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委托协议书【汇总3篇】

发布时间:

客户委托协议书(精选3篇)

客户委托协议书 篇1

借款方: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贷款方: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同意为其安排___银行(下称"出口地银行")的买方信贷。为此,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签订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贷款用途和金额

1.1本贷款用途是为出口商与进口商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编号:______ )融通资金,用于进口商为___项目,购买设备。

1.2贷款总金额为:______ (大写:______ ),其中:

用于商务合同项下支付的金额为___(大写:______ ),为商务合同金额的___%。

用于付给的本贷款保险费的金额为___(大写:______ );

第二条提款条件

2.1借款方根据商务合同的有关规定提款。

2.2借款方满足了本合同第六条列明的各项陈述与保证。

2.3借款方未发生本合同第七条列明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在收到商务合同支付条款规定的有关文件和单据,并按规定时间审核无误以后指示出口地银行将贷款直接支付给出口商。

3.2提款期从___开始,至___截止,过期___。

3.3每次提款最小金额为___(大写:______ )

3.4提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在每次提款发生后,由贷款方编制《提款通知书》(格式见样本1)通知借款方。《提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方必须无条件的,没有任何扣除的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方支付利息和下列条款费用。

4.2贷款按利率计息。年利率为___,一年按360天计算。

贷款金额的%即___(大写:______ )按固定利率计息,年利率为___,一年按360天计算。

还款期以前的利息每___个月计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额及其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提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还款期的利息每___个月计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编制《还款通知书》(格式见样本2)通知借款方。《还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4.3承诺费费率为___%。承诺费自___开始按末提贷款余额计算、支付,以后___每个月计付一次。

4.4管理费率为___%。管理费自___内按贷款总金额计算,一次付清。

4.5本贷款保险费

4.6每次支付利息和费用,借款方必须在支付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账户上。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方必须无条件地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并且不受商务合同项下进、出口双方任何行为的影响。

5.2本贷款还期为________年,每___个月等额偿还一次,分___次还清。还款期从___开始,其开始日最迟不超过___每次还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还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5.3借款方必须在还款前___个月通知贷款方,并征得贷款方同意后可以不按《还款通知书》的规定提前归还贷款,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4每次还款,借款方必须在还款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账户上。

第六条陈述与保证

6.1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结算账户。借款方日常经营的资金通过该账户结算。贷款方可以主动从该账户划转资金用于偿还、支付本贷款项下到期的贷款、利息和各项费用。

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还款保证账户。借款方将下列资金存入该账户。在本贷款项下的所有债务和费用偿付清以前,未经贷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存入该账户的资金是:

1.___

2.___

3.___

6.2借款方定期向贷款方提供项目进度报告;按月向贷款方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收支表以及贷款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

6.3借款方未隐瞒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信用担保,财产抵押以及其他影响借款方还款能力的行为。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为第三方承担任何债务或对借款方的资产设定任何抵押以及作出其他影响还款能力的行为。

6.4借款方在财务、经营方面的重大决定、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重大决定影响贷款方权益时,须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6.5借款方在组织章程、管理制度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决定或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决定或变化影响到贷款方权益时,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第七条违约和处罚

7.1下列任何事件发生,借款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且,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和处以下列注明的罚息以及采取其他一切处罚和补救措施,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借款方承担:

1.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贷款方对被挪用的贷款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2.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和费用。

贷款方对逾期的本金、利息和费用加收___%的罚息。

3.借款方未能满足本合同第六条陈述与保证的各项规定。

4.借款方改组、解散、终止其业务经营,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发生贷款方认为的重大不利变化。

5.借款方提供的抵押物已经失去其抵押价值,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6.担保人已经失去其担保能力或担保人提供的保函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终止,以及更改后而产生相反效果,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7.借款方与第三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诉讼行为。

8.借款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借款方不按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借贷合同偿还第三方债务的行为。

第八条生效及其它

8.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产,至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费用和借款方必须支付的一切赔偿、罚款被清偿后失效。

8.2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借贷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修改无效。

8.3本合同壹式肆份,借贷双方各执两份。

第九条附则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签名);法人代表:_________ (签名)

借款人:(公章);贷款人:(公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客户委托协议书 篇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

乙方(受委方):__________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房屋信息,双方达成如下看房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中介服务,并承诺乙方促成交易时支付服务报酬给乙方。

二、房产概况:

甲方需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 出售报价__________元,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三、报酬支付期限:

乙方促成买卖交易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房产成交总价1.5%作为服务报酬,甲方须在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甲方(包括甲方的亲属、朋友、同事、授权人、合作伙伴、所在单位、关联单位)须邀请乙方参加与房主的谈判并见证签约,不得就乙方所提供之看房信息私下与房主以任何理由成交或告知他人成交,亦不得就同一房屋另行通过其它任何单位、人员成交,如果违反本协议,甲方除须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佣金外,还须另行支付售价的3%作为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年月日

客户委托协议书 篇3

甲方:林子靖

乙方: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

甲方因 借款合同纠纷 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甲方与 马莹、张阳借款合同 纠纷案中担任 壹审 执行 仲裁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一般授权,即参加庭审或者谈话,陈述事实、理由和主张,参加辩论。或者特别授权,即除上述一般授权内容外,还包括以下第 壹、肆、伍、捌 项:

壹.√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仲裁请求);

贰. 承认诉讼主张及请求(仲裁请求);

叁. 提起反诉(反请求);

肆.√ 参加调解或者进行和解;

伍.√提起上诉;

陆.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柒.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捌.√签署、接受法律文书。

如上述约定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的,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委派病、因事等),甲方同意乙方委派其他律师完成或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 乙方律师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

第一条所述委托代理事项,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判机关(仲裁机构)的要求,及时、规范地提交证据,按时出庭。

4. 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本案中甲方对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

5.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 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 甲方指定见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5.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

6.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费用

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按下列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1. 代理费:人民币(大写)。(一)诉讼费:该笔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费用标准= 争议金额(借款本息)2.5%-200。

(二)保全费:如发现被告财产线索,申请法院保全财产,则产生保全费,该笔费用由申请保全方在申请时承担,约为保全金额的1%。

(三)执行费:约为执行金额的1.5%。

2. 办案所需的交通、通讯、误餐等工作费用按以下第

(壹)哈尔滨市区(南岗、道里、道外、香坊、松北、平房、呼兰、阿城)案件包干收取人民币壹仟元整,不再多退少补。去外地出差费用实报实销。

(贰)外地案件差旅费预收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多退少补。另收异地办案工作费用每位律师壹仟元整。

3. 办案所需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复印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4. 以上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实报实销的费用除外) 。

5. 代理期间甲方或对方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仲裁请求)或提出反诉(反请求),导致标的增加的,则按增加部分的标的占原标的的比例补交代理费。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 因乙方律师违法执业或重大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 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4、5项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1) 甲方的要求违反法律、法规的;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的义务,影响律师正常办案的;

(3) 甲方逾期十日仍未向乙方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代理费、工作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足额支付代理费或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3.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对方当事人不提起诉讼(不提起仲裁)或撤诉(撤销仲裁)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过错,甲方终止合同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有效期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项或代理阶段完成(判决、裁决、裁定、调解、和解、撤诉、撤回申请或其他诉讼、仲裁终止、终结)之日止。

第十条 特别约定

乙方对甲方交纳的任何费用(实报实销的费用除外),均应写进委托合同,同时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向乙方交纳的费用(包括咨询费、代理费、辩护费、顾问费、交通办案费等)均应直接交给乙方财务人员或直接汇至乙方银行帐户,乙方只对开具正式发票的费用认可。凡交给律师个人任何费用没有得到乙方正式发票的(实报实销的除外),甲方不但有权索回,并应向乙方反映或要求乙方更换承办律师。

本条所指实报实销费用是指承办律师外出的差旅费及为当事人垫付的翻译费、查询费、复印费、鉴定费、公证费、仲裁费、诉讼费,本所不开具发票,由承办律师直接到当事人处报销。

甲方: 乙方: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