双方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即为车辆正式交付。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对其所出售的车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或“三包”责任。

2.甲方出售车辆属于事故车、有维修记录车、处理品车、改装车、“三包”退换车及生产日期超过 年以上的库存车,应当事先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

3.甲方不得承诺能够直接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业务。

4.甲方的盖章名称与本合同、发票上的名称应当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合同前书面告知乙方。

5.乙方签订合同,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应每天按车辆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车辆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车辆价款的,应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未通过银行贷款审核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原因,银行无法办理贷款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日内全额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如不按时退还,应当以乙方已付款项为基数按每天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交付汽车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的,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车辆验收交接书、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车辆验收交接书

甲方(销售方):

乙方(买受方):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在 对 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为: ,生产日期为 年 月 日,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码 ,合格证号 ,进口证明书号 ,商检单号 。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2)合格证 □

(3)产品使用说明书 □

(4)三包凭证 □

(5)维修保养手册 □

(6)修理者网点名册 □

(7)海关证 □

(8)商检证 □

(9)机动车保险单 □

(10)购置税凭证 □

(11)车船税凭证 □

(12)临时牌照 □

(13)行驶证 □

(14)*** □

(15)环保标志 □

(16)验车标志 □

(17)其他: 。

3.车辆外观有无表面瑕疵: 。

4.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打“√”,反之打“×”,未配备打“○”。

(1)漆面

(10)水箱

(19)倒车雷达

(28)DVD

(2)内饰

(11)前/后桥

(20)仪表盘

(29)收放机

(3)轮胎

(12)离合器

(21)灯光

(30)后备箱

(4)发动机

(13)雨刮器

(22)反光镜

(31)随车工具

(5)变速箱

(14)门窗

(23)点烟器

(32)千斤顶

(6)转向系统

(15)玻璃

(24)电子时钟

(33)警示牌

(7)制动系统

(16)电动天窗

(25)安全带

(34)备胎

(8)点火系统

(17)空调

(26)电动电线

(35)

(9)悬架系统

(18)导航

(27)CD

(36)

5.摇控器 个。

6.车钥匙(卡) 把。

7.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8.其他验收交接事项及说明: 。

本验收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汽车买卖合同 篇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给乙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车辆代码: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车身颜色及内饰: 。

车辆主要配置:发动机号 车架号 生产号 。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人民币(大写) (¥ 元),数量: 台。

车辆总价(不含税费和其他费用):人民币(大写) (¥ 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直接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合同价款,计人民币(大写) (¥ 元)。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大写) (¥ 元)。

(2)余款计人民币(大写) (¥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

(3)乙方如需甲方提供贷款事项的相关服务,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贷款购车事项委托协议》。

3.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等,符合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公告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

3.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检查和清洁,并按生产厂的技术要求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或 (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后填写)。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委托运输方代提车(甲乙双方指定的运输方是 )□

3.交车地点: 。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 (2) 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车辆一致性证书。

(3)三包凭证(家用汽车)、维修保养手册、修理网点信息。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查验,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处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相关物品及随车文件,并向乙方告知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情况和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的排除情况。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乙方委托运输方代为提车的,甲方与运输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交付时,该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9.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业务,双方应另行签订相应的委托协议。

第六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包修期限,为 年或者行驶里程 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如适用),为 年或者行驶里程 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2)其他约定: 。

2.生产厂(或甲方)指导特约维修站(地址: 。联系电话: 。)提供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以及其因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生产厂)应明确承担维修任务的维修站(厂)负责维修,若乙方自行选择维修站(厂)自费维修,不影响其继续依法享有汽车“三包权利”。

5.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

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召回。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可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时验收接车,且经甲方通知后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仍未验收接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经甲乙双方约定的或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机构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双方特别约定

1.甲方对乙方信息具有保密义务。甲方保证乙方相关信息仅用于本次车辆交易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及向乙方提供后续服务用途,除国家规定情形或特殊情况,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乙方信息。

2.乙方是否同意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接受甲方推送的商业信息:是□ 仅短信、邮件□ 否□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可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3.双方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

4.标的车辆为交通事故车辆、泡水车等特殊车辆时,甲方应尽到告知义务并以书面形式详述标的车辆情况,车辆单价及总价中已包含了车辆损伤及修理等所有因素的影响。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 篇16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车牌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码:

车身颜色:

车辆品牌:

第二条:车辆手续情况***书、机动车行驶证、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副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原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钥匙。

第三条:车辆成交价格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车辆过户事宜甲方提供过户手续,乙方办理过户,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能以没时间为由拖延乙方办理过户)。

第五条:车辆违章处理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年月日时分发生的所有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均由甲方负责处理。

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违章及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处理。

备注:因为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辆,所以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状况及发动机、变速箱工作状况表示认同,甲方不负责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甲方(卖方)签名及手印:

乙方(买方)签名及手印:

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17

卖方:

买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20xx年4月27日至20xx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20xx年8月。

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是)出租、(/)租赁、(/)非营运、(/)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十一万元整。

买方应于20xx年9月1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买方(章):

地址:

汽车买卖合同 篇18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汽车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台。

车辆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协议书内容以附件形式附于主合同之后)。

二、交车方式及付款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___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理。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双方其他约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八、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订立注意事项: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1、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2、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3、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汽车买卖合同 篇19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 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相关参数如下:

车辆类型: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二、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交易车辆价款:

2、随车移交的相关证件如下:

机动车行驶证 □***书 □车辆购置附加税本 □机动车辆保险单

三、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车辆来源合法,无经济纠纷,法院查封等记录,发动机号码、车架号及所有数据与车管所档案相符。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保证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

2、甲方将该车辆交给乙方前。该车所发生的.车辆事故、交通违章、违规等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合同签订日期后,该车所发生上述行为,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转让此车必须过户,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此车,乙方并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及承担过户费用。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仅供过户使用。

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20

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参考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下面是汽车买卖合同范本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出卖人:买受人:

一、 汽车金额: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买受人(签章):出卖人(签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__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21

出卖人: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一、 汽车型号及金额:__________

二、交车地点、方式:_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__________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莱芜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__________出卖人:__________

买受人姓名(章):__________ 出卖人姓名(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 篇22

出卖人: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一、汽车金额:__________

二、交车方式:_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__________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方(签章):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23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车号________________。车型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转让给乙方,具体协商如下:

1、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手续的合法性,如手续有任何问题,乙方有权退车,甲方并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2、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分起以前,此车所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及产生的任何费用,由甲方承担,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分以后,有关此车产生的任何费用有乙方承担。

3、此车如需过户,提档,甲方必须提供所有手续,费用由______________承担。

4、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补充不尽事宜)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份,担保人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24

古法见证字 第 号

兹证明( 年 月 日出生,住 )与 ( 年 月 日出生,住)于 年月 日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书》, 年月 日同时向本所申请见证,经审查,双方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内容真实,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特此见证。

见证人:

见证单位:托县古城镇法律服务事务所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25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_____车卖给乙方,车牌号:_____,车架号:_____,发动机号:_____,购车全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_,乙方将购车全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此车购买之日起,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以前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由甲方负责。购买之日起以后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甲方保证此车车架号、发动机号无变动,如有变动所产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务必保证此车是非营运车辆,能提档、能过户,并且保证所出示的车辆有关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甲方无偿将强制保险商业保险过户给乙方:乙方有权处置强制保险商业保险等相关事宜,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提档、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双方达成协议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车辆的售出及购买做出单方反悔。如有一方反悔愿赔对方人民币壹万元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备注

甲方:___乙方:___

电话:____电话:___

身份证号:____身份证号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26

出卖人: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一、 汽车金额:__________

二、交车方式:_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__________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 篇27

出卖方:王某某,身份证号: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张某某,身份证号: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属于本人所有的“陕汽”牌s_3315nr___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出售给乙方。车号为陕ah8499,发动机号为1611d110___,车辆识别代号为lzgcr2r66b_054___。现双方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标的车辆为“陕汽”牌__________重型自卸货车。车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见上。价款:标的车辆售价为贰拾壹万伍仟元整(¥215000元)。

二、付款方式

车款由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款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其余35000元由乙方为甲方拉砂抵顶。

三、证照手续的过户与办理

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为王某某。现双方同意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不变,车辆不办任何过户手续。日后乙方如果需过户,甲方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标的车辆的交付使用和相关费用的承担

车辆及其手续(行车证、车辆的户口手续、车辆附加费购置发票、保险费发票等)的交付期限为20__年4月17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购车现金时交付。车辆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违章罚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所有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因为和他人的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被保全或扣留,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车辆停运损失和驾驶员的误工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28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销售地政府规定的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争议的,应依据国家法定汽车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汽车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由双方共同选定或由解决争议的第三方指定。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4、附件选装件应明示乙方,不得强制加价销售。

第三条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__%(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计元作为定金;甲方交货时,可将定金冲抵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按第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款。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2.2余款计人民币元(可扣除定金),大写元,于年月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妥汽车消费贷款手续。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妥消费贷款手续或者未能足额办妥消费贷款,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或补足余款。否则,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3、其它付款方式:。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年月日。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公里以内,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的票据、资料:

(1)销售发票;(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6)其他交付物件:。

6、车辆交接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验收项目持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乙双方应在车辆交接时,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日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乙方。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但保修期不得低于《浙江省新“三包”商品目录》(两年四万公里)的有关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到生产厂商认定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损坏的;或使用、保养、装潢、改装不当等非车辆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产厂商认定和双方约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从其规定。双方应按国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

6、在同等条件下,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7、乙方接收车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车辆保险、附加费、上牌等相关手续,及时缴纳税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交付车辆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车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交付车辆超过1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车款的%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应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1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可将乙方原订购车辆另行出售。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车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车辆规格型号与约定不符的,或者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甲方难以更换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更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未能交付车辆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签章):出卖人(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29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丙方为其提供担保,为此,甲、乙、丙三方遵循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数量及附件

1、甲方根据乙方的指定,提供解放牌,车型,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底盘号为:_______________,合格证号为:_______________的汽车壹辆。

2、甲方为乙方安装一套汽车gps装置,作为该车辆的必备部分;同时为乙方统一配备专门的手机卡号(手机卡号为:_______________13),作为乙方与甲方联系之用,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拾万仠佰拾元,(小写)¥:__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南昌提货价,并不含车辆购罝费,申领牌照等费用。

2、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①首期付款:乙方提车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汽车总价的%,即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拾万仠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余款自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个_________月分期支付,即于每月21日前交元至甲方。

3、由于乙方所占资金,系借贷而来,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余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利息。

4、全套gps装置20__元,以后每月使用费80元;手机卡号100元,以后使用费用按实际结算;以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车辆上牌

乙方所购之车,委托甲方办理申领牌照,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维修

1.甲方向乙方销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达到生产厂家执行的企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2、乙方提车时,应对所购车辆进行认真验收,对其功能,外观等各方面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直到认为符合质量要求方可提货。

3、乙方所购车辆的售后服务,按照一汽集团售后标准,由一汽集团各服务站负责解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付车款。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附件gps装置或手机卡号,负责乙方能正常使用,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由甲方负责修理或更换,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丙方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夫妻关系证明、《身份证明》、《声明》、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方丙三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手续、车辆营运手续、车辆保险手续等后,乙方填写验车单,方可提车。

5、车辆上牌所有的移动,包括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六、担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丙方为其提供连带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利息、应付税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有关法律费用(含律师代理费)。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丙方所有的财产为乙方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各种税费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乙方欠购车款、应付利息、应付税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有关法律费用(含律师代理费)。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

七、车辆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车辆的所有权,所购车辆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和其他有关税费后,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当将车辆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后,如gps装置和手机卡号完好无损,则由甲方按1000元的价格回收。

八、车辆的保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其他险种由乙方根据需要决定。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车辆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

九、车辆的转让

在分期付款期间内,由于特殊原因乙方需转让所购车辆,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十、车辆营运手续

分期付款期间所购车辆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由于现行的车辆管理体制和车辆营运体制,各种营运手续只能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在此期间车辆的营运、保险、年检等手续,均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

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分期付款购车期间,由于乙方未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税费,汽车所有权属甲方。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无须通知乙方,直接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汽车及有关证件,并要求乙方结清所有欠款,赔偿损失。在收回车辆满十五天后乙方还不能支付所欠车款和各种税费时,甲方有权按评估价出售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拍卖汽车,所得价款用于偿付乙方所欠甲方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车辆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含律师代理费)。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2)拖欠款项(含车款和其他应付税费)累计达二万元或累计达二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的;

(4)败坏甲方声誉,情节严重的(如营运中骗货、偷货等);

(5)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拆除或以任何形式改变、破坏gps装置的;

(6)未经甲方许可,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手机卡号,致使甲方无法正常联系的;

(7)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8)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

(9)车辆被运输管理部门取消营运资格或乙方被车辆管理部门取消驾驶资格;

3、甲方有义务,特别是车辆遭抢、盗、骗时,利用gps提供服务。

4、gps装置安装后,甲方有义务派员对乙方进行gps使用进行培训。

5、甲方虽名为物流公司,但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

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汽车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车款及相关费用后,即获得汽车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2、乙方依法及按本合同规定经营、使用汽车、不受甲方的干预。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拆除或改变、破坏gps装置、变更手机卡号或停止使用此手机卡;gps装置或手机卡号出现故障时,乙方应在48小时之内通知甲方。

4、汽车营运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使用汽车期间,车辆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5、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辆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6、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7、车辆交付乙方后,车辆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汽车品牌、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有权拒收,甲方除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车辆外,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多付的费用。

(2)、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的各种手续及甲方应当提供的服务,甲方应当派员积极办理,如因甲方延迟代办,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在分期付款期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车款的,除应及时补交外,还应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违约金,同时还须承担甲方因追索债务而支出的费用,如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乙方拖欠车款累计达二万元以上或累计达二个月应付车款金额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办理。

十四、甲方权利的转让和车辆的抵押

甲方在分期付款期间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在不影响乙方使用车辆、不影响乙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前提下,有权将该车辆作抵押。

十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平等、友好、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江西汽车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 篇30

甲方:地址:身份号:乙方:地址:身份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买卖车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恪守信誉,不得违约,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甲方自愿将车辆一辆给乙方,发动机号:,车架号:营运证号:。

二、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在买卖成交后双方即双方即时结算,不得拖延,此车售价为(大写)人民币:(:元),交款方式以收据为凭证,甲方收款后即时将车辆交付乙方,并将随车手续一起移交乙方(移交内容详见清单)。

三、车辆交付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自接车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任何一方不得推卸责任。

四、乙方在接收车辆之时应当对车辆的质量和必备品等等一次性验收过后,甲方将在其后不负责任何责任。

五、乙方购车辆后,甲方应无条件配俣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六、甲方的营运手续必须正规、真实,是出租车公司以及交管部门批准的正规手续,如发现套牌、套营运手续及假车手续等违纪违法行为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及所有损失等经济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七、甲方自出售车辆后所产生任何有关燃油补贴等费用均由乙方领取。

八、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日生效,受法律保护,若任何一方违约付给对方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移效清单:备注: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______月

汽车买卖合同 篇31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___;行使公里数:____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乙方应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___元,剩余车款双方按照约定用乙方的建筑材料折抵。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乙方应按照约定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5、由于该车辆以较低的价位卖给乙方,该车自_____年_____月到现在的所有交通违章由乙方自己处理。

6、由于该车辆乙方需要保留车号,该车辆暂不过户,如需过户卖方应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的手续。该车辆自交付给乙方即日,所有权即发生转移,交付后因该车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折抵剩余车款,其建筑材料价格不得高于同行业价格。

8、因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过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交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库尔勒分会仲裁;

第五条其他

1、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32

甲方(买受人):

国籍:性别: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证件类型:身份证□ 暂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出卖人):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注:1、合同编号方法:单位简称+年份(4位阿拉伯数字)+合同序号(4位阿拉伯数字)。

2、在本合同中需选择的项目,以打“√”为准。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给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首选颜色: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1、车辆成交单价: 元,大写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货价及正式完税发票)。数量: 台。

2、其他费用: ,由 方承担。运费 元,由 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3、车辆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办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书(附件二),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分期付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订购的商品车交给甲方,并经甲方办理交车手续时,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3)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牌手续,则经双方协商有关合同车价的余额人民币 元(大写: )在乙方办妥有关委托事项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其他约定:。

4、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 质量及相关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乙方提供汽车办理牌证的随车资料,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乙方保证售卖给甲方的车辆,在交给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在□中打“√”选择): □ 甲方自提;□ 乙方送车上门;

□其他约定: 。

3、交车地点: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或 。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在选取栏打“√”):(1) 100公里 □, (2) 公里 □。

(注: 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 销售发票。

(2) 车辆合格证(国产车)或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进口车)。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 随车工具、备配件及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甲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基本使用功能和随车工具(备配件)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的,应当场向乙方提出,经乙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车及随车物件,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乙方应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车辆,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时接收车辆的,双方应协商延期。如协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车超过7天的,视为甲方放弃,乙方有权处理有关车辆,不退还定金。

9、从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六条 关于定金

甲方未按约支付车款,或不能按时提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未按约交付车辆的,应当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八条 违约金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亦有权将此款项在甲方已付车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书后十日内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约定的车辆,甲方有权按已支付的车价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时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车价款。

第九条 有关维修、保养

1、生产厂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约维修店向甲方所购买的本合同所述的车辆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乙方查询。

维修站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2、 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保养、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

(1)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的保修期,为 年或者 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如果车辆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 年或 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车辆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以最后到达者为准。

(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公布规定执行或参照保养和保修手册。

3、乙方有责任督促车辆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的内容对所售车辆进行保养。

4、甲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甲方使用不当、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造成而引起的相关联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乙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在保修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总成质量问题经2次以上(含2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向生产厂家申请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的保修手册。

6、保修期内,如因自身故障致车辆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天,则保修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起计,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颁布的保修手册。

7、保修期中,甲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在 日内(按厂家规定时限内)未能修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向生产厂家主张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

8、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认定或生产厂自认,甲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或生产厂家主张索赔,乙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乙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甲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要求办理交涉。

第十条 甲方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乙方所购车辆的最终用户,在办理上牌入户前不得为任何商业目的转售所购车辆。不得将所购车辆用于有损乙方及该车辆品牌标志形象的活动。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来掩盖、替代所购车辆上的商标、徽章等标志。

3、甲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保证能够在购车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一切相关的牌证手续,否则因此造成对乙方的任何损失、索赔、纠纷等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对于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条款和违约金约定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2、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或证件不全导致甲方无法上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退车,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时采取各种合理手段减少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影响,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的过错或过失致使其迟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洪水、地震、暴乱、爆炸、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运输工具或其它公用事业的中断或停顿或在乙方供应商的工厂内发生的罢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或要求乙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6、滞纳金应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佛山市及各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佛山市各级消费者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佛山或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确定由双方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双方不能共同确定检测机构的,则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十三条 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

1、甲方联系资料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日间) (夜间)

传真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资料:经双方协商,确认任一方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进行联系都有效。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日间) (夜间)

传真号码: 工作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3、双方以上的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只包括信件、电子邮件、传真)通知对方,否则如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讯息传递之用,建议不作重要事项的通知。

4、由于甲方改变通讯方式,令乙方无法及时通知甲方提车的,乙方有权保留甲方订购的车辆7天,超过7天乙方可以不为甲方保留车辆,不退还定金。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第十五条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合同附件:

□ 附件一、商品车辆交接书(共 2 页)

□ 附件二、代办上牌办证服务委托书(共 3 页)

□ 附件三、代办上牌手续车辆交接书(共 2 页)

□ 其他附件: (共 页)

甲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附件一

商品车辆交接书

甲方(买受人):

乙方(出卖人):

甲、乙双方就汽车买卖事宜,曾签订 号买卖合同,现乙方按约把甲方购买的车辆交予甲方,并就有关车辆交接事项作如下确认:

1、乙方交付给甲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码: ;

颜色: 。甲方经过验收,认为上述车辆符合双方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同意接受。

2、甲方已付清全部的合同车价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已开具全部发票给甲方。

3、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有提供的请打“√” ,没提供的请打“×”):

(1) 发票 □ (2) 合格证 □ (3) 报关证明文件 □

(4) 商检证 □ (5) 使用说明书 □ (6) 保修卡 □

(7)简易操作手册 □ (8)拓印纸 □

(9) □ 其他: 。

4、经双方确认,在下列完好无损、运转正常的车辆项目右侧打“√”,反之打“×” ,未完善的请补充说明。

(1)外观及漆面 (9)灯光 (17)电动电线 (25)随车饰物

(2)内饰 (10)反光镜 (18)CD (26)

(3)转向 (11)轮胎及备胎 (19)收放机 (27)

(4)制动 (12)雨刮器 (20)点烟器 (28)

(5)手刹 (13)发动机 (21)钥匙及摇控器 (29)

(6)离合器 (14)空调 (22)千斤顶 (30)

(7)排档 (15)门窗 (23)随车工具 (31)

(8)仪表盘 (16)电动天窗 (24)警示牌 (32)

补充说明:

5、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6、其他交接事项: 。

7、 以上车辆经验收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场签定本交接书,签署后则视该车辆已交付完毕。甲方所购车辆的所有权及风险从卖方(乙方)转移到买方(甲方)。

8、本交接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盖印)后生效。

甲方名称:(盖章)

经办人:

(单位购车的,请凭委托书派经办人接收车辆。)

乙方名称:(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所属部门:

交接日期:年月日时分

交接地点:

附件二

代办上牌办证服务委托书

甲方(买受人):

乙方(出卖人):

甲方向乙方购买了车架号码为: ,发动机号码

为: 的车辆,双方已办理交接手续,现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该车辆的上牌及领取证照的相关事项: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要求代理的打“√”,不需要代理的打“×”):

1、代办银行按揭 □

2、 代办上牌的相关手续 □

3、代办保险 □

4、代办购置税 □

5、代办车船税 □

6、代办养路费 □

7、代办年票 □

8、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

乙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报酬(简称代办费),合计:¥元,大写:。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银行按揭。费用概算如下:

代办费: 元。

2、代办检测、上牌的费用(已含行驶证等证件费用)概算如下:

代办费: 元。

3、代办保险费 元(请注明险种:,保险公司:);保险生效时间自年月日

时 分起生效。

4、养路费: 元。

5、车船税: 元。

6、购置税: 元。

7、注册费: 元。

8、其他: 元,合计约 元。

9、代办其他项目。费用概算如下:

以上费用按支出凭证向甲方结帐。

10、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甲方预付 元。

2、乙方垫付。

五、委托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特别声明条款:

1、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甲方应自行或委托乙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乙方建议甲方争取在保险合同上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车辆保险,乙方应把保险的有关条款告知甲方。

2、如因车辆管理部门或相关牌证部门或厂家特殊原因导致延迟入户的,不属乙方违约,届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在代办牌证过程中,车辆仍是甲方的财产,甲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自有财产的安全。由甲方本人以及甲方委托的除乙方职员以外的人员驾驶车辆时所引起的一切交通意外由甲方负责。

4、如甲方委托乙方职员代为驾驶车辆,双方先明确有关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有义务督促职员遵守交通规则,如因乙方职员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意外,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如非乙方职员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意外,由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仅代办有关车辆上牌及有关证照的申领手续,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甲方应一同前往办理有关的业务。

6、在代办服务过程中发生车辆损毁、灭失的,甲方应当先向保险公司或侵权人索赔,赔付不足部分如属乙方原因导致车辆损毁、灭失的,则由乙方予以修复或赔偿。

七、在代办上述委托事项时,如有关部门要求车主本人亲自到场的,甲方应配合,否则造成委托事项拖延办理的,不属乙方违约。

八、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如甲方需乙方代为保管车辆,则乙方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手段保管好甲方的车辆,如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车辆损伤的,由乙方负责修复。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乙方的损失。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代办上牌证照的服务中途终止的,应承担甲方的损失。

3、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委托业务无法进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尽早通知对方,并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把对方的影响减到最低。

十、乙方完成上述委托事项后,与甲方办理车辆及有关证照的交接手续。双方另行签定车辆交接书。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本委托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后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委托书具同等效力。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消委会、工商部门投诉,也可通过佛山或 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名称: (盖章)

经办人:

电话:

乙方名称: (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三

代办上牌手续车辆交接书

甲方(买受人):

乙方(出卖人):

甲、乙双方就汽车买卖事宜,双方签定 号买卖合同,乙方已把车架号码

为: ,发动机号码为: ,

品牌及规格型号为: 的车辆售卖给甲方。双方已按合同的约定办理了商品车交接确认手续。其后,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上述车辆的上牌办证的有关手续,并签定了有关委托书。乙方已办妥甲方委托的上述车辆的牌证手续,现把有关车辆及文件交还甲方,双方确认如下的交接事宜:

一、乙方把如下的甲方的车辆交付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码: ;

颜色: ,车牌号码: 。

二、乙方把如下的文件、凭证及收据移交甲方(请在有提供的项目打“√”,没提供的项目打“×” ):

(1)发票 □ (2)合格证 □ (3)报关证明文件 □

(4)商检证 □ (5)使用说明书 □ (6)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

(7)简易操作手册 □ (8)拓印纸 □ (9)行驶证 □

(10)车船税证及收据 □ (11)车辆购置税证及收据 □ (12)保险单 □

(13)保险发票□ (14)临牌 □ (15)身份证 □

(16)暂住证 □ (17)户口簿 □ (18)营业执照 □

(19)定编手续 □ (20)组织机构代码证 □ (21)路桥费证及收据 □

(22)年票及收据 □ (23)行驶证的代理证 □

(24)其他:

三、乙方把如下的随车附件移交给甲方(有的打“√”,没有的打“×” ):

1、 车匙 套 □ (已含摇控器 □ ;不含摇控器 □)

2、 前后车牌号码牌 □

3、 随车工具 □(包括: )

4、 千斤顶 □

5、 点烟器 □

6、 警示牌 □

7、 内饰 □(包括: )

8、 其他: 。

四、双方交接时,甲方检查车辆的如下项目或性能,请在完好无损、运转正常的项目打“√” ,反之打“×” 。

(1)外观及漆面 (9)灯光 (17)电动电线 (25) 随车饰物

(2)内饰 (10)反光镜 (18)CD (26)

(3)转向 (11)轮胎及备胎 (19)收放机 (27)

(4)制动 (12)雨刮器 (20)点烟器 (28)

(5)手刹 (13)发动机 (21)钥匙及摇控器 (29)

(6)离合器 (14)空调 (22)千斤顶 (30)

(7)排档 (15)门窗 (23)随车工具 (31)

(8)仪表盘 (16)电动天窗 (24)警示牌 (32)

补充说明:

五、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六、其他交接事项(有的请直接填写,没有的请打“×” ):

·外贸合同样本 ·维修合同样本 ·购房合同样本 ·合资合同样本

七、双方就以上物件交接事宜当场验收无误,双方签定本交接书。签署后视上述车辆交付完毕。

八、本交接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盖章)

经办人:

(单位购车的,请凭委托书委托经办人接收车辆)

乙方名称:(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交车地点:

汽车买卖合同 篇33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

品牌型号发动

机号合格

证号车架号海关

单号商检

单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 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 出卖人名称(章):

地址: 地址:

汽车买卖合同 篇34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 。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他约定:。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件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