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保育员聘用合同(实用3篇)

发布时间:

托儿所保育员聘用合同(精选3篇)

托儿所保育员聘用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教师):

甲方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为幼儿园小班保育员,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20xx 年 8 月 30 日起至 20xx 年 1 月 15 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教育法规、教育教学业务等培训及辅导;

2.甲方应每月按时支付工资。

3. 甲方应组织安排受聘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进修等活动。

4.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5.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6.甲方保证受聘人员享有同类人员同等的学习、民主管理、政治荣誉等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并认真执行定期向园长做工作汇报

2、服从工作安排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主动与各班教师团结合作,确实做好本园教育、保育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3、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做到爱心、耐心、关心、热心、细心,随时维护幼儿在园所内之健康安全及辅导幼儿之身心发展与个别差异。

4、严格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户外活动与游戏时间安全。

5、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6、坚持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7、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期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8、乙方应遵守本园的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随意请假。有特殊情况的,全期最多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一天。(特事特批,请假期间扣除当天的基本工资)。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矿工论处,扣发本月全勤奖。

9、极力保障幼儿在园安全,因工作失误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轻微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五次以上,扣发本月安全奖。

四、聘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聘用期间乙方触犯法律经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将自行终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受聘其他与本园工作时间有冲突的工作,如有违反视作违约行为,合同解除。

(三)、由于自然因素或者社会因素而发生了双方当事人无法预料或者虽可预料但无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内严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失职、违法、违纪、不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随便,不履行岗位职责,在幼儿园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5、乙方知识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6、工作不负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7、私自扣留、挪用、侵占甲方公物、财物的,私下将生源介绍到其他单位的。

(五)、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将视违约行为,将扣除一个月工资。

五、工资待遇

工资以月计算,达到标准班额的,按下列标准发放,每月基本工资600元,养老保险金300元,岗位津贴100元,全勤奖50元,如无重大安全事故奖50元,考核奖100元(另见考核方案)。

标准班额人数:小班25—30人,中班30—35人,大班30—35人。 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未满解除合同的,不发放工资。

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违约不履行本合同,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的一个月报酬。 其他: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幼儿园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意见不能达到一致时,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可请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托儿所保育员聘用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单位): 法人代表(负责人):

乙方(受聘人员):身份证号:

为了依法维护双方权益,明确义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议,特订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合同执行完毕,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否则,合同终止。

二、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业务培训及辅导;

2.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3.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4.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元人民币 ,寒暑假无工资;

5.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3.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热爱保育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投入保育事业,提高为儿童服务的能力;

5.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聘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按程序变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内严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失职、违法、违纪、不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随便,不履行岗位职责,在幼儿园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5、乙方技术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四、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未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如有争议,由劳动部门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于从年 月 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协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日

托儿所保育员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满足幼儿园教育教学的需要,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和幼儿素质的全面提高,板桥镇竹坪中心小学临时聘请幼儿园任课教师(兼保育员),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任课教师(保育员)的责任: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全面履行教师职责。

2、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勤奋工作,促进幼儿全面素质的提高。

3、负责幼儿的安全,做好幼儿保育工作,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4、合同期满,与幼儿园自行解除聘用合同,不与单位发生任何纠纷(包括保险和工资待遇等)。

二、板桥镇竹坪中心小学责任:

1、按实际工作时间(每月    天),每天   0元,每月支付给聘请教师(保育员)     元劳务费(含“五金”),即每学期    元。

2、为聘请教师提供基本的住宿条件。

本聘请合同为期为一学期,根据需要,以后还需聘请,续签合同,若因国家政策等原因造成幼儿园不收费用或生源锐减,合同一并解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