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600字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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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10篇《名著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名著读后感600字1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豪迈的诗句,写出了东汉末年三足鼎立时的情况。然而,最近我读了《三国演义》这个古典名著,心里更多的是对它的不满。

罗贯中的文笔自然绝妙,但它用这绝好的文笔,或多或少地添入了自己对人物的看法。他不喜欢才智过人的周瑜,便把他描写成妒贤忌才之人;他不喜欢英俊帅气的蒋干,就把他写成面目丑陋的人……

就拿那个被我们误读了千百年的曹操来说,罗贯中笔下的曹操是一个狡诈的小人。最令我觉得血腥的一幕便是曹操误杀了吕伯奢全家,还大言不惭的说出了“宁我负天下人,也不让天下人负我”的狂言。当时陈宫看到这件事便弃他而走。但是历史上,曹操做了兖州牧时,陈宫也做了兖州东郡的太守。如果他的真的不齿曹操所为,怎么可能在曹操得意之时做了太守呢?

周瑜善妒的形象在中国妇孺皆知,连语文课本上都出现过他丑恶的嘴脸。但是宋朝大文豪苏轼却在《念奴娇·赤壁怀古》中这么写:“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从这句来看,周瑜很帅,很有谋略,聪明绝顶,老婆还是个公认的大美人。他有什么好嫉妒诸葛亮的?应该是别人嫉妒他才对啊!

最后我来评价一下“草船借箭”这件事。我认为有几个疑点:1、大敌当前,孙刘联盟连箭都没有还谈什么抗曹?2、周瑜是个顾全大局的人,他不是个会在强敌面前谋害战友的小人。再说了,就算周瑜妒贤忌才,那程普怎么会感动地说出这种话——“与公瑾交,如饮醇缪,不觉自醉。”这说明周瑜很大度呀!那他怎么会容不下个比他小的诸葛亮呢?

《三国演义》是一本很好的文学作品,而不是史书,从历史角度来看,它还是有着很大的缺陷的。

名著读后感600字2

昨天我看完了其中的第一本《波特与魔法石》。呀,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本书真是精彩,让我一看就停不下来,一下

《哈利波特》这套书我早就久仰大名,但一直没有看。最近,班上流行起看这套书,大家互相借来借去。我也不甘落后,于是看了起来。

昨天我看完了其中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呀,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本书真是精彩,让我一看就停不下来,一下子就成了“哈迷”。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想象新奇。对角巷、9又3/4站台、分院帽、魁地奇比赛、厄里斯魔镜。。。。。。都是其他童话里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书中情节曲折,惊喜不断,特别是到了最后,让我一次次发出惊叹和欢呼。从战胜伏地魔到赢得学院杯,再到巨大盛宴,哈利真让我佩服。

哈利是一个勇敢的男孩,他头脑聪明,不惧困难。也不骄傲自大,善于虚心学习。哈利还正直善良,与罗恩、赫敏建立了真正的友谊。更重要的是,他身上有爱的力量,他就是靠这股力量打败了伏地魔。《哈利波特》的作者是J。K。罗琳。24岁那年,她在前往伦敦的火车途中,一个瘦弱、戴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一直在向她微笑。7年后,罗琳把这个叫哈利波特男孩的故事推向了世界。多亏罗琳当时有了这个灵感,造就了一部大作,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快乐。

这套书我是向舅妈借的。舅妈全套都有,单单缺了第二本。她说准备到网上购买。可我看完第一本,就迫不及待想看下去。于是,今天我就和爸爸到书店买了下来。现在我就要去看喽!

名著读后感600字3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文弱聪慧的纸月、小小年纪便挑起帮助家人的沉重担子的细马、在困苦中奋斗的杜小康、执着的让人心寒的秦大奶奶、忧郁的温幼菊、对感情专一的将一轮、可爱乖巧的柳柳和可爱善良而心里又有着奇妙想法的桑桑作者对他们的描写,总是让读者觉得有一种好像书里的人物就在眼前的奇妙感觉。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名著读后感600字4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简爱》是初一的时候。那时候姐姐推荐了这本,我就把它带到班上了,结果被很多人笑,大家都以为《简爱》就是简单的爱情的缩写,而这样的内容对于初一的学生来说的确是早了些。后来我自己看了才知道原来简爱是女主人公的名字。说实话当时基本上没看懂什么,就像看一般的小说一样专挑情节看,其实现在想想这本书确实不适合当时看:诗意的语言,富有哲理的内容,激荡的情节,就算是现在,我也没能理解更别说是初一了。

整部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女主人公的精神,借用书评就是“追求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和反抗、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她对于金钱,权利毫不在意,也不被强权威胁,她对于世界的一切有着自我的认识。我的文字太苍白了,不能很好的形容,资料上写到“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简爱》告诉了我很多,我也知道现实来说不可能做到像她一样,我也没这样的高度做到如此,但是书就是这样有借鉴意义,我希望能从中领悟一些,学会怎样去看待这个世界,看待自己。

名著读后感600字5

《丑小鸭》是丹麦大作家安徒生的一篇优美的童话。丑小鸭一出生就很丑,父母特别讨厌它,兄弟姐妹也经常嘲笑它、欺负它,森林里的动物也都瞧不起它。在寒冷的冬天,别的队伍都有温暖的家,可丑小鸭没有;夜晚,当别的小鸭都在妈妈的怀抱中熟睡时,丑小鸭只能睡在结冰的河面上,不知道有多少次,丑小鸭被冻晕过去,为了不被冻死它只有在冰面上来回的奔跑,可怜极了。但是丑小鸭有顽强的意志,它不断努力地跳呀、蹦呀、飞呀,尽管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可它没有灰心,仍在跳呀、蹦呀、飞呀……终于有一天,奇迹出现了,丑小鸭飞了起来,它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自由自在地飞翔在蓝蓝的天上……

读了《丑小鸭》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害怕困难,只要用心去学,努力去做,就一定能够成功,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材。这也让我想到了我的一位同学,刚开始的时候没有人会相信这位班级最矮、个头最瘦小的男生会成为班级足球队的前锋,在和对手的竞赛中屡屡攻城拔寨,成为球队取得胜利的重要人物。你若问他怎么会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取得这样的成就,那就是他的用心,他的刻苦,他坚强的毅力在起作用了。有几次我就看见别的同学在家看动画片的时候他在家门前的场地上练习射门的技巧。

蓝天是勇敢者的运动场,大地是探险家的课堂。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但一定要有丑小鸭的精神,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勇敢地去闯,勇敢地去做,为自己的理想付出汗水。风雨不会折断我们的翅膀,反而会让我们更加地坚强,彩虹在挑战者的眼中才最美丽。

名著读后感600字6

回想起来这已是我第二次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了,但是这一次我却对这本书有了更深的理解了,学习读后感。

再一次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感悟到了人生的道路中不能遇到困难就唉声叹气,应该勇于面对困难遇事还要乐观一些,都不要把任何事都看的那么绝对,要多想办法来解决问题,就像鲁滨逊一样虽然身陷荒岛却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制衣服等,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就像在发现有野人的时候刚开始手忙脚乱,可是最后他沉着冷静以他的勇气与智慧和“星期五”并肩作战,一起打退了野人,这也体现出一个人遇到困难只要沉着冷静的去应对就一定会有办法解决的,对人就像一颗种子他会想尽办法冲破泥土去感受太阳的温暖,当他经历完千辛万苦回头望去,他已是枝繁叶茂的苍天大树了,在我们的旅途中不能只停留在原地,要时刻想着只要我努力明天会更好,这样才不会因满足于现状而自失。

全书最精彩、最令人难忘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作者用第一人称以及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一般,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另外,小说的语言自然流畅,文字通俗易懂,这也体现出了笛福小说的一大特点,整部作品以一个精彩的故事吸引着读者,同时暗含着丰富的哲理,虽然现在还没能够完全解读它,但是其中我已知的有关人生意义的段落,我已经能够背出来了呢,这使我在生活中受益匪浅!

瞧,这才是读一本书的真正对我们的好处。

名著读后感600字7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一本充满冒险的书,其中的主人公叫福格先生。

福格先生镇定、聪明、有爱心、相信科学,故事是从福格先生和其他五位俱乐部会员打赌开始的,那些会员都不相信在八十天内可以环游地球,福格先生坚信可以实现。

福格先生带着仆人路路通从英国伦敦出发了,他们先后经过了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香港、上海、横滨、旧金山、纽约、利物浦,最后回到了伦敦。他们一路上换乘了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包括大象和雪橇,甚至还买下了一条船),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危险,但是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福格先生总是那么镇定,而且他从来不会因为要赶时间就放弃去帮助别人,一路上福格先生帮助了乞讨的女人、救了艾娥达和路路通的命,虽然他因此耽误了很多时间,但是福格先生每次都是毫不犹豫。在环游地球的路途上,福格先生花掉了很多钱,为了时间,也为了帮助别人,这些都证明了书中说的,福格先生打赌是为了荣誉,而不是金钱,但是如果赌输了,福格先生就要破产了。

故事的结局出人意料,由于侦探费克斯的捣乱,福格先生回到伦敦的时间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五分钟。福格先生似乎输定了,我也很为福格先生感到惋惜,非常痛恨那个讨厌的费克斯。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他们向东环绕了地球一周,越过了二十四个时区,事实上,福格先生提前一天完成了环游地球,在最后一秒,福格先生回到了俱乐部,他赢了!

在敬佩福格先生的同时,我还知道了关于时区的知识,只不过还是不太懂,爸爸说,以后在地理课上会学到的。

名著读后感600字8

当岁月的辙从20世纪初期的俄国十月革命时期悄然无声地就转过百年,驶进21世纪的港口的时候,坚强的保尔仍旧在呐喊着他那句亘古不变的人生誓言,我甚至可以想象他是在用生命呐喊,直至呐喊到声嘶力竭,然而,这样的呐喊却仿佛从耳边渐行渐远,到了无法挽留的地步。

当专制瓦解、战争远离、硝烟弥散的时候,瓦解的不仅仅是专制,还有坚持;远离的不仅仅是战争,还有理想;弥散的不仅仅是硝烟,还有信念。我们这个国家,也同曾经的俄国一样饱经摧残,只是革命先辈们倘若地下有知,恐怕也只恨自己当年没当叛徒,因为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是今天的浮躁与颓唐!

不知什么时候,我们就悄悄地长大了,90后开始逐渐成为这个社会的主力军,只是我常常想,我们的肩上,到底凭借什么能够扛起这主力军的重任?是化妆品的妖艳,还是游戏厅的激情?“90后”,的确是现在的“热点词汇”,相辅相成的词语还有迷茫、颓废、垮掉,我们也曾经煞有其事的与这种“偏见”唇枪舌战,可是,想在静下心来好好想想,难道人家说的不对吗?

90后的内在的其实并不成熟的心灵,加上外在的愈来愈多的诱惑,所得出的最多的结果,就是偏离了沧桑正道。当终于逃离了中考高考,甚至于已经逃离了校园,或是不可逃避地,或是迫不及待地,我们就这样融进了社会,融进了所谓的自由。

却发现社会与生活所赏赐的担子的重量其实早已远远超出我们可以承受的范围,也许是肩膀不曾宽厚,也许是根本就不知道也竟没曾好好学习挑起重担的本领。

于是,一种更为消极和可怕的思想开始在90后中间蔓延,他们竟开始愤世嫉俗,开始不再相信一切,开始随波逐流,开始停止曾经铿锵有力的前进步伐。

名著读后感600字9

《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人物有师徒四人和各路妖魔,师徒四人为取得真经奔赴十万八千里,西行路上坎坷不断,他们历经艰险,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里故事纷呈,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的片段了,据说吃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白骨精就打起了唐僧的主意,怎么样才可以吃掉唐僧呢?唐僧作为一个凡人不足为惧,可是他的身边还有三大高手呢!特别是“齐天大圣”孙悟空,曾经大闹天宫,几十万天兵天将都拿他无可奈何,武功甚是了得。“只有趁着悟空给唐僧化缘的时机了,我到时候再变成凡人的模样,他们定然认不出我的,一旦骗过他们,就可以逮住唐僧,吃到唐僧肉啦!”白骨精暗暗地计划着。

白骨精摇身一变,化成一个芳华正茂的二八少女,扭了扭腰肢,仔细端详了自己的模样,阴恻恻地笑了起来。果然,悟空一走,白骨精就来到了唐僧、八戒、沙僧的面前,八戒一看,眼睛都瞪直了,脑子里全都是美女,丝毫没有怀疑她的身份。白骨精还没来得及下手,悟空就回来了,他的火眼金睛可不是吃素的,一下子便认出了妖精,劈头就打,白骨精抛下假尸,化成青烟落荒而逃。

唐僧三人还蒙在鼓里,还责怪悟空,冤枉他打死了平民百姓,让悟空心里好生委屈。我读到这里,不禁想到了悟空平日里为唐僧斩妖除魔,可是唐僧却常常误会他,动不动就念紧箍咒,让悟空疼痛到翻滚在地上。但是尽管这样,悟空还是坚持保护唐僧,识破妖精的奸计,将妖精打得现出原形,真的是了不起的英雄啊!

在《西游记》中,我最佩服孙悟空,我要学习他高强的本领,学习他坚持不懈、坚守正义的精神。

名著读后感600字10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一段时间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一定的时间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