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外包协议书(3篇)
车辆维修外包协议书(通用3篇)
车辆维修外包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维修公司
为维护车辆托修单位和车辆承修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指定乙方为贵公司车辆定点维修养护单位。
2.甲方有权对维修养护进程和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3.甲方可不定期检查、追踪、考核乙方的`服务和计价工作,分析存在问题,促使乙方改进工作和完善管理。
4.在合同期内,甲方对维修服务质量及价格不满意,甲方有权提出意见。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及时支付维修费用,保证维修经营正常进行。
二、乙方的职责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合同要求履行的合同职责和义务,杜绝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2.为甲方提供以下优惠条件:车辆日常维护检测、调试;代审年检车辆;10公里内免费急救,10公里以上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和路桥费。热情、优良、上门服务,保证甲方车辆维修时间优先。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车辆维修登记卡和维修记录建档,进行车辆追踪回访,及时听取甲方维修后意见和满意度。
3.凭甲方车辆主管部门开具的车辆维修保修单或其他类似的单据进行检测修理,在检测维修过程中检出新增加修理项目,及时向甲方具实反映真实情况,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维修。据实计算费用,执行车辆定点修理说明中的工时报价。
4.有义务对甲方的定点维修车辆随时进行检查、调试,并保证竣工车辆完好,不得擅自使用。
5.车辆零部件必须由正规的渠道进货,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6.按国家交通部有关规定对竣工甲方完工车辆进行三包制度。其中:总成大修质量保证里程为10000公里,或者从出厂之日起三个月内;二级维护保质期为5000公里,或者从出厂之日起30日内;小修质量保证里程为1000公里,或者从出厂之日起3日内。
7.由于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其他技术因素造成的返修,不再收取相关费用。
8.积极配合和支持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有义务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提供与其维修车辆有关的各种数据和材料,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9.甲方如需要乙方上门检测车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工作。
10.未能提及的其他相关服务,原则按汽车维修标准规范和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11.甲方负责为乙方的公司车辆提供洗车服务。
12.汽车清洗范围:车体外部(车顶、外后视镜、前后盖板、车身侧面、保险杠、车群等);内饰(仪表台面等)。
13.汽车清洁标准:车体外部洁净无污渍;挡风玻璃上无水渍;脚垫拍打无明显灰尘;外后视镜擦拭无尘;轮胎无明显泥渍。
三、结算方式每月截至月底汇总当月维修竣工结算清算,乙方根据实际维修车辆结算清单记录的累计金额,每月末3日内将上月送修车辆结算清单和结算汇总表报送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甲方根据审核批准的材料费、工时费结算费用,每季度结算支付一次维修费用。季度末15日内支付上季度维修费用,乙方开具正式车辆维修发票后,甲方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或支付支票。(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协商结算时间)
四、维修费用构成
1.维修费用构成:材料费加工时费,管理费按行业标准10%。
2.汽车养护、装饰费用构成:双方商定。
五、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七、附则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以年度为单位,合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至下一年。合同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维修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签字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维修外包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所有事故车辆就事故损坏部分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修复,经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协商事故车签定维修协议。
1、乙方的事故车辆修理,依照保险公司核定结果进行,维修项目及更换配件以保险公司和甲方核定为准。
2、乙方事故车维修方案,先按照保险公司定损换件进行、在维修过程中若发现有保险公司不同意换件但必须更换的零部件(待查件)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及保险公司进行追加,费用另算。
3、事故车辆现场及定损手续齐全,甲方只负责修理。如需做现场处理或协助办理,驾驶员需乙方提供。
4、事故车辆能开的情况下,乙方需将车开到甲方维修站,如需要请拖车,拖车费用由甲方承担。(特殊情况除外)
5、事故车辆理赔手续齐全,甲方按保险公司核定修理发票金额7%返回乙方。
6、事故车辆的修理费用结帐方式按月结进行,甲方凭当月所有的核定发票金额并修理完毕车辆,扣返回给乙方7%后,余额每月的25号结算。(不以核定金额是否到乙方为准)
7、事故车辆的修理工期,以保险公司定损完毕后,视事故车的损坏程定,再另行定期。如修理过程中,若临时增加或更换维修项目(包括待查件)工期另算。
8、车辆修理完毕后,验车标准及提车条件,甲方与乙方必须一起对维修部分进行检查,确认维修部分无误(不得按新车标准验车)。
9、协议有效期,自20______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
10、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1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车辆维修外包协议书 篇3
托修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辆号牌为:,事故车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修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本事故车修理协议。
1、该事故车修理,依照保险公司定损结果进行。
2、该车维修方案,先按照保险定损换件进行、在维修过程中若发现有保险公司不同意换件但必须更换的零部件(待查件)乙方负责及时通知甲方以及保险公司进行追加,费用另算。
3、该事故车结账以保险定损为准,所开修车发票要与结算金额一致,现金(刷卡)结算。修车款到乙方账上后、才可提车。
4、乙方保证该车所更换的零件全部为纯正配件。且按国家标准进行保修。
5、该事故车在修理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派人跟宗监督检查修车质量。
6、该车修理工期,以保险公司定损完毕后的工作日在修车过程中、若有临时增加更换或维修项目的(包括待查件)则工期另行增加。
7、在车辆修理完毕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必须在当日内付款提车。(到帐后)。
8、该事故车出事前所造成的“物损、路损、施救费以正规发票结算提车时一次付清,否则不予提车。
9、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